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哑舍1+2+3+4+5部(45)

老板点了点头道:“我再次醒来,便是在秦始皇墓中。脖颈上的伤口已经愈合不再流血,可环顾四周,遍地尸体,如同身处地狱之中,尸体大多是反对胡亥的人,其中也包括了我父亲——我父忍气吞声了一辈子,也绝想不到他会不明不白地死在这里。我把父亲的尸体背出了秦始皇墓,把他葬在了我家祖坟,我想他就算死,都不愿再和赢姓家族有半点关系。”

老板说罢,又停顿下来,倒了一杯温茶之后才继续讲述。他把父亲葬好后,又去寻了扶苏的墓。赵高派去的人又怎么肯把他好好葬了,他一路隐名埋姓地寻了过去,在边塞附近找到了一个凄凉的坟包。他不会让扶苏那么孤单地葬在那里,他把他从坟里挖了出来,带回了骊山。

始皇帝根本就没有葬在他生前修建的豪华壮丽的陵墓之中,他尸骨无存。只因为他的儿子胡亥自己想要这个恢弘的陵墓。

始皇帝生前最宠爱这个小儿子,恨不得把最好的一切都送到他的面前。可是不知始皇帝有没有想到过,他一手建立的大秦帝国,都被他的小儿子攥在了手心里。连他为自己建造的长眠之所,胡亥都那么理所当然地拿了去,没有半分犹豫。

老板觉得讽刺,唇边溢出一抹冷笑,“所以,我把扶苏葬在了骊山。他生前不能当大秦帝国的皇帝,我也要他死后夺下拥有那十万兵马俑。”

这话说得掷地有声,医生不由得抬起头重新朝老板看去。他一直就觉得老板眼中蕴含的沧桑和他年轻的外貌不相匹配,但此时对方热血畅然的话语冲口而出,竟带着他的面容有了几分血气,可以想象得到当年在历史的长河中,他是怎样一个风云人物。

医生之前把老板的表情都收入了眼底,自然可以看出老板对秦始皇的崇拜之心,所以也不难产生想要在扶苏身边做一番事业,成就大秦帝国雄起的决心。

古来贤者皆寂寞,一个心有宏图大志而又极具才华的人,想要在自己的时代,合适的时机,遇上赏识自己的君主,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两千年前的甘罗能遇上扶苏,是一个非常幸运的事情。扶苏生性温厚仁慈,又不失聪慧,若加以培养,定是一代贤君,再有天资过人的甘罗辅佐,两人必能造就一番事业。

可是胡亥却把这一切轻易地毁了。

医生可以想象老板在扶苏死后,以多么执着的心情开始寻找扶苏世,他希望能找回过去,再次和扶苏一起上政治的巅峰,引领历史的前进。可是他随即发现扶苏的转世每次都短命夭折,渐渐地寻找便成了责任,陷入了一场难以逃离的怪圈,一直徘徊了两千多年。

老板平静了心情,不愿再提关于扶苏的半句话,他知道医生最好奇的就是长生不老药,便缓缓说道:“我也是几年后才发觉自己的身体开始不对劲,不光相貌没有任何变化外,受的伤也会很快复原。很长时间之后,我才确认自己恐怕是因为吃了师父所做的长生不老药才会变得如此。”

医生精神—振向前倾了倾身,迫不及待地追问道:“平时有没有什么异状?掉不掉头发?其他身体机能可有区别?唉,如果能让我给你检查检查身体就好了,我保证不会让资料外泄的!”

老板微微一笑道:“我知道你不会外泄,不过我这么多年来也未曾停下过对自己的研究,也许不必去用机器化验,也知道原因。”

“快说!”医生简直要被他逼疯了,急得满头大汗。

老板非常享受这种卖关子的感觉,不过他也不是故意的,因为脑中的词汇还需要整理一下才能捋顺。老板思索了片刻后道:“人体衰老的原因是什么?”

“是衰老细胞。”医生马上回答道,正在犹豫要不要跟老板解释什么是细胞时,对方已经开始往下说了。“人就好像是一个细胞一样,细胞分裂,然后新的细胞生长。直到细胞的分裂速度开始缓慢,小于细胞衰老的速度时,人体也步入了老年。这样的说法对不?”老板斟酌了一下字句。

“对的。”医生点了点头,心里有种说不出的违和感,总觉得从老板嘴里听到现代医学词汇,就像看到哑舍里卖最新款的苹果电脑一样离谱。

“可是,这样的细胞也有例外。无限增殖的细胞,成为不死的永生细胞。”老板眯起了丹凤眼。

“你是说……癌细胞!”医生瞪大双眼,满脸的不可思议,“你是说,你吃下的长生不老药致癌?可是那不是应该加速你的死亡吗?”正常细胞都具有一定的最高分裂次数,如人的细胞一生只能分裂五六十次。可癌细胞却失去了最高分裂次数,几乎可以无限分裂,但人体的器官是绝对承受不了的。

“所以,我身上赤龙服的作用就是抑制癌细胞分裂的次数,让身体的细胞保持一种微妙的平衡,各个器官不会衰亡,也不会罢工。”老板伸手摸了摸陪伴他两千年的衣服,淡淡道:“自古相传‘金玉生寒’,可保尸身不腐。这布料是由上古流传下来的黑金和黑玉拉丝制成,本是为秦始皇入葬时所准备。始皇帝在位时收集了一些神话时代的古物,而到再往后的朝代,这种神器便极为少见,很多都是仿制了。例如汉墓中的金缕玉衣,其实就是拙劣的模仿品。”

“我……我能摸摸看吗?”医生吞了吞口水,在老板点头之后,迫不及待伸手过去。布料入手有些柔软又有些坚硬的感觉,温度冰冷刺骨。医生猜想着这布料中应该加入了某种稀有金属,才使其产生了微弱的放射性物质,保持肉体不腐。若换了以前,医生绝对不会相信老板说的话,但神话时代确实是在封建时代之前所存在的谜一样的时代。《山海经》能封印神兽和异度空间,这个是他亲眼所见。一片竹简便能施咒,那么一块能防腐的布料也不算多离谱。

医生想不透原理,也知道这种科学问题老板更不会知晓,也不会剪下来一块给他拿回去化验,所以只能边上下其手边问道:“那你两干多年都没脱下这件衣服?”医生显得兴致勃勃,对他来说,老板简直就是他梦寐以求的研究对象。他真想把这衣服扒下来,研究一下衣服的质料,顺便研究一下老板的身体。如果可能,他更想亲手碰触一下老板那颗跳了两千多年的心脏……

“收起你那种眼神。”老板敢打赌,若是医生手中现在就有把手术刀,肯定会毫不犹豫地把他解剖了,“短时间内脱下是没问题的,至少睡觉的时候不穿也没关系。这件衣服只需放在附近就可发挥作用。”老板觉得医生的问题很好笑,心情不错地弯起了唇。在这两干多年中,他还很少和其他人保持这么近的距离,尤其医生带着体温的手指仿佛透过了薄薄的布料传导到他的皮肤上,让身体有些难受的他变得稍微舒服了一些。

“这衣服是中山装的样式,两千年前没这么时髦吧?”医生看着老板衣服的立领,笑着问道。

“民国时期,我救了大师的祖母。大师的祖父是当时有名的古董修复师,他帮我把衣服剪裁成这样,没想到几年后就不流行这样的款式了。”老板自嘲地笑了笑,“幸好现在穿成这样也不算太奇怪,总比穿古装要好些。”

“这条龙其实会动的吧?”医生的手迟疑地停在赤龙的身体附近,那条赤龙绣得是那么栩栩如生,让他连碰触都有些紧张。

“在宋朝时,这衣服破过一次,我请当时文绣院的人帮我缝补。这种布料每条纹路都有特定的排列,文绣院的人最终在衣服的裂缝上绣了这条赤龙。所用的丝线也不是普通的丝线,是沾了我的血的丝线,所以这条龙是深红色的。”老板极其怀念地抚着趴在他肩膀上的赤龙龙头,“裂缝终究还是没有缝补完美,以前只是若干年变动一次位置,最近它已经是一天变动一次了。我想它是没有喝够我的血,迫不及待了。”

老板的指尖仍残留着刚刚咳出来的鲜血,医生眼睁睁地看着那滴血渍渗进衣料之中,赤龙的龙头游动了一下,身体仿佛又膨胀了些许。医生这时才醒悟过来,低头往老板的胸腹之间看去。

衣服上的破裂之处很大,上面乱七八糟的针脚正是不久之前大师的杰作。医生想到老板之前的吐血,不由得倒抽一口凉气道:“这衣服是不是不能被破坏?否则就算是乱了丝线的排列,也会影响它的功能?”

简单说。这件赤龙服就像是一种极为精细的电路板,只要乱了几根导线,就会彻底短路。否则老板也就不会在上次出现裂痕的时候也不会大费周章地绣了这么一个古怪的龙在上面。而且他说衣服就算脱下来短时间不穿也不会有问题,那么让老板那么快就吐血就只有这么一个解释了。

老板苦笑,他没打算说出这点的。“我死后,如果身体没快速腐烂的话,可以让你任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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