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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英美同人)[综英美]以超反之名写雷文(179)

作者: 加凡 阅读记录

毕竟新的点子,意味着新的场地布置,新的设计图纸,和新的经费预算。

他还记得有一任竖锯老人花了整整三页记录他“因建设场地花光预算,导致准备一整年的考验中途流产”的悲惨遭遇。

从那之后,越来越多任的“竖锯老人”宁可模仿前人,也不想冒着主动创新的风险。

在众多“竖锯老人”的构思中,第一任竖锯老人的点子尤为经久不衰。

因为只需要一把电锯,一个密室和两个手铐。

成本可谓削减到最低。

比利伤感地想:

“竖锯老人”的职业前景,似乎已经走到尽头。

再也没有什么创新了,为了避免风险,大家都在模仿前人。

想到这里,比利沉思着,把笔记本翻到空白的地方,在上面工工整整地写下一行标题:

遇到全城停电断网,又被锁在自己的机关里,手边毫无救援物品时该怎么办。

根据《竖锯老人上岗守则》,他在考验中遭遇的一切前人没有遇到过的难题,都需要记载下来,供后人参考。

写完标题后,他看着空荡荡的密室发愁——

该怎么办啊……

一墙之隔,贝果夏突然停住,警觉地问:“你问这么详细干嘛?”

谜语人:“我说因为我无聊你信吗?”

贝果夏:“当然不信,你该不会也想写无限流,要抄这些构思吧?”

谜语人嗤之以鼻:“这就不是我的风格,我喜欢把谜语和关键线索放在哥谭的各个角落,让蝙蝠侠一边解谜一边拿线索,智商考验可比人性考验好玩多了。”

贝果夏沉默着,终于趁着黑暗,羞耻地伸出舌头,试图舔到前襟。

当然,很快他发现他的舌头还没一条正在喝水的猫舌长,别说前襟,连下巴尖都碰不到。

于是他缩起下巴,埋着头,再接再厉地抻舌头。

系统终于忍不住了:“你在干嘛?”

贝果夏悲痛地想:“只要我还活着,就必须写作。我要以舌为笔,以血为墨,在墙上记下我的灵感。”

系统:“……”

几次依然舔不到,贝果夏一甩舌头,长叹一声:

“算了,直接写吧。”

他舔血其实是为了不伤舌头。

咬伤舌头固然有血能直接写成字,可这样一来,不知道要损耗多少血。

万一不小心把舌头写断,那可更尴尬了。

敌人还没被诅咒死,自己先来个“咬舌自尽”。

贝果夏后脑勺贴着墙,扭过脸,伸出舌头,向一边偏着,希望能让舌尖落到墙上去。

显然他错估了半边脸颊的长度,舌头依然不能与之相敌。

倒把他抻得眼歪嘴斜,颚骨隐隐作痛。

谜语人见他迟迟没动静,狐疑地问:“你在干嘛?”

贝果夏顿时泄气,喘着气说:

“我恨自己怎么不是个无常鬼,看人家白无常,舌头伸出来能给裤子系两圈腰带。”

谜语人伸脚碰了碰,电锯还在。

联想到比利给他们的提示,他问:“这把手动电锯,还能用。你愿意锯掉你的一只手,换我们两个人的自由吗?”

贝果夏:“我不愿意。”

谜语人语塞,不太高兴地说:“你不是超级英雄吗?怎么一点牺牲精神也没有?”

贝果夏诚恳地说:“第一,我说过这太老套了,还有抄袭的嫌疑,我不能支持这种事。第二,我不是超级英雄,我只是一码字写书的,丢什么都不能丢手,你知道单手码字多痛苦吗?”

谜语人劝道:“这个世界上有一种功能叫语音打字,用说话声解放你的手。”

贝果夏说:“你是不知道我写的是什么,有些文字就不能发语音。比如两个人谈情说爱的私话,能用语音说吗?”

谜语人不以为然:“莎士比亚的话剧听过吗?你再肉麻能麻得过莎士比亚?”

贝果夏说:“你按莎士比亚为标准?真是太看得起我了,我现在说的是琼瑶,不,我说的是网文。”

莎士比亚这么写:

“这朵花,我以玫瑰名之。可是,如果它换了一个称呼,香味始终不变。”

琼瑶这么写:

“我真的好喜欢你,不管是那个刁蛮任性的你,活泼可爱的你,还是现在这个楚楚可怜的你,我都好喜欢好喜欢。”

贝果夏只会这么写:

“这罂粟般有毒的男人,妖精般纯洁的面庞,雪白的大长腿,绝佳的身材,成功吸引了他的注意力。

“看这男人刀削般的脸颊,斧刻般的鼻梁,他深深地醉了:

“啊,苏苏,我该拿你这个小妖精怎么办?”

读写什么的,不可能的。

所以贝果夏坚信,发明语音写作的人肯定没做过市场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