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穿成崽崽后萌翻全世界(64)

作者: 老碧/小麦要发芽 阅读记录

霍彪只觉得喜欢这个词就像一根针,莫名被它戳中了心底最深的地方。

好像薄薄的包衣裹着糖浆,戳破之后,又粘又甜的糖浆便流出来,将他紧紧黏住。忍不住在心里勾勒唐浩初对他说这句话的样子,只要一句喜欢,不管是喜欢他的血还是其它什么东西,哪怕他的命,他也愿意给。

打拳果然是有用的,霍彪今晚总算得以睡着,而且一觉睡到天明,第二天刚刚八点就抵达公司。迈进大楼的时候,凭借敏锐的听力听到两名前台在说话。

“哎呀,你的那位青梅竹马对你那么好,快和他在一起。”

“才不好呢,”嘴上说着不好,但那名女员工的语气是轻松愉悦的,“他从小就会欺负我,最讨厌了。”

霍彪的脚步微微顿了一下。

忍不住在心里默默道:我也有个竹马。他是他的小少爷,也是他这辈子最重要的人,他如今所做的一切努力,就是想有朝一日能配得上他。

这样想着,似乎空气都变得清新可爱,能带给他无尽的动力,直到第三次从新闻里看到唐浩初和小林哲也一起吃饭的偷拍照。照片里的两个人看起来异常亲近,甚至分享同一份肉酱面和披萨。

其实唐浩初已经和小林哲也一起吃过四次饭,今日又约了第五次,而且目的地远在新西兰。他们前两次吃饭分别在纽约和伦敦,是宣传电影时顺便吃的,但再往后就全都是私底下自己约的了,分别去了雅典和伊斯坦布尔。

唐浩初跟小林哲也在一起吃饭的原因非常简单,——对方不爱说话,也不管着他,只会默默陪他一起吃,而且和他一样爱吃能吃还懂吃,会将世界各地好吃的餐厅介绍给他,随叫随到说走就走,简直是最完美的陪吃人。

吃货最重要的就是吃了,所以唐浩初一有时间就找小林哲也约饭,已然在约饭中建立起深厚友谊。这种友谊对唐浩初来说是很新奇的,他拿霍彪完全是当做哥哥看待,对皮埃尔总是藏着一分偏见和戒备,却把仅比他大一岁的小林哲也真正当成了朋友。

于是电影宣传到哪两个人就吃到哪,电影宣传结束了,继续去各个餐厅拔草,全世界跑着吃。既能吃美食,又能顺便做‘挥霍无度’的任务,对唐浩初来说简直不要太美好,只是他和小林哲也最近实在太火,偷拍的无所不在,而偷拍出来的永远是‘唐浩初和小林哲也今天去某某地方吃了某某东西’。

‘吃’这个关键字立即让当年看过《带着爸爸去旅行》的网友们觉得理所当然起来,甚至一点也不认为唐浩初和小林哲也在一起吃饭有什么不对。实在是因为当年小少爷的吃货属性太深入人心,网友们只管把关注焦点凝聚到两人‘全世界说去哪吃就去哪吃’的行为上。

网上的留言清一色羡慕和感叹,说小男神长大后果然走向了吃货的巅峰,这两位少爷也果然壕气,——前几天还在巴黎,今天就只为了一顿下午茶到了希腊,过几天又为了午餐去了土耳其,吃完再飞回家去,完全无法想象他们的人生,因为贫穷限制了自己的想象力。

唐浩初对网友们的热议并不在意,只管开开心心地吃东西。今天来的这家最具新西兰当地特色的餐厅果然很好吃,其中布拉夫牡蛎和新西兰小龙虾最让他满意。

打开牡蛎盖,一口咬上去,慢慢地把奶油吸掉,享受地眯着眼,都快要像小猫般舒服地呼噜两声了。小林哲也在旁边一边看着他,一边一言不发地帮他剥虾壳,卷起袖子露出一双弹钢琴的修长好看的手,转眼就剥好一只,沾了调料直接喂到唐浩初嘴边。

唐浩初立即张开嘴,欢欢喜喜地接受投喂。小林哲也被他乖乖张嘴的动作给弄得心头一动,手也跟着微微一动,指尖碰到了他的唇瓣。

只顾着吃虾的唐浩初没有在意,容易害羞的小林哲也却迅速收回手,甚至红了耳朵。浓密的睫毛低垂着,遮住了眼睛,本就流畅的剥虾动作变得更快,一转眼就剥好了三条。

于是喜欢吃虾的唐浩初一口气将它们全装进嘴里,小脸顿时鼓得像把好吃的东西藏嘴里的小仓鼠一般,圆滚滚的腮帮子让人想用手戳一戳捏一捏。

吃饱后的唐浩初满意地哼了哼,声音软软的,就像吃饱的猫咪在对最亲近的人撒娇,精致的眉眼间全是信赖,让人恨不得帮他再摸摸头撸撸毛,让他更舒服惬意。

可惜舒服的日子没能持续多久,系统发布了‘学习创业’的日常学习任务,要求他从现在开始学习创业,每天都要在创业的路上进步一点,直到拥有自己的上市公司,任务时间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