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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女主不当炮灰(269)

作者: 心晴花开 阅读记录

当天,李书凝便把录音传到了论坛上去了。

还发了一段字:难以想象,这个男人居然如此厚颜无耻,如今回想,当初的自己,是真的眼瞎了,还是说那时候的男人,太会隐藏本性了?当初让人尊敬的学霸级人物,变成了这副德行,真是可怕。

确实,这段录音让论坛又炸了。

李书凝却抿嘴一笑,她去买了一张不需要实名认证的新卡,她的记忆力可是很强的,当初在法庭的时候,可有看到那个叫奚琳的女人的手机号码的。

李书凝直接把录音处理了下,只把林华那段说让她给他做情人的话给发给了奚琳。

不知道奚琳会是什么反应呢?李书凝坏坏的笑了起来,把卡抽掉,直接扔了。

第七章 糟糠妻(七)

奚琳收到彩信的时候,整个人都不好了。

奚琳来自一个偏僻的小山村,村里贫穷,落后,她读书读到四年级,家里就没钱给她读了。

在家里帮忙做农活,干家务,到了十六岁,家里想要她嫁人,可是她不愿像隔壁的好姐妹那般,嫁给一个老男人,从此窝在家里,生小孩,做饭,每天都忙忙碌碌的,还要被她男人打。那样的日子,她真的不想过。

可是不久,家里就替她找了一个男人,是个中年男人,死了老婆,想要重新娶一个。

那男人长得高大魁梧的,一脸狰狞,奚琳当时都有些吓坏了。

好姐妹被她老公打的时候,她看着那些伤口都感觉害怕呢,以后她若是被打,怎么能熬得住?

家里没钱,那男人能拿出一万的聘金,家里就把她给卖了。

奚琳心里不甘,从家里逃了出来。

运气很好,从村里逃出来后,隔壁村有一辆牛车要去县城,因为是夜晚,她悄悄爬上了牛车,躲在角落里,去了县城。

在县城,她又悄悄爬进了一辆长途汽车下面专门放置行李的地方。

她最早的时候去的地方是云英市,她没有学历,身上又没钱,有些好心人还给了她一些钱。

她后来找了一个保姆的工作,帮忙带小孩。

一开始,她确实很努力的帮忙带着小孩。

那家人条件不错,男主人和女主人都有工作,房子很大,给的工资也高。

第一个月拿到工资的时候,她很开心,因为她从来没见过那么多的钱。

她用心带小孩,女主人对她不错,时不时的给她一些旧衣服。

那些衣服都是有品牌的。

慢慢的,她的心里却有些不甘了起来,凭什么他们可以穿好的,吃好的,而她却只能穿旧衣?

奚琳年轻,有活力,长的也还算漂亮。

男主人对她也不错,一次男主人中途回来,她原本被小孩尿了一身,孩子哄睡了,就去洗澡,只穿着浴巾就出来了,看到男主人,莫名的手就动了下,浴巾就掉了下去,因此勾引了男主人。

慢慢的,男主人对她越来越着迷。

女主人发现后,和男主人离婚了,孩子也被带走了。

她以为可以和那个男人以后在一起了,也可以过上富太太的生活了,没想到,男人却嫌弃她了。

偷吃是有味道,然而让男人娶一个小保姆,却是不愿意的,他不过是想玩玩罢了。

奚琳很是痛苦。

她想了想,决定离开这里,男主人虽然有些可惜,却没有挽留,只是给了奚琳五万块钱。

奚琳带着那五万块钱去了另外一个城市,又做了一个男人的情妇。

她做不了工作了,已经尝过了那种来钱的滋味,她不喜欢去做辛苦的活计。

来到了乐州,她手里头有了一些钱,便开始租了个房子,想要休息一段时间,偶然间,却遇上了林华。

这个男人才华横溢,工资高,还年轻,她一下子就被这个男人给吸引了。

有意无意的勾引,男人就上钩了。

虽然如今林华没了工作,但是他本身的能力在那里,重新找个工作就是了。而且还有房子,有存款.

她已经是林华的太太了,她决不允许这样的生活被破坏。

情人不是那么好当的,而且生过了孩子,她的样子也有些变了。

和林华说话的恐怕是李书凝吧,毕竟让赔钱什么的,不就是李书凝么,林华居然让李书凝给他当情人?

男人都不是好东西么?

得到了,就不珍惜,李书凝有什么好,值得他去找她,让她当他的情人?

奚琳能走到今日,心机还是很重的。

她一点情绪都不露,在林华面前还是那般温柔体贴,实际上,她却像蛰伏起来的人,静待时机。

林华在李书凝那里碰了一鼻子的灰,回到家中,想了想,虽然被辞退了,却还是要去找工作的,不然坐吃山空可是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