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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沉云夺日(19)+番外

我的酒量不太好,喝了几杯,有点抱不住乖仔,只好交给了舒媛。舒媛毕竟年轻了一点,柳眉轻轻一纠,转眼就交给了保姆抱着。上一回儿子在她身上撒了尿,舒媛又没什么耐性,平日就不怎么抱他哄他,一般上都托给了保姆。

我看着都心疼。

兴许是那时候我的头沉得厉害,当围着我的几个叔伯朋友都静了下来,我还在自以为豪爽地说了一声“请”,晕乎乎地呷了一大口的酒,斜眼瞧见前方慢慢让出一条道,顺着一干人齐刷刷的视线往前一瞧——

于是,我就这么呛着了。

我咳得厉害,好在何秘书反应得快,赶紧递上了手绢。我有些狼狈地接过,不自然地掩了掩嘴。

岁月总是无情的,却在他身上展现了难得的宽容。

除了三年前还算行动自如的双脚,他的气色看起来还是挺不错的。推着轮椅的是一张生面孔,没瞧见景叔。

那时候,他身上穿着柔软的淡色缎子,发丝几乎及腰,梳理得很工整,空气中似乎还弥漫着淡淡的檀香,有种古老庄重的气息。

让人不太舒服。

不过片刻,就有好些个人迎了上去。其中不乏任氏股东或是企业大家,在商场打滚了几十年的人,开口却是一声声包含敬意的“三爷”。

时间能淡化许多东西。

任三爷沉寂了三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当年的风光气色或许已经让人逐渐淡忘,但是业界内所有人都还记得,任三爷只要一个眼神,就能让人由头到脚油然生出一股近乎恐惧的敬意。

那眼神,太深、太沉。似乎包罗了太多东西。

看似淡漠,却透着极端的狠。

那是我在几年后才悟出来的事情。

任三爷的人看过去很温柔无害,占有欲却比谁都强强,谁觊觎他攥在手心的宝贝,用不着发作,他有的是手段,慢慢地把人往死里整。

比如我。

他应该是觉得,要不是我横在王筝和他之间,他们俩哪能这般磨上个十年八年。其实我觉得不尽然,王筝那性子太傲,任三爷这脾气太冷,都是顶尖的人物,结果这浑水我非得摊进去,小丑似的,碰得一身灰。

只不过,人总是喜欢迁怒。

王筝不过意外把我睡了一次,他犯得着那么折腾我,非要把我往绝路上逼……

咳咳——

唉,不说那事。早忘了的。

出于礼貌,我心里就算有千百个不愿意,也得带着老婆儿子给长辈敬酒。

那时候,任三爷的神色挺温和,脸色有些泛白,身子看起来不大好,连举着酒杯的手也是微微颤抖的。

任三爷平时不怎么开口,尤其是在人多的场合,那白得仿佛透紫的唇紧紧抿着。

我记得,他那时候只说了这么一句:『恭、喜。』

那几年医学发展得很好,任三爷说起话来,不会像早前那般辛苦,间隔也不会断得太厉害,听起来还挺连贯,就是依旧不太清晰。只是,这一句“恭喜”,他似乎说得挺重,气用得挺大,说完还轻咳了咳,有点弱不禁风的感觉,却还是仰头,把那陈年红酒一口气饮了下去。

任三爷让人给乖仔打了一套长命锁,白玉珍品,做工细中有致,看似花了不少心思。舒媛还忍不住捧在手心多瞧了几眼,一扫原来略带戒备的模样儿,几声三叔叫得顺口。舒媛涉世未深,心思大都摆在脸上。好在任三爷没什么在意,看样子挺是受用地冲舒媛点头微笑。

任三爷那和蔼可亲的脸色连装都不必装,仿佛刻到了骨子里。当初他还能在任氏呼风唤雨的时候,没少干过一些惊天动地的大事,其中我最记得的一件就是贱价收购了常氏名下在香港的酒店。

常氏名下最宏伟的那一棟常天酒店,任氏还是受益最大建筑商。那时候我刚上大学,暑假跟着王筝在公司里实习。王筝倒是真真得了要职,忙天忙地不见踪影。我美其名实习,实际上是谋了个闲职,上班时间不定,还有独立休息室。话说,这位置还是任三爷亲自批的,还特别吩咐了各部门,文件什么的要紧东西千万别往我办公桌上送去。

想来,任三爷早早就有防备。我天天在公司闲晃,实际上却不怎么自由,我的桌子就只和总经理室隔一大片防弹玻璃,从外瞧进去是一片黑,从里瞧到外那叫一目了然。

任三爷防我跟防贼似的谨慎。

多亏这点,我瞧亲眼目睹了那一场不大不小的闹剧,还顺带牵涉其中。

我记得那会儿不久前还在酒会上见过常家老头,老人家身子还颇硬朗,说起话来中气十足,前些日子还和任老太一起琢磨着把自家温文婉约的小女儿和任三爷凑成一双。没想到拐一个弯头,常家老头脸色惨白,走几步路还需人来搀扶,原来染得黑亮的头发仿佛一夜之间煞白,短短几段路便气喘吁吁,好似一瞬间老了十几岁。

常家老头到底也是和任大老爷一起打拼过的人物,叱诧风云了几十载,到那时候竟是差点跪着求人引见任三爷,带着小女儿一举闯到了三十楼总经理办公室外。我只隐约知道事情的轮廓,远远便听到了老人家的呼声——让我见见三爷、见见三爷!

秘书已经叫来了保安,眼看着那几个跟熊似的保安把那一对父女堵在电梯口,常家老头硬是要闯进来,结果还让人给推地上去。记得小时候常家老头还摸过我的头,赞我聪明,我一时热血冲昏了头,赶紧上去要把老人家扶起来,哪里知道老人家突然火气一涌,拍开我的手不说,手边的杖子甩得虎虎生威。旁边梨花带泪的小女儿也跟着骂呛,我忘了细节,总之里面似乎带有了“走狗”“狗奴”等等不雅词汇。

唉,好人难做,相信我,这句话是真理。

我被追打得狼狈,秘书也楞在一边,保安上来拉的时候更是乱上加乱,后来倒换成我被推倒在地,后脑勺狠狠敲下去,额头不知撞上了什么,疼得很。晕眩之中景叔终于携着任三爷出来解围。

我那时让几个保安挡着,瞧不清楚,只隐约瞧见常家老头跟见到耶稣似的,带着女儿赶紧上前膜拜了去,我摔得太厉害,根本听不见什么,只知道任三爷嘴边挂着浅笑,后来旁边突然发起一声尖叫——啊!血!流血了!快!快叫救护人员!

这一片段我就记得清楚。

混乱之中我让人扶了起来,我的手按着额头刺痛的地方,昏迷之前就瞧见任三爷那阴沉的神色突然跟瞧见什么恐怖现场似的,眼眸睁得老大,脸上的血色一瞬间褪去,跟见鬼似的。

后来,常家老头在医院咽下最后一口气,听说眼睛老死也不合上,手里紧紧拽着那一张薄纸,上头原来嘱名“常”字的地方,换上了墨渍清浅、飘逸干劲的“云”。

扯得远了。

话说回来,那晚任三爷兴致很高,凡是敬酒的,就一杯杯地饮下,礼数做得十足。后来喝得挺高,面色却出奇地越沉。

他一杯杯烈酒下腹,身后那个跟着的人劝也劝不住,我看他眼神飘忽得厉害,转眼又见一拨叔伯带着自家儿女上来拜见,我赶紧上前陪笑,替他老人家挡了几杯。

——任总您这是紧张,怕咱把三爷灌醉了?哈哈哈,任总您就不知道了,三爷那可是千杯不倒,没人比得上啊。

——任总那是孝顺,不行不行,任总您也躲不了,喝。

那会儿酒气四溢,左右一句孝顺弄得我一时头晕阵阵,几个人又往我手里的杯填酒,哄笑着让我一口气喝下去。

我哪里推辞得过这些个老油条,只觉得胃里翻搅的除了酒气还是酒气,微微发酸。我正要举杯的时候,手让人拦住,动静不大,正好让所有人一静。

任三爷嘴角慢慢一弯,仰头,那动作一气呵成,执着酒杯的手晃也不晃。

几个人识趣地笑闹了几句,我含笑暗暗挣了挣任三爷拦着我的手,只可惜那纤细标致的手掌扣得死紧,抓着我的手肘,凉得厉害。

任三爷的眼神暗得紧,脸色白得渗人。

他的唇动了动,单看唇型也瞧不出个所以然。有点像“争”或是……

我那时候只觉得莫名其妙,现下回想起来——

你说,这世上哪有这么巧的事情?王筝一年到头生龙活虎到处蹂躏下属,突然说头痛不来;任三爷销声匿迹三年,突然在大庭广众露脸。

再说,王筝前两年没怎么请假,要真告假也是消失个大半个月不见人影。这一年却没什么动静,几乎要创下全勤记录。

敢情这两口子是闹了别扭。

只可惜,那时候我还渗不透他们之间的事,平白多了些要不得念想,后来那脸丢得是全亚洲没有人不知道。

我见过不少人发酒疯,却没想到三叔真醉起来,有点儿缠人。就连进休息室,手也紧扣着不放,我轻轻一挣,他就抬眼,我立马泻了气。

好在徐医生赶了过来。

那会儿,徐医生已经上了年纪,另外带了两个人。我还记得,他一进来就冲我颔首,然后语带轻责地对任三爷说:『……三爷,您这不是为难我么,刚动了手术,您还得好好养着,也用不着急成这样。』

他让人拿了计压器,任三爷不太配合。即便半卧在躺椅上,双手几乎覆上我的手臂,徐医生看了看我,轻叹一声,又说了一句——三爷,您还真醉了,这人……也瞧不大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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