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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桌的距离有多远(11)

可是,也是林可儿的八卦,让余乐乐了解到了陈墨凡的另一面——原来,他不像自己想象得那么食古不化,甚至说,还有一点深情款款的意思呢。

快到家的时候,在楼下,余乐乐看见妈妈,她从一辆轿车上下来。余乐乐认识的车的品牌很有限,但是那四个圈还是认得的,那是“奥迪”。

看见妈妈,余乐乐响亮地叫一声:“妈!”

乐乐妈妈回头,看见乐乐,很开心地回应。在妈妈旁边,还站着一个看不清楚面孔的男人。

余乐乐骑着自行车冲过去,冲到妈妈身边的时候把车闸捏出尖锐的响。终于看清楚,妈妈身边的男人,中等个子,戴眼镜,文质彬彬的样子。

妈妈抓住乐乐,把她从自行车上拽下来。给旁边的男人介绍:“我女儿,余乐乐,读中学呢,刚放学。”

然后给余乐乐介绍:“这就是妈妈的老同事,我们现在一起工作的于叔叔。”

余乐乐高兴了:“叔叔好,我也姓余啊。”

于叔叔看着余乐乐,也笑:“对不起啊,小姑娘,我姓‘于是’的于,不过认识你很高兴。”

“认识你很高兴”——余乐乐对这个招呼很满意,因为听起来很像是外交辞令。好像一个绅士遇见一个淑女,他们打招呼,彼此说:“你好,认识你很高兴。”

余乐乐是真的很高兴,这个叔叔的出现使妈妈有了工作,使妈妈恢复了笑容,使乐乐重新拥有了一个多么精明干练的妈妈。余乐乐很真诚地想对叔叔说“谢谢”。

可是叔叔把他们送到楼下,没有上楼。他还是那句话:“天太晚了,改天再登门拜访。”

余乐乐真是太喜欢这个叔叔了,她觉得他说话的语气和表情都很有外交官的感觉。

进了家门,乐乐迫不及待地打听:“妈妈,这个叔叔的气质真好啊,他更像是大学老师,而不像商人。”

妈妈笑了:“现在这种商人也很多的,人们把这种受过一定教育、看上去文质彬彬的商人叫做‘儒商’。”

“哦。”余乐乐恍然大悟的样子,“儒商”,真是个很奇特但是也很准确的称呼。

那天晚上,余乐乐睡得很香。

新生活,要开始了呢。

第七章 近距离的“陈麻烦”

第二天,两节课没上完,班主任林老师就带来了一个爆炸性的消息:文理科志愿表发到每个人手里,三天后报志愿。

课间,林可儿站在走廊上问余乐乐:“乐乐,你报文科对不对?”

余乐乐笑了:“当然。”

林可儿很高兴:“我也报文科,理科的那些数字我看了就头疼。太好了乐乐,去了文科班我们俩说不定会分到一个班哦,而且再也不用学物理化学了呢!”

林可儿眉飞色舞的:“文科班的语文课多,还有阅读课呢。以后我们就可以看很多书,你还是可以写很多好文章啊。”

林可儿是真的高兴,替自己高兴,也替余乐乐高兴。她很喜欢看余乐乐私下里信手涂鸦的那些文字,觉得余乐乐迟早也是个作家的材料。她有一次还突发奇想,要余乐乐在她的本子上签20个名,说是要等余乐乐出名了,拿去卖钱。

虽然对林可儿这样的异想天开余乐乐基本持纵容态度,但是余乐乐觉得这个事情变成事实的可能性基本上是千万分之一。

但是尽管如此,余乐乐还是很感激林可儿,因为林可儿的鼓励极大地增强了余乐乐的自信心。初中三年,余乐乐并不招人喜欢,当然也不招语文老师的喜欢。所以,余乐乐从来没发现自己的文字还有什么过人之处。

比如,在余乐乐逆反心理最旺盛的初三那年,语文老师布置一篇作文,叫做《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余乐乐偏不要写这个题目,而是大笔一挥,信马由缰写出新作一篇——《我家没有难念的经》。把语文老师气到半死,宣布作文跑题,不及格!从那以后,语文老师和余乐乐之间就彼此都觉得见到对方是十分头疼的一件事情。而这,也就成为余乐乐越发不喜欢实验中学的罪证之一。

可是谢天谢地,余乐乐现在的语文老师陆老师是那么推崇余乐乐的文章,而包括林可儿、陈墨凡在内的一群同学又是那么欣赏她的胡言乱语。有时候,余乐乐做白日梦的时候会想——等将来自己真的成了大作家,一定给陆老师和林可儿,甚至陈墨凡颁发匾额一块,上书两个大字:“伯乐”!

可是余乐乐也很头疼:文科生的英语多么重要,自己也始终不及格啊。

余乐乐又想起了李静老师,她该已经结婚了吧?她是否还记得那个叫余乐乐的女孩子?她是否还记得这个女孩子时常被罚站,站到表情麻木,站到心灰意冷?

余乐乐悲哀地发现:面对英语字母,自己已经完全失去了记忆的能力和热情。

余乐乐没想到,原来自己对英语的刻骨仇恨,已经强烈到让自己如此憎恶英语这门课程。

还有,虽然时间过去了一年,可是想起实验中学的时候,余乐乐还是会想起同学们的孤立、老师们的放弃以及自己的绝望。余乐乐觉得,那是自己始终无法忘怀的岁月,有时候甚至会成为激励自己的动力——认真学习,争取考上大学出口恶气。

当然,也会想起,和自己吵架的许宸、心机颇深的姚斯然,还有最困难时陪在自己身边的杨倩、邝亚威。

余乐乐回忆那个带着满腔热情走进实验中学的12岁余乐乐,再看看眼前这个一心想要出人头地令所有人惊讶的余乐乐,觉得自己真是个小心眼、记仇的女孩子。

可是,余乐乐也总结出这样的轨迹:在自己最单纯的年纪里,是因为某些外力的作用,才使自己发生了某种无法抗拒的改变。

是这样的,即便你可以伤害一个男人的自尊、一个女人的虚荣,可是一定不可以伤害,少年时代里,一个孩子水晶玻璃一样的心。

傍晚时分,余乐乐吃完晚饭,坐在操场旁边看人踢球。看见林可儿提过的那个佟麟在过五关斩六将,往球门里带球。正看着呢,旁边有人打招呼:“余乐乐。”

余乐乐回头,看见一张黝黑的脸——除了陈墨凡,怕没有谁的皮肤会黑成这个样子。

余乐乐笑着看他:“你怎么也来看球?”

陈墨凡在余乐乐旁边坐下:“今天是我们班挑战3班,我作为一班之长当然要来督战啦。”

他边说边从怀里掏出一瓶矿泉水递给余乐乐:“喝吧,别客气,我是来给足球队的弟兄们送给养的。”

余乐乐也不推辞,接过来就喝。陈墨凡看在眼里,觉得余乐乐真是个很爽快的女孩子。陈墨凡最见不得女孩子扭扭捏捏的样子,看了就让人觉得肉麻。

可是余乐乐很好,她很安静,然而看上去又不是那种林妹妹风格的安静。她的文章多么优美,陆老师读例文的时候他完全被打动了。他曾经问过林可儿,文章里的故事是真是假?林可儿告诉他:余乐乐的爸爸去世了,妈妈下岗了。

陈墨凡觉得自己真的很同情,也很佩服这个女孩子。她那么坚强,承受着很多人无法承受的苦难,可是脸上从来没有幽怨的表情。她的从容淡定,令他佩服。

其实,他也是很喜欢写文章的。他喜欢在议论文里指点江山、激扬文字。有时候自己看看自己的文字,的确是很有气势的。陆老师很欣赏自己文章的大气,而自己更是感谢做大学教师的父母引导自己看的那些书籍。可是,认识余乐乐之后,他知道了,有一种文字,或许没有强硬到激起读者的愤慨,却可以温柔到抵达读者的内心。

余乐乐的文字就是这样,很温暖、很细致、很和煦,悄悄地,就在你没有发现,甚至不肯承认的情况下,令你泪流满面或者心生敬意。

也是因为和林可儿同桌的关系,陈墨凡在不知不觉之间就获得了很多关于余乐乐的消息:她的妈妈找到新工作了,她的英语成绩不及格了,她的老同学来看她了……于是,陈墨凡的心里,不知不觉就勾勒了一个关于余乐乐的立体影像。

陈墨凡发现余乐乐喜欢在晚餐时间里坐在操场边看人踢足球,有时候没有人踢球,她就在那里看书。陈墨凡不喜欢足球,自己不喜欢踢,也不喜欢看人踢。可是或许余乐乐是喜欢足球的吧,所以陈墨凡也就习惯了站在班里的窗户前面,看看楼下操场上踢球的人,捎带着,张望一下看台上聚精会神看球的余乐乐。

终于,今天他来给自己班里的球员送水,看见余乐乐,她还是坐在那里,表情淡淡的,甚至在有人射门的瞬间,脸上也没有丝毫表情的变化。陈墨凡第一次有勇气坐到余乐乐身边,好在她很大方,没有让本来就忐忑的自己任何一点尴尬。

“你喜欢足球啊。”陈墨凡问。

“不喜欢,看不懂。”余乐乐答得干脆利落。

陈墨凡愣了,答案完全在自己的想象之外,脱口而出:“那你怎么天天坐在这里看人踢球。”

余乐乐愣了,这个呆子,他怎么知道自己天天在这里看人踢球。

好在陈墨凡还不是十分呆,及时补救:“林可儿说你天天都在这里看球,她的课间项目可比你‘丰富’多了,你知不知道她最近在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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