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芬芳六零年代(237)+番外

  又过了两年,涛子虚岁十五六了,有天黑夜里,他收拾了两件破衣服就离开了村子,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村里有人说看见过他,一路向东走,往北平方向去了。大家都说,离开了也好,出去说不定有些生路,能闯出个名堂来,留在家里也是被人糟践。

  巧梅听了儿子的遭遇,哭的肝肠寸断,只怪她当时太软弱,太好欺负,她就是走,也应该把孩子一起带走!她这个当妈的,没能护住自己的孩子,没有什么比这个还失败的。这些年,她就是给人做保姆,日子过的也不差,吃穿不愁还有工资,可她的儿子,过的是什么苦日子啊!

  吃不饱,穿不暖,没有人知冷知热的过问不说,简直没把他当回事!

  见不着儿子,她当天就赶回了北平,涛子离家的时候没有留下只言片语,她也不知道该到哪里去找他。就是往北平方向走,可也说不准去了什么其他地方,她就是想找也如同大海捞针。

  回来后,她和卞颖芝说了找儿子的结果,卞颖芝听了安慰了她半晌,也想不出什么好办法来。这么大一个国家,这么多人口,想找个人哪有那么容易呢?

  今天中秋,巧梅不免又想起了不知道在哪里的儿子,就希望他健健康康,顺顺利利,其他的也不敢再奢求。要是老天心疼,让她有一天能找着儿子,她也愿意余生吃斋念佛来还了这个愿。

  中秋过后,翟仲凌就跟翟景升和卞颖芝提了要给他们买东西的事。一开始,他们坚决不同意,认为实在没有必要,也不想孩子们浪费这个钱。最后在翟仲凌和娉婷的坚持下,他们才勉强一起出了门。

  也是卞颖芝知道儿媳妇靠翻译挣了些,否则她是指定不同意的。家里条件是不差,可都是拿死工资的,再有钱也有限。在物质上她不吝啬,同样的,她也不是一个喜欢挥霍的人,首饰什么的,更是不考究。

  刚结婚那会,她也买了金子银子,只不过时间长了后有些氧化,再加上前些年的社会背景,朴朴素素才是好的。现在儿子儿媳要孝顺她,她心里头其实也高兴,也想这就是他们花了钱,自己以后再补贴给他们,总归她只有一个儿子一个闺女,以后大头肯定是要留给儿子的。

  买首饰的那家店是翟仲凌找的,一家祖祖辈辈开了近百年的首饰铺子。大运动那会,这家店关了门,也因为背后有些背景,老板又提前运走了重要的东西藏了起来,这才保全了一些好料子。

  这两年渐渐开放市场,这家铺子也就低调的开了起来。前阵子娉婷让翟仲凌打听卖翡翠的,有人就跟他介绍了这一家,说东西都好,保证是真的,老板人实在也识时务。

  “妈,你看这个翡翠好不好看?我觉得这个颜色很衬你,戴出来显贵气。”

  因为已经提前打好了招呼,老板今天带了不少货来了铺子。这些都是很值钱的好料子,平常是不放在店里的,只有客人需要的时候才会拿出来给客人看。

  “嗯,颜色不错,挺纯的,颜色也翠。”卞颖芝也是好人家出来的,多少见过些世面,对首饰也有一些了解。

  之所以过来买翡翠、玉石,是娉婷的意思。黄金虽然保值,可好的翡翠和玉石是极为升值的,说不准多少年后价格能翻几十翻,几百翻。

  其次,卞颖芝是个上了年纪的女人,戴黄金反而显得人不够大气,还是翡翠玉石更适合她。她皮肤白,人又有气质,戴了翡翠比金子更显贵气,重要的是相比金灿灿的金子而言,翡翠则显得低调了许多。

  两个女人选了半天,最后卞颖芝挑了一个翡翠吊坠,一对翡翠耳坠和一只玉手镯,而娉婷自己也买了一只碧玉手镯。

  “两位的眼光真不错,这可都是放了几十年的好东西,就是古时候,也只有官家太太才能买的起。这平常人家米面都吃不上,哪能买这么金贵的东西。”老板也是个能说会道,会做生意的,说话既实在又会捧人。

  “我算了算价格,也不敢瞎要,就凑个吉利的数字,八百八十八块怎么样?”

  八百八十八,将近九百块,相当于普通人家一年的收入,可以买近千斤的猪肉,卞颖芝有些心疼,可娉婷却觉得很值。

  别说这些翡翠和玉石的质量都是上上层的,品相好,做工精致,光是那块吊坠就挺大块。按照以后的物价,买一千斤猪肉的钱光是那块吊坠都买不到。

  “您们放心,就这些,我根本没赚什么钱,要不是我父亲留下的,我还真舍不得就这么卖了。但是没法子,不卖我们日子也难过,卖贵了没人上门,卖便宜了自己又吃亏,这做生意也让人伤脑筋。”老板见多了各种客人,他早就看出来,今天这笔生意肯定是能做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