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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之前任在作死(171)+番外

  对白狼这个决定, 陆遥之立马拍板同意。

  白狼最开始想要去的地方摩根家族不远的地方,在那里,他购买了庄园,本来只是为了方便守护摩根家族而已。

  但很快,白狼又否决。

  这个地方, 狼人一族之中, 有不少知道的。

  白狼不会拿陆遥之以及未来的小崽子冒险, 他需要一个绝对安全的地方。

  思索再三, 白狼决定前往黑雾小镇。

  黑雾小镇这个地方有点特别, 它靠近了有着恶臭味道的吸血鬼们的老巢——血腥古堡。但这个地方,长年混迹了各种超凡生物以及人类猎手,属于三不管地带。

  在这个地方,有着一个传言。

  当黑雾弥漫,血月当空,万物都将一片寂静。凡是喧闹者,打斗者,都将被祭献给恶魔。

  在这个地方,除了能够肆意放纵生活,任何时候都禁止争斗。而一旦在碰到有血月的黑夜,小镇之中更是禁止发出任何的喧闹。

  如果不遵守规矩,就会在黑夜之中被祭献,而后化为干尸死亡。

  因为这个小镇的特殊性,在那里聚集了不少的流氓、杀人犯等等,但偏偏,这些乱七八糟的人聚集之后,反而变的十分宁和。

  敢挑战寓言,进行争斗的家伙们,已经死了。

  白狼做下决定之后,有着出色的行动力。当天中午,陆遥之就带着小黑崽子,跟白狼跑了。

  奔跑中,陆遥之浑身裹着厚厚的毛皮大衣,双手费力抓着白狼的毛发。

  他尽力了,但还是被冷水吹的直哆嗦。

  白狼在奔跑中,呼出滚烫的热气,但还是不高兴的说道:“为什么要带黑狗子?”

  有他不就好了吗?

  这一点,让白狼有些不爽。

  那只小崽子,别以为他不知道是谁。再说,狼灵最好不好离开族群,一旦离开,狼灵的实力就会大幅度下滑。再则,族群也会失去庇护。

  虽然大部分的时候,也不会让狼灵出手,但如果碰到万一的情况呢。

  陆遥之吸了一口冷气,费力喊道:“我也不想呀,它非得咬着我的裤脚,不带就一副受不了要死要活的模样,我也没办法呀。”

  白狼打了个喷嚏,不说话了。

  一路疾驰,下午的时候,陆遥之估摸已经离开狼人故地很远了。不过目前所在地,似乎还在森林之中。

  白狼很有丛林的生活经验,熟门熟路带着陆遥之找到了一个丛林中的木屋,里面放置了一些干柴,还有一些腊肉。甚至,有一个铝制的水壶。

  陆遥之知道一点,一些丛林中,猎人会简单建造这样一座小屋,是作为临时休息点用的。

  食物以及木柴,如果有旅人意外迷路进来,都是可以随时取用的。

  将就一晚休息,因为木屋的防风效果并不怎么好。晚上陆遥之冷的不得不把黑狗子塞进怀里,充当个小暖炉。同时,又把自己塞进了白狗子的怀里,拿人家当个天然的毛毯子。

  对这件事,白狗子十分高兴。当然,如果没有黑狗子就好了。

  不过,黑狗子也是这样想的。

  半夜的时候,黑狗子目光幽沉,杀气浮现。白狗子立刻醒来,彼此排斥的眼神在黑夜中交汇。

  私奔这种事,俩个人就够了,三个人算怎么回事。

  然后,本来他们都是王者,直到…陆遥之翻了个身。

  因为黑狗子从他的胸口爬出来,失去了小暖炉。陆遥之下意识一摸,捏住了黑狗子毛茸茸的颈脖之后,直接又塞了回去。

  一场无形的眼神厮杀,就这么消失在陆遥之的王者翻身之中。

  第二天,陆遥之被带着继续上路。

  但在中午时分,陆遥之就结束了吹冷风的节奏,因为他看到了人类社会文明的迹象。顿时,陆遥之泪流满面。

  他这种五好少年,果然应该在人类社会厮混呀。

  假装自己是个狼人什么的,压力太大。

  然后,在一条泥泞的小路边,一位有着亚麻色卷发,穿着一身黑色严谨礼服,带着一副金丝边眼镜,俊美到有些过分的男人将陆遥之跟白狼接上了马车。

  这男的,未免也俊美了一些。

  这种俊美,甚至带了一些妖冶,是那种玫瑰腐烂的带着堕落之色的妖冶。

  陆遥之还没仔细看,白狼就遮住了他的眼睛。

  陆遥之秒懂,他这技能情绪大一点,容易给别人带来一个‘死亡’凝视呀。

  白狼语气不善,“恶臭的吸血鬼,怎么是你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