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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娱乐圈之我是传奇/黄金黎明(7)

诶呀妈呀!

寡淡男抱头鼠窜了。

我吞下鸡蛋目瞪口呆的看着大妈,大妈一脸厚道的笑,“小姑娘,面够不够吃,再给你来块肉!”

砰!

一块烧的香喷喷的牛肉丢到我的面碗里面,激起来的酸汤辣椒油飞溅到我的裙子上,星星点点的一大片,不过,这些辣椒油居然烫的我心底热乎乎的。

我当即一拍桌子,“老板娘,再来一碗内牛满面!”

我吃饱了面条,一看手机,才下午1点半,这个时候回去就要浪费半天的时间寻找工作和金钱,我在路边转了转,恰巧碰到一个发传单的,他发的很不耐烦,把所有纸张扔到流动着的人群,或者直接塞入垃圾堆,他的上司正好过来游街,于是他被炒了,我接过了这个活儿,微笑着向路人发放带着草莓口味洗头水的传单,我一直站到下午7点,赚了70块钱。

我买了一斤包子回家。

回家的征途遥远而艰辛。

这个城市是现代化暴虐扩张的结果,臃肿庞大,交通线四通八达,却效率不高。它没有伦敦那蛛网、迷宫一般的地下交通系统,却拥有中国如意结一般的立交桥,还有汹涌澎湃永不停息的人流。

中午和傍晚,它诞生了第八大奇迹——世界最大的停车场!

我挤上公车,晃悠,换另外一路公交车,在晃悠,最后,我可以步行30分钟,穿过鳞次栉比的小饭馆,超市,美容院,还有一排排的夜店,我才能回到我租住的小区。

在我途径夜店区的时候,在那边的陋巷里,有几个人围着一个坐在地上的颓废青年,那摸样就好像非洲的鬣狗围攻一只藏羚羊。

我本来不打算多事的,只想安静的走开,可是月光却让我看到了藏羚羊那张上帝精心打造的艺术品一般的俊美的脸……

我想,人的命运一定由神明(我本来不信神鬼的,是异常坚定的唯物主义者,可是经过了阎王特助让我起死回生的奇妙经历,我对它敬畏有加)注定的,无论是前世还是今生。

那只藏羚羊,就是小暮,他的全名是勋暮生,我上一辈子最好的朋友。

我们两个好到什么程度呢?

他说过,他结婚的时候,我会穿着淡灰色的晨礼服站在他旁边,做他的伴郎,而我嫁给萧商的时候,他会做我的伴娘。

我们之间的孽缘始于我的好心,就和现在的情景一模一样。

勋小暮被他哥哥流放在英国读书,可他和我不一样,我可是好人家的女儿,每天就是读书,上网,打工,睡觉,周而复始;而他是豪门的寄生虫,他每天喝酒打牌,周旋于不同的俊男美女之间,活脱一个21st Century 12.1版本的道林?格雷。

很多年前的一天晚上,我还是一个fresh girl,我刚进帝国大学读书,那天我打工完了回家,在拐过科摩湖、路过醋栗林的时候,我看到几个男人围住了已经喝茫了的小暮,正要预图不轨,我正义感突发,拉响了手中的鬼叫警报器。

鬼叫警报器是学校Security部门贩卖的一种以气体作为能源的一次性报警器,1胖子一个,像一个胭脂盒,方便携带,遇到危险只要一拉响这玩意,鬼一般的叫声冲破云霄,震动大地,叫声波及方圆十里,凡是听到它的声音的人都可以拿起电话报警,5分钟之内,警车会从四面八方赶来,颇有‘八方风雨会中州’的王八之气。

小流氓被吓跑了,我拖着勋小暮回家。

从那之后,我们就成了好伙计。

那已经是上辈子的事情了。

我甩了甩头,把那些思绪都甩走。

陋巷中,勋小暮的钱包已经被人抢了过来,他们正在撸他的手表,而喝茫了外加有使用轻型迷幻剂嫌疑的小暮无力挣扎,样子活像一只等待被塞进果木炉子的北京烤鸭,我正义感又爆发,我把头发抓乱了,然后用土混着手中的饮料和成泥,摸在自己脸上,然后我抄起来一个路边摆摊卖栗子的大叔的一个扁担,冲到巷子口大叫,“放开俺男人!”

我就戳在巷子口,没有进去。

旁边的路人受到了我的惊吓。

……

“呀,打人了,打人了……快来看……”

“咦,打谁了?死人了吗?”

“打死宁了,打死宁了……”

“快看,快看,小姑娘救小情人了……”

“里面好像有人抢劫!”

“啊!!抢劫!!”

“快走,快走,没沾惹这是非!”

“报警!报警,快来报警!”

“有抢劫的啦!!——”

……

事实证明,一切恶徒在人民群众面前,都是纸老虎!

巷子里的小流氓一看外面人群以几何级数的速度迅速围拢,他们连骂晦气,抢了小暮的手表和钱包,又把他揍了一拳,就从巷子的另外一边逃窜了。

我连忙对大家抱拳,“大家都散了吧,都散了吧。一场误会,一场误会。”

我可不想进派出所。

可是国人对看热闹的兴趣根深蒂固,从鲁镇时代就流传了下来,经过百年的沉淀,愈发浓厚了。

人越来越多,在麻烦缠住我之前,我要赶紧离开。

我探头进箱子看了看,确定他们已经逃窜了,这才扔下扁担,走进巷子里面,一把拽起来小暮,所幸他喝的不是太茫,还有一点行为能力,只是我现在可是美少女,没那么大的力气,仅仅是借出一个肩膀让他靠着就差点耗尽了我中午吃的两碗牛肉拉面。

我带着小暮挤出人群,抢到一辆出租车,拉上车门娇喘吁吁的说,“大哥,快,开车,后面有人追我们。”

司机见多了我们这种打完架就逃命的苦命鸳鸯,他甚至没有问我们目的地在哪里,在我人都还没有坐稳,他的车子就一溜烟的跑掉了,把所有人群,还有远处隐约而来的警察抛在后脑勺后面。

我长长的松了一口气,警报解除。

我用面巾纸把脸蛋子上的泥土都抹了下去,忽然觉得饿了,于是我啃了一口肉包子,补充补充能力,再拧开我手中的水晶葡萄正好喝,忽然感觉到什么,我扭头,看见勋暮生的那双黑夜一般幽黑的眼睛深情的注视着我。

我的心怦怦乱跳,那感觉就好像你家养了多年的狗狗,它忽然对你表白,它是多么爱你,它爱你比爱狗粮肉骨头还要深刻的时候,你的心头划过一丝令人不寒而栗的触动。

勋暮生抿了一下嘴唇,樱色的嘴唇有些干裂,良久,他嘶哑的声音低沉的说,“水,给我喝口水。”

我,“我的口水不给你喝,我们接吻是错误的。我可以给你喝我的水晶葡萄。”

对,他就像是我的兄弟姐妹,和他接吻有一种乱\伦的微妙错觉。

然后,我看到了小暮眼睛中的鄙视。

他老羞成怒,“谁要吃你的口水!谁要和你这个不知所谓的女人接吻!你想的美!”

随后,一把夺过我的水晶葡萄,咕咚咕咚灌了个底朝天,随即对出租车司机吩咐道,“Ritz府邸。”

虽然他说话的样子让人很有犯罪的暴躁。

我就特别想把他那个鼻孔朝天的脸揪住,往死里面狠狠揍一顿!

还有他的话也很让人不爽!

在中国的土地上说半吊子洋文,轻浮。

可是司机大哥并没有暴躁,反而显出了一种绵羊般的温顺和对富贵狮子的景仰。

一切缘由就是‘Ritz府邸’——城中顶级酒店式公寓。

那地方座落在超级奢华的利兹酒店顶层,俯瞰整个人间,拥有十五世纪意大利王宫的那种虚妄繁华的王八之气,周围簇拥着大马士革玫瑰,底层有收藏级珠宝名店,顶楼有直升机停机坪。

侍者永远带着昂贵的笑容,冰桶中永远有冰得恰到好处的Perrier Jouet(巴黎之花香槟,瓶子上一水彩绘着玫瑰和蔓藤莲花)。

在那个地方,你卡上的钱像是受到了蛊惑的Bitch,随时准备往外蹦,你按都按不住。

出租车司机知道自己要开到Ritz府,他的神经立马骄傲起来,似乎连他车子的引擎也忽然鸟枪换炮。

就好像他开的已经不能算一辆平凡的捷达了,而直接升级成劳斯莱斯的Silver Ghost了,当然,前提是他必须完整的拼写出‘Silver Ghost’这个幻化成为‘银魅’‘银色幽灵’以及‘银色鬼魂’等多种国文的英文小Bitch。

到了酒店公寓那个辉煌的好像玻璃之城的一楼,勋小暮把付车资这样的小事丢给门童,他一个人走进大厅,然后按密码,启动他专属的电梯,这个时候,他从锃明刷亮的电梯门中看到他身后的我。

勋小暮忽然问我,“你是谁?你为什么在这里?”

看样子,他酒醒了,他把刚才我英雄救美的光荣事迹都忘记。他有这方面的天赋,他就是一个掰棒子的狗熊。

我柔弱的回答,“我……刚才看见有人要抢你的东西,……我,……我救了你……”

勋小暮好看的眉毛斜着挑起,他的眼睛上下打量了我一身淘宝loli服,还手中那个装着一斤肉包子的蕾丝包包,然后笑了一下,似乎再说,“靠!丫头,你懵谁呢,老子可不是蠢猪!”

当然,很多时候,他比猪头还要愚蠢。

小暮,“然后?”

我一愣,“啊?然后?”我想了想,无比真诚的说,“先生,我冒险救了你,你得给我报酬。这年头儿可没有白吃的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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