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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三国搞基建(123)

作者: 漫愈 阅读记录

陶淘:“……”

荀彧道,“诽谤罪,自古以来便有,主公此时重申,是想要和第二条相应?”

陶淘点头,“对,越是有名气有地位,一言一行就应该更慎重。”

郭嘉笑道,“这个光说可没用,得处理那么一两个,才能让世人警醒。”

陶淘有那么一点无语,哪能刚巧就有那么一个名士证据确凿,可以用来杀鸡儆猴。

刚说了要讲事实讲依据,这就开始诬告,不好吧。

下一刻,因为出兵徐州而回谯县禀告军情的程立起身道,“某上奏北海太守孔融不孝枉杀之罪,当杀。”

还真这么巧?陶淘看看程立又看看郭嘉,两人一人在青州,一人在谯县,好像也没机会接头呀。

陶淘道,“请讲。”

她是听着孔融让梨这个故事长大的,对于孔融的孝顺印象深刻,这突然来一句孔融不孝,对陶淘挺有冲击力的。

程立道,“孔融曾有言,‘父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情·欲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寄物瓶中,出则离矣。’如此否认父母恩情,违反天道,悖逆人伦,不孝至极!”

父亲对儿子没有亲情,只是一种情·欲发作的本能;母亲对儿子也没有亲情,就是一个寄物的瓶子,东西出来后就分离了。

这话真是……犀利!颠覆了陶淘对孔融的固有印象。

陶淘点头道,“确实不孝,”不过,这只是言谈,她也怕是这些狠人杜撰的,故又问道,“枉杀又是何事?”

程立叙事,言简意赅,答道,“孔融路遇一人在坟前哭自己的亡父,认为其声不悲伤,其面色不憔悴,便以不孝的罪名将人杀了。”

陶淘:卧槽!

这样的人简直就是拿着“真理”作刀剑的屠夫,因为在他自己看来,他杀的人都是死有余辜,他杀得正当,杀得高尚。

陶淘郑重道,“还请仲德先生回到青州后整理此案,若证据确凿,便以杀人罪论处。”

三条律法议定,很快谯县便公布了对于陶谦一家的处理,陶谦杀人未遂,监·禁十年,其父母妻儿无罪,还可以前往探视。

天下人无不感叹长公主的仁义,而就在天下人对长公主的仁义赞不绝口之时,程立在青州诛杀孔融,又在士林引起轩然大波。

作者有话要说:感谢暖心的小天使们~

你们太暖了,然而,我今天还是字数不够……_(:з」∠)_

《后汉·孔融传》:“父之于子,当有何亲?论其本意,实为□□发耳。子之于母,亦复奚为?譬如寄物瓶中,出则离矣。”

孔融杀人的小故事来自《艺文类聚》引三国吴秦菁的《秦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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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好友

孔融是孔子之后, 其名声不下平原陶丘洪、陈留边让,长公主如此说杀就杀, 一下子扯动了名士们敏感的神经。

谯县一边条不紊的公布孔融的罪证,一边派人的和袁术及京师联系。

要说如今最恨名士那张嘴的当权者,袁术和董卓必有一席。

陈宫站在袁术的府邸中,言辞恳切, “自上次, 将军为言论之事派人到谯县解释,我家主公就一直为将军不平,将军出身名门, 高情雅致, 却因莫须有的罪名为言论所累。”

谯县使者态度谦和,言谈中不乏吹捧, 袁术听了心中颇为受用。

陈宫呈上谯县的新法,又道,“我家主公仰慕将军的宽宏大气,拿将军当知己好友,不忍将军困于舆论,故欲颁布新法三条,以免再发生如将军这般的英雄却受困于口舌的事情。”

“哦,呈上来, 某看看。”这听起来,与他正当用,袁术挺感兴趣。

陈宫解释道, “故有人上告孔融滥杀百姓之罪,我家主公查明确有其事,便下令斩首示众,绝不让名气成为文人士子为所欲为、肆无忌惮的底气。”

袁术看完新法,道,“公主这三条新法,某觉得甚好,公主当某是好友,某也不能怯弱,我淮南也行此法。同时,某会上奏陛下,请求在全国通行此法。”

陈宫自然谢过。

作为好友,有难同当是应有之义。

陶淘杀孔融引起的风波舆论,罪证的公布只压下去一小部分,主流思想还是觉得一贱民何至于让大儒偿命,不过是欲加之罪。长公主不尊重士人,欲彻底掌控青州,趁机铲除异己。

袁术受困于流言久矣,此时有陶淘身先士卒,也一改先前低调忍让的作风,态度强硬起来,先是质问那些言他要称帝的,可有确凿证据;言他诬陷长公主的,可见到他与公主关系亲厚,是知己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