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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崽崽后萌翻全世界(346)

作者: 老碧/小麦要发芽 阅读记录

傅程言下意识跟着他,发现这人一点也不懂得照顾自己,找出一根还没煮过的玉米就觉得是可以直接吃的,傅程言这边还来不及说话,那边已经‘嗷呜’一口咬了下去,下一秒便皱起小脸,“你家的玉米怎么那么难吃!”

这个世界的唐浩初是不可能下厨的,也不懂和做饭相关的东西,自然也分不清生玉米和熟玉米。小玉米无辜地被他丢在一旁,上面印着一个可爱又孤零零的小牙印,他控诉完玉米,转头看到了一小桶牛乳,突然有了莫名的自信,仰起精巧的小下巴,“我请你喝甜牛奶,可好喝了。”

傅程言自长大后就没怎么喝过牛奶,厨房里的这些食材都是帮他打扫房间的人放的。他也不觉得牛奶有多好喝,却想起了那日枪响的那一刻少年拉着他躲到吧台后,近距离下闻到少年身上清甜又好闻的奶香,让他不自觉地僵硬起来。

小大佬已经从架子上刨了个干净的小奶锅,又扒拉出一罐白砂糖,牛奶也倒进锅里,只剩下开火了。他在以前的世界里用过燃气灶,但没用过这种煤气罐,折腾半天都开不了火,正准备放弃的时候,却不知弄到了什么,火苗呼哧一下窜得老高。

顿时被吓了一跳,手跟着一抖,竟把小奶锅给打翻了。

一锅奶几乎全泼到了腰腹处,连胸口和裤子上也有牛奶,小大佬整个人都懵了懵。傅程言同样有点懵,——少年只穿了一件衬衫,衣料湿了之后,腰线便完美地勾勒出来,眨着无辜又明亮的大眼睛,整个人像一块淋了牛奶的精致可爱又香甜软糯的小糕点,让人想把他一口吞进肚去。

傅程言连手脚都开始僵硬起来,掩饰性的移开视线,目光落到少年的脚上。有一滴牛奶顺着裤子的布料砸中少年踩着深色地毯的脚背,脚踝纤细又精致,莹白的脚背上能隐隐看到青色的血管,让人忍不住去想究竟是牛奶更白才还是他的肤色更白。

从懵逼中反应过来的唐浩初却只想着他的牛奶,一边把奶锅扶正一边道:“全都洒了……”

傅程言沉默着将外套脱下来披在唐浩初身上,然后挽起袖子,一边夺走少年手上的小奶锅一边言简意赅的说:“卧室的衣柜里有你穿的这种衬衫,换好衣服在客厅等一会儿,不要乱动,半小时后开饭。”

虽然出身富贵,但傅程言从小就十分独立,也没有君子远庖厨的旧式想法,做饭的水平相当不错,但一直以来都是自己做给自己吃,还没有人吃过他做的东西。灯光下的切菜姿势十分认真,挽起衣袖的手臂显示出隆起的肌肉和坚实的力量,脸部线条也因光照显得更加深邃。

唐浩初去卧室找到了衣服,——毕竟身高和肩宽不一样,傅程言的衣柜里的确有唐浩初穿的那种衬衫,却没有唐浩初能穿的型号,他的衣服对唐浩初来说有点宽大,不太合身。换好衣服的小大佬抿着嘴走出来,有一种小孩子偷穿大人衣服并且还装很威武严肃的即视感。

傅程言看着站在厨房门口的少年,莫名觉得他这个样子有种说不出的可爱,定了定神,才冷声道:“饭马上好,再等一下。”

片刻后又补了一句:“鞋柜里有拖鞋,把鞋穿上。”

这种老夫老妻般的相处模式竟没有一个人察觉。天气热,唐浩初不喜欢穿鞋,但他是真的饿了,所以规规矩矩地坐到沙发上等着吃饭,傅程言忍不住又回头看他一眼,竟觉得他乖乖坐着等吃饭的样子也很可爱。

你可以觉得一个人聪明,觉得一个人漂亮,觉得一个人有个性,因为人天生有对美的欣赏能力,可一旦觉得一个人可爱就完了,会觉得他做什么都可爱,怎么看怎么可爱,甚至难以将视线从他身上移开。

傅程言没有再回头,却借助碗柜上的反光看到了唐浩初的侧脸。少年安静地坐着,从脸颊到脖颈的线条异常优美,美好得像油画一般。

小大佬就是有那种能力,他冷起来能冻死人,安静下来却又像古堡里不谙世事的小王子,给人十分舒服和宁静的感觉。这一顿饭吃的比那日的烛光晚餐更融洽,哪怕两个人都没怎么说话,却一点也不觉得尴尬,仿佛曾经坐在一起吃过很多次饭一样,甚至弥漫出一种温暖的气氛。

虽然提倡自由和民主,但人们的普遍结婚年龄还是在二十岁左右,早已超龄的傅程言也曾经想象过家的样子。风雨中携手,疲惫时相依,开心有人分享,烦恼有人倾诉,清早起来互道早安,晚上两个人坐在一起吃饭。

——这是每个凡夫俗子都会留恋和憧憬的最简单的温暖,任谁也不能例外。

让傅程言意外的是,吃完饭唐浩初并没有多留,主动走了。但第二天晚上回到公寓,发现大门在他特地又加了一道锁的情况下再次被打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