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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配锦绣荣华(快穿)(174)

沈锦书毕竟是亲生女儿,在女儿怀孕了之后,周洲对她跪下,表示会负责,在沈父沈母的帮腔下,沈芷君最终还是松了口,同意两人在一起。

现代是高度信息化的社会,周洲背靠着社交网络,有一群人给他出谋划策,进行伪装,比当年的郑成建更会伪装。

所以这位周洲,走通了外公外婆的长辈路线,拿下了白富美,还和郑成建合作,沈芷君亲手缔造的商业帝国分崩离析……

沈芷君的产业很多,分走一半给郑成建,也足以让周洲吃个饱。昔日里风度翩翩就是没钱的周洲,摇身一变,成了商业杂志上的新贵,与沈锦书的恩爱,成了一段佳话。

很显然,沈锦书与周洲就是这个小世界的男女主,阻拦真爱的母亲就是恶毒女配。

宁蓁蓁睁开眼的时候,还能够感受到原主的情绪,昨晚上是第一次和沈锦书的争吵,沈锦书因为落泪,让原主难过,所以没怎么睡好,勉强到了三点才睡着,因为记挂今天的会议,所以五点多就醒了。

宁蓁蓁躺在浴缸里,直接给助理打电话。

买了要用的艾灸、金针,还有一串的药材,再把理疗师接过来,在早晨7点半前达到别墅,时间越早越好。

在东西还没到之前,泡在自动按摩浴缸里,一边按捏脑袋。

热水加上按捏,疲乏少了不少,生理性的疲惫就犯了起来,但是今天上午就要开会,宁蓁蓁没时间睡回笼觉。

直接扯了旁边的浴巾,裹住身体,从浴缸里站起来。

浴室用的是导热性好的瓷砖,智能温控踩在上面很是舒服。

宁蓁蓁看着镜子里的人,四十五岁的年龄,因为保养得当,定期会做医美项目,肌肤白皙,皱纹也很浅,只有因为年龄大了,脂肪自然流失,失去了年轻人饱满。

原本的沈芷君是有些严肃的,宁蓁蓁对着镜子笑了笑,笑容从原本的天真感多了一点肃穆味道。

头发是及肩蜷曲长发,取下了发夹之后,披散在身后,弯弯绕绕像是海藻一般,要是在光下看,也不是纯黑色,而是带着一点光泽的深黑紫色,定期染发的沈芷君,头发没有一根白发。

沈芷君的学历高,很早就有魄力地开始了国际商业合作,她和国外的精英总裁一样,极其注重身体的健康,如果光看身体,恐怕比不少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还要纤浓得体,小腹毫无赘肉,只有一道手术疤痕,那是因为生产留下的刀口,虽然已经做了除疤的处理,还是有痕迹。

总体来看,四十五岁的年龄,呈现出来的精神面貌是不到四十,但是沈芷君的成就,让谁也不会轻视这位身材窈窕纤细的女士。

打量完了自己,宁蓁蓁穿上了浴袍到了房间里。

赚钱就是为了花的,所以沈芷君身上并没有什么节俭的想法,自己和女儿住的别墅光装修加上全套的智能家居就花了几百万,还请了保姆、菲佣、厨师、打理花园的小工,光别墅里养得佣人就有七个。

现在的宁蓁蓁直接穿上了早已经准备好的居家服,换上了衣服,就到了餐厅里吃饭。

吃的是一道青菜,两道荤菜,一小碗的扬州炒饭,还有一碗上等的燕窝粥。

宁蓁蓁慢条斯理吃着早饭。

差不多快吃完的时候,门铃响了,菲佣去开门,是赵助理带着理疗师还有她要的东西过来。

助理彬彬有礼地说道,“沈总,您不舒服吗?今天的会议……”

宁蓁蓁吩咐说道“媒体都已经找到了,不碍事,先按摩一下,等会再针灸就好了。”

宁蓁蓁趴在按摩床上,翻开了企划案没多久,就听到了手机铃声,备注是“爱华”,因为担心备注爸爸,妈妈被人捡到了手机,所以直接把母亲的名字备注在通讯录里。

“喂。”

“你怎么不过来?”沈母说道。

“我今天上午有个会。”

一听到女儿要开会,孙爱华就有些恼火,忍不住说道,“钱是赚不完的,是你的事业重要,还是女儿重要?你不知道,昨晚上哭得有多伤心,今天早晨,早饭都吃不下。”

宁蓁蓁简明扼要地说道,“今天的会很重要,等会还有剪彩,政府都有人要过来。”

孙爱华年轻的时候是交响乐的乐队指挥,也参加过国外的汇演,听到了有记者,还有政府,就知道这个会不能轻易缺席,想到了孙女,只能够说道,“晚上呢?”

“晚上估计要吃饭。”

“你少喝点酒,你本来就胃不好,到时候身体出了问题,难受的还是你自己。”孙爱华忍不住说道,“也不知道你这么好强干什么?老老实实在电视台多好,你能力也是有的,搞不好现在都当了个台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