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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稀那些年(10)

作者: 础易斯凉 阅读记录

她来了,自然会约我出来。那一次,就在这条步行街,她完全一副阳光女孩的样子,浅粉红的T恤,淡蓝的牛仔裤,慢跑鞋,柔顺黑亮的头发从棒球帽下倾泻而出,撒在肩上。我喜欢跟在她后面欣赏她的背影,她的身材玲珑娇小,让人爱怜,我总是一次又一次的泛起拥她入怀的冲动,我多么希望她是我的,可恶的理智总是一次又一次的扑灭我的□□。

怪不得我会觉得同学的女朋友那么漂亮,原来她和石菁菁的气质有些相似。每个男生心中都有一个女神的形象,或者难以忘记,或者根本忘不掉。认识的女生总要和她相比,然后一个一个的觉得不如意。怕是苗青和我想的差太多了吧。我从沉思中回到现实,望着周围的人群,突然特别想在人群中看到她的身影,有一个月没有收到她的信了吧。我知道我又在想她了,也只能想想而已。

累了,我快速从步行街的另一端走出来,搭上一班回学校的公交,低头沉睡。

我不是一个习惯孤独的人,或者说不习惯长久孤独的人,虽然我的圈子小得可怜,虽然我厌恶人多吵闹的环境,也并不意味着我要永远孤独下去。短暂的自我封闭也使我倍受煎熬,又不屑于重新加入到无聊的人和无聊事中去。偶然的机会,我推开了刘宝宝的宿舍门,只因为他宿舍里传出Ross的具有美国非常典型的传统金属风格嗓音,似是那首著名的《Welcome To The Jungle》吧,我对枪花的了解也仅限于他的知名度,不是很爱听。之前这个宿舍也传出过NIRVANA的《About a girl》,至于涅槃,我也仅仅对《Unplugged In New York》情有独钟。不过在周围满是林周之流的哼哼叽叽和F4之类的垃圾中,能有这么一个声音,应该可以算是知音吧。

我推门进来,一个瘦高瘦高,皮肤苍白,蓬头垢面的人躺在床上,闭着眼睛自我陶醉着,时而随着歌曲唱一两句。宿舍里没有别人,他显然没有注意我已经进来。

“Welcome to the jungle吧。”

“恩,你知道?”

“一点而已。”

“喜欢?”

我摇头:“太硬,受不了。比较喜欢像beatles、papa mama那样偏bluce一点的。”

“没力量啊,有时候需要发泄一下。”

“不过,最近一个女高音非常吸引我,估计你会喜欢。”

“汗,我还没那么高雅。”

“呵呵,金属里加上女高音,别有一番味道。”

“还有这样的?”他眼里充满了惊奇。

“不稀奇了,早年老崔就都把古筝加到音乐里了,何勇的《钟鼓楼》还不是有三弦,连陈美都厚着脸皮号称小提琴拉摇滚了,她懂个屁呀。”

“就这样,那帮人们也不知道谁教的,认为激烈的、吵闹的音乐就是摇滚。陈美激烈一点,都敢说自己摇滚了。哈哈。”

“对呀,摇不摇滚又不在于用的什么乐器,老崔《假行僧》里边的古筝听得我都快哭了,我还想呢,牛币,太有创意了,这才摇滚呢。何勇对钟鼓楼那感觉,三弦对那老北京的味道把握的太好了。主唱也不必非得沙哑低沉撕心裂肺了,只要有味道在里面,怎么唱都可以。”

“你说的是什么乐队?”

“Nightwish,你等等,我去拿。”

我们俩像是互相抓住了救命稻草,他把我从孤独的深渊拉了回来,我带给了他渴望得到的东西,虽然很少。还有一点,就是我在刘宝宝身上找到了我可怜的虚荣心,有一瞬间,他被我道听途说的“知识”迷住了。相见恨晚啊,我们像两块嚼完的口香糖一样天天黏在一起。刘宝宝跟我同届同系但不同班,他的想法很是有意思,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起初,他和其他孩子们一样,在流行歌曲中长大,他发现,虽然烂歌很多,听得多了,一样悦耳上口,再继续多听,就腻了。偶然接触了唐朝乐队,发觉自己之前听得歌曲丝毫没有什么内涵,继而是严重的歧视。用他的话说,就是被这帮傻逼愚弄了,而且还被愚弄了这么久。于是他把自己锁在了所谓的摇滚里,耳朵里塞满了魔岩三杰,面孔,超载等等。然而中国摇滚再一次让他失望了。刘宝宝称之为中国摇滚有一个很奇特的生理现象: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中期,这个新生事物在一出生便达到了高潮,紧接着是多年的阳痿直到现在,而且还表现出强大的继续下去的趋势。他转而听起了外文歌曲,原因很简单,他只想听一听好听的音乐,不想被没有内涵的歌词困惑,听不懂外文似乎是个很不错的选择。因为所知有限,又没有人交流和引导,他就被固定在枪花和涅槃两支知名乐队上。我有几个朋友疯狂的迷恋这种音乐,家中的打口磁带CD数以千记,我时常借来听听,虽然没有沉迷其中,但在他们的耳渎目染之下,也稍稍知道了一点。也因为这个话题,我们成为了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