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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崽崽后萌翻全世界(353)

作者: 老碧/小麦要发芽 阅读记录

唐浩初是光着脚下床的,——傅程言早就发现少年有不喜欢穿鞋的毛病,去他公寓‘蹭’晚饭的时候就会光着脚乱走,踩着深色地板的脚白得像雪,透着粉的指甲又像桃花瓣,让人想将其抓入掌心。

随后抓住了唐浩初的手,“地上凉,你还在发烧,不能光着脚走路。”

洗漱完毕的唐浩初刚要走回病床就被傅程言阻拦了,紧接着见傅程言蹲下来道:“我背你过去。”

明明床边就有棉拖鞋,柜子里也有,所以谢天天对傅程言的行为十分不满。——他不信对方会蠢到不知道拿一双鞋给少帅穿上,所以认定了对方是想故意讨好他们少帅。谢天天本来想主动把鞋送过去,却见唐浩初并没有吩咐他送鞋的意思,又默默地把拿起来的拖鞋放了下来。

事实上傅程言是真的没有想到去拿鞋,——情爱会让人变蠢,陷得越深就越蠢。

唐浩初趴在傅程言的背上,下巴搭着他的肩,双手环住他的脖颈,被稳稳当当地背起来。傅程言一路走到床边,像对待易碎品一样小心翼翼地将人放好,再细心地把那双踩过地板的脚擦干净,还用温暖的大掌包着给捂了一下,才放进被子里。抬手把被角全都掖严实了,又在唐浩初背后放了个靠枕。

早餐是清淡的白粥,只加了一些玉米和干贝,但闻起来很香。大概是之前喂水已经喂出了心得,傅程言喂唐浩初喝粥喂得十分合格,将粥一勺一勺轻吹着喂到唐浩初嘴里,动作和神色均透着温柔。

这场景若被认识他的人看了,肯定会震惊不已,不止是因为他伺候别人吃饭,而是很难想象一向冷硬又死板的傅程言也有这样温柔如水的样子。

从小就被伺候惯了的唐浩初却一点也不觉得有什么不对,但他食欲不佳,一碗粥喝了一半就不喝了。

吃完粥还要吃药,所幸唐浩初没闹腾着说不吃,只说要有糖才行。果篮边就有一袋进口糖果,傅程言转身将其拿了过来,唐浩初接到手里,垂着眼眸选了一颗。

低垂的睫毛又密又长,轻轻颤抖的样子像某种鸟类的翅膀,让傅程言很想伸手摸一摸。唐浩初已经把选好的糖放入口中,心情愉悦地吃了一会儿,然后抬起头唤了一声傅程言的名字,示意他凑过来。

傅程言疑惑地凑到他耳边,听他问:“你猜我吃的是什么味的糖?”

方才傅程言只顾着看睫毛,没注意到唐浩初吃了哪颗,此刻看了一眼袋子,见外包装上写着混合水果糖,足足有五六种口味,便摇摇头表示不知道,并配合地问了一句:“什么味的?”

却不料唐浩初竟侧过头,直接吻住了他的唇。

傅程言还没反应过来,嘴唇便碰上一个温热又柔软的东西,视线里是少年因近距离而放大的小脸,近到能看到皮肤上细小的绒毛,一双墨玉般的眼睛漂亮得惊人,嘴里则是少年软到不可思议的唇,和香甜到令他无法呼吸的味道。

昨晚为了哄唐浩初喝药的那个吻已经让傅程言心旌摇荡,难以自制,此刻这个吻更甚,不过是嘴唇相碰而已,却好像连呼吸都被夺去,心跳也快到几乎停摆。只觉得所有感官都变得无比强烈,少年每一个细微的动作,每一次轻轻的**都无比清晰,他不自觉地搂住了对方的肩,甚至忍不住沉醉地用舌头卷住对方的舌尖,延长并加深了这个吻。

结束的时候两个人都有点气喘,是唐浩初先因呼吸不畅而撤开了唇舌,傅程言看到他张开嘴说了什么,却听不清一个字。

因为耳边全是自己的心跳声,大脑也刚刚从一片空白中恢复过来。

他已经意识到他是这样喜欢他。喜欢到必须用尽全身所有力气,才能稍稍抵挡那种来自灵魂深处的致命吸引。

于是得不到回复的唐浩初把话重复了一遍:“是草莓味的,甜不甜?”

傅程言终于听清了,也后知后觉地回味到之前从唐浩初嘴里尝到的草莓味,不知道是不是距离太近的原因,甚至觉得唐浩初的身上也有浅淡又清甜的草莓香气。

“我最喜欢草莓味的糖,”唐浩初继续说,唇瓣又红又莹润,“你喜欢什么味的?”

隔了好一会儿,傅程言才哑声答:“……我不喜欢甜的,所以不吃糖。”

唐浩初闻言,却望着傅程言露出一个笑,眼睛亮得好像会说话。傅程言只觉得鼻端的草莓味更浓了,怀疑眼前的人就是草莓糖变的,不然怎么笑起来那样甜,闻起来也那样甜。

——他不吃糖,但他想把眼前的少年吞进肚去。

傅程言深吸一口气,“你笑什么?”

“笑你骗人,”唐浩初的语气带了控诉的味道,还带着抓住人小辫子的得意:“你方才舔了我的舌头,也舔了我嘴里的糖,舔的都舍不得放开,还说不喜欢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