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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黑粉结婚了(884)+番外

两人聊着一些闲话,没多久到了店里,这是一家专门给明星们定制的礼服店,包括化妆一条龙服务,老板是一名老师傅,非常出名,经常给国内一些大佬做衣服,男女款都做得特别精致,男人的礼物没什么花样,主要是线条和细节。

盛景很多正装也是这家店的,欢欢一开始过来做礼服时还没人搭理他,就算长了一张国色天香的脸也不能开后门,后来拉着潘森过来刷脸才混熟了。

潘森是他们家贵宾。

老师傅分别拿出两套礼服来,几乎一模一样,就细节不一样,衬衫的纹样不一样,潘森是人鱼的纹样,欢欢是火鸟的纹样,都是雪白的衬衫,面料十分柔软,衬衫的纽扣和纹样相互呼应,十分别致,两人穿上都显得玉树临风,英俊无匹。

欢欢站在镜子前欣赏自己的盛世美颜,十分满意,绝对会抢走阿爹的风头,这么英俊的脸绝无仅有,“媒体要是拍到我和阿娘,会不会觉得我和阿娘更有夫妻相?”

潘森轻笑,过来给他整理领口,欢欢比潘森略高一些,脖子也格外修长,显得面部轮廓清晰而明朗,十分好看。

“婚礼那天,你少招惹他。”他整理好欢欢的领子,再调整他的领结,一旁的老师傅摸摸鼻子,心中暗忖,你们两之间要秀恩爱关起门呗,这里有很多你的迷妹呢。

欢欢一开始没注意到潘森的姿势有点暧昧,他习惯什么都依赖潘森,小时候还被潘森抱着撒过尿,这种小场面他完全不放在眼里。

可旁人的意味深长的目光,一低头就看到那人骨节分明的手在他脖颈间活动着,他们之间的冷战还没彻底有一个说法,就这么不尴不尬地相处着,那些被压抑的心思,喜欢,排斥,压抑和敏感等一系列情绪像是打翻了五味瓶似的。

欢欢的呼吸瞬间变得轻了。

第1326章 他就不该来

欢欢喉结微微滑动,周身皮肤都变得敏感起来,起了一层细细的鸡皮疙瘩,然后幻想中是一名身材修长头发微卷的美人鱼站在他面前,微微仰着头,五官精致,面容清丽,就像初遇时那般柔软和漂亮,一模一样的面孔,换了性别后,竟天差地别。

可画面一转,幻想中是少女变成了少年,干净利落,芝兰玉树,也甚是迷人,欢欢心想潘森要出演古装戏中的男扮女装的角色,一定很出彩,或者女扮男装也一定很出彩,或许是人鱼的属性缘故,雌雄莫辨这一词语在他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

小迷妹们看得捧心,双眼都是粉红泡泡,太美了。

这一幕就像拍海报似的,随便一个拍摄就能上杂志。

潘森放下手,柔声问,“怎么了?”

欢欢不动神色地别开身子,掩饰自己的不自在,看着镜子里的耳尖通红的少年,内心一阵唾弃,你可真是一个口是心非的男人。

“有点紧。”欢欢动了动脖子,其实宽松度正好,老师傅一听过来帮他调整,“我觉得很合适,再宽的话,显不出这么好看的线条,你若觉得不舒服,我给你松一指。”

潘森一手插在兜里,悠然自得,“挺合适的。”

“那就先这样。”欢欢本也就是找一个借口,并不是真的不舒服,一旁的小姑娘拿着手机拍照,潘森注意到了,却没阻拦。

两人取了衣服后,欢欢要去商场选首饰,其实男人的首饰也没什么,袖扣,胸针和手表,也就这么几样,不像女人琳琅满目,潘森的手指在方向盘上轻轻敲打片刻,“去我家选吧。”

“你家?”

潘森轻笑,“最近的品牌都没有出新款,这一季估计也订完了,不如上我家看一眼,我家的首饰多,我是明星这几年攒了不少配饰,有一些是古董,有一些是……珍藏,你应该会喜欢。”

欢欢去过潘森家,也常驻过,知道潘森有一个两百平米的衣帽间,只不过那时候他人小,对那些东西也不感兴趣,都没看几眼。

“行吧。”

潘森家是大平层,他不喜欢别墅,更喜欢公寓一些,私密性也好,一层楼全都买了,全部打通,一共有八百多平米,这一楼也就一户人家没有刷卡,基本上除了物业没人能上来,私密性极好。

靠河的一面全部改成了落地窗,不管是哪个房间都能看到河两岸的风光,欢欢有一段时间没过来了,潘森最近都住在家里,收拾挺干净的,井井有条。

上一次过来住时,他还是一个孩童,拖鞋还是一双粉红的兔子鞋,欢欢看着小巧的兔头鞋子,一言难尽。

潘森打开鞋柜,给他重新拿了一双灰色的拖鞋,这拖鞋和潘森脚上的拖鞋一模一样,成双成对的,桌子上的餐具也不知道是不是新添加的,也是成双成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