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炮灰男配成为首富后(56)+番外

作者: 不辞金盏 阅读记录

他灵机一动:“这样吧,我跟你一起去见他,亲自见着他,才能知道他是个什么样的人,才能帮你拒绝他。”

凌霄狐疑的看了他一眼,半晌,才说:“那好吧。”

三人约在附近的一家隐私极好的酒楼,服务员引着余枫和凌霄进了事先预定好的包间,一进门,江森已经坐在一旁的沙发上。

见到他们,江森站起身,伸出手,面上是无可挑剔的标准谈生意般的微笑:“余先生,幸会,凌霄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请自便。”

余枫面上客气,暗暗在心中点了点头,这江申,果然与新闻中报道的不太一样,一看就是条浸淫在人群许久的年轻老狐狸。

不过,他倒是对江申印象极好。美人自古以来就是会得到许多优待的,他人长的比霄哥还好看,待人接物不卑不亢,也挑不出丁点毛病,笑起来让人如沐春风,他想,应该没人不喜欢和这样的人打交道。

在余枫打量江森的同时,江森也在打量着对方。一身剪裁良好、价值不菲的西装,一双定制皮鞋,领带是奢侈品牌,袖扣都能上五位数。

跟之前来面试穿着打补丁西服的凌霄格格不入。

况且看他打扮,也是来参加拍卖会的,家世只怕不是一般。

不过他没有多问,这样反倒更加印证了他的猜测。凌霄之前定然家境不错,才能和这等人物交朋友。

三人坐定,服务员拿着菜单走进来。点了几个菜,又走出去。

这是个私房菜馆,面积非常大,包间很多,保密性极好,虽然预定的人很多,但江家与这私房菜馆的老板有些合作,因此老板提前给留了包间。

三人才说了几句话,服务员就又敲响了房门,进来上菜。

四菜一个汤,都是家常菜,分量不多,应该是刚好够三个人,看来作为凌霄的朋友,也知道他不浪费食物的品质。

几样菜都用的是上好的食材,专门请了江淮名厨,烹饪出来倒是很可口。

江森最喜欢那道竹笋煨腊排骨,闻着就香飘四溢,跟他之前在原来的世界吃的很像。

鲜嫩的青笋,红红的腊排骨已经将汤熬的白白的,上面浮着的一层绿色给这道浓汤提供了生命力。

可惜那末生命的绿色却是香菜,让他望而却步,几次筷子要伸过去又缩了回来。

余枫也吃的很香,这会儿已经十二点半,已经晚于他平时吃饭的点,方才喝的山楂茶又开胃,他便更饿了。

况且,这几天跟着他的陈依依为了减肥保持身材,每次拉着他去吃草,本着怜香惜玉的心思,他也忍着,可嘴里都淡出鸟来了。这会儿好不容易能吃顿有滋味儿的,真是让人浑身舒畅。

他大口喝完一口汤,满足的叹了口气。

正要抬头问问霄哥的“老板”,就见霄哥舀了一碗竹笋煨排骨,放在自己面前,拿了一个小碗,将汤里的香菜一颗颗挑进小碗里。

此时已经一碗汤里的香菜已经挑的连根毛都不剩了,凌霄把汤推到他“老板”面前,自己香喷喷的吃那一小碗香菜。

余枫:“……”

妖孽,还我霄哥!

作者有话要说:余枫:妖孽,还我霄哥!

江森:我就是个穿书的,不是什么妖孽

第41章 项目

凌霄,一个龟毛直男癌,看到别人挑食不一脚将人踢出去就算好的了,还能一个菜叶子一个菜叶子的帮人挑菜?

余枫迷惑了。

“你……你们?”

江森自然的端起没有香菜的竹笋煨排骨,满足的喝了一口,果然美味,和他之前喝的分毫不差。看来写小说的作者口味和他一样,总算是做了一件好事。

他抬头,见凌霄朋友的目光在他二人之间来回逡巡,便解释道:“我从小便不吃香菜,凌霄习惯好,不浪费食物,帮我挑出来。”

凌霄眼睛都没抬,只在一旁赞同点头,手中的动作一点没停。

余枫:“……哦。”

重点是这个吗?重点明明是凌霄居然不逼着一个挑食的人硬吃下去,反而帮忙挑出来,还不嫌弃地自己吃?

还记得当年,他的挑食,应良东的挑食,甚至应良东他爸的挑食,哪个不是凌霄治好的?

不仅用眼神监督他们,鄙视他们,凌迟他们,最无耻的是,不知在哪儿找了几个幼儿园小朋友,一到他们吃饭,就见缝插针的背《悯农》,直到他们害臊地自动把食物全部吃下去为止。

妈的,双标狗!

还人家暗恋他,分明是他暗恋人家,到我这炫耀喂狗粮来着。

还是太年轻啊。余枫替自己抹了一把辛酸泪,需要一碗竹笋煨腊排骨才能勉强补偿。

这菜实在太过精致,本就没剩下多少,余枫就要将剩下的一碗汤全舀到自己碗中,汤勺却被“啪嗒”一声打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