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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美女传(25)

她满脸羞红的看着自己的字,心里奇怪怎么会这样,也不好意思抬头。

左承仕期待自己的女儿争脸的,没有想到,女儿这会写的字远不如她在书房里写的好,想想,莫非是因为程公在紧张,也是,在程公这样的人面前,自己都会紧张,明珠毕竟是小姑娘,发挥失常也是正常的。

程老头开始以为她也会写左轶那种独特的字体,一看没有想到是曹全碑字体。这种字很适合女子书写,但是的确不适合用金鸡距笔,金鸡距笔属于短峰硬毫笔,不适合写这样飘逸的字,不过左明珠当时哪里想那么多,只觉得左伊那丑丫头拿着程公的笔碍眼的很。

左明珠声音小的好像就自己能听到,喃喃的对着程公拜道:“小女献丑了。”然后羞答答的回到位置上了。

程老头虽然没有看到那种惊喜的字,但是这小女写的也算过得去,毕竟是晚辈,客气的表扬了一句:“还不错,不过换支笔,可能效果会更好。”

这一句话更让左明珠脸羞红了,原来那丑丫头说的是真的不适合。

左承仕也不好意思了,大女儿写的字,程公明显不满意,如今要看伊儿写字,他很忐忑,恨不得自己能抄笔上阵。

不过,程公期待的眼神,左承仕闭了闭眼,装作没有看见吧。

左伊拿着刚刚姐姐用过的那只笔,却不着急下手。

刚刚老爹的眼神一直火辣辣的盯着这支笔,左伊也只是握在手中一下下,就感觉到了不同。同样只是普通竹杆的笔杆,抓在手上却觉得大小适中,转动非常圆润,不生硬。

看着左伊不缓不慢的把笔上的墨水清洗了一边,像爱护自己的双手一样,细细的冲洗笔毫,她的动作娴熟,丝毫没有什么做作。

本来,像现代用完画笔之后一定会把画笔洗一洗,而且刚刚明珠蘸墨太浓,不适合她写的字,所以清洗一下是很自然的事情。

可是落在不同人眼里却代表了不同的意思。

左明珠脸色更加羞红,刚刚对左伊同志存在的一点点感激,此刻又化成了嫉恨。你说你,洗什么毛笔,惺惺作态,明显对比出她不爱护笔,细节不够完整。

而左承仕吃惊,是觉得自己是不是对这个女儿遗漏了什么,只觉得自己往日那平凡无奇的女儿突然陌生新鲜起来。

程老头自是不用说了,他看左轶是什么都好,见他如此爱护这支笔,心里非常高兴,本来他还舍不得把这支笔送出去,如今看他这样的细节,决定了,就把这只金鸡距笔送给这小子。

清洁完笔毫后,左伊洗了洗手,擦干,清清爽爽的握着毛笔,坐在案台前,还是没有下笔,竟闭上了眼睛,开始养神了。

左承仕却心中焦急的像一百只蚂蚁爬过,他自然不希望左伊写的字让程公失望,只希望能够走一步算一步,拖延时间。没有想到家中的丑丫头,比他这个老爹还能装。

又是洗笔,又是洗手,迟迟不下笔,现在倒好了,居然开始闭目养神了。

左明珠也看到了左伊这一副光棍的做派,心中颇为不屑。

反而是刚刚火急火燎的程公,此刻倒不急了,他是领教过这小子的麻烦。之前和他下棋,还要净手焚香,端的是高雅严肃,棋盘上的棋看了大半,才开始下,贼的很。

我们平日写字都有一个感觉,比如是抄书,看一个抄一个,定是写的不快,而且也不能专心的写的好看。同样开始打字的人,看一下键盘再看一下屏幕,往往错误百出,更别说速度了。

左伊知道自己写的瘦金体笔力稍嫩,要是实际比起来,可能还不如大姐左明珠写的好。但是它胜在新、奇、贵。这种字体的最高境界还是在于贵,能写出一种清贵之气,才能表现出这种字体的韵味。

之前抄的那两份,已经是第一百遍,第两百遍,就算傻瓜,一直练习自己的签名,也能练习的龙飞凤舞。而且还是在夜半时分写的,这个时候,周围的声音都沉了下去,清醒着的脑袋却尤能写出不一样的感觉。

所以很多作家、艺术家喜欢白天黑夜颠倒着干活,为的就是追求那一丝宁静后的灵感勃发。

而此刻,左伊不敢随便卖弄。

机会是人给的,并不是时时就有。

但是机会已经在你面前的时候,你没有抓住,这就是你的错了。

她没有托大,自己是什么水平,她是清楚的。写的还是那两句班训,没有办法,第两百遍了,总归是写的比较好,左伊心中默默的读着那句话,脑海里展现出自己曾经写的最佳的时候的感觉,然后再睁开眼,谁也不看,沾上墨,提笔就写。

“淡泊明志,宁静致远。”

八个字完了,左伊就收手,再也不多写,再写就真是献丑了。

程公喜滋滋的拿起这字,越看越喜欢,比自己从文章那里拿来的两本作业写的还要好,回去可以把那两本作业还给他了,瞧他那小气不甘愿的样子。

“好,好,好!”程老头大赞了三声好,笑道:“小子,你再能说出我这只笔的好处,我就把它也送给你了。”

左家一干人等,都被程公的三声好,吓到了。

要不是来人是声名远扬的程公,他们一定会以为是左伊叫来的托。

左承仕好奇的看了看那八个字,依稀记起来,那天晚歌送来的也是这八个字。无奈那时候她送字的时候,那温柔的骚样,摆在他面前,他哪里还记得看字,看人都来不及。

此刻又看了看左伊身后的晚歌,果然,打扮的嫩的滴出水来了,左承仕不高兴了,你丫,在我书房里,就我们两人的时候,这样打扮就算了,我是老爷,摸摸没什么,你现在见外客,打扮成这样是什么意思?

晚歌被老爷这一眼威严的一看,吓一跳。本来她精心打扮出来,却发现没有一个人看她,原来那个什么程公居然是个老头,颤巍巍的样子,哪里还有心思搞女人。晚歌撇撇嘴,难怪会看上容貌平凡的小姐。

连程公都要夸好的字,左承仕也摆正了心态,认真的欣赏了起来。果然,不服不行,这种书体受劲硬挺锋芒毕露,还淡淡的透出一种富贵之气。在左承仕这个老爹的眼里,自然可以解释,字如其人,伊儿是倔强的,其他子女从来不敢顶撞他,要求他什么,可是伊儿敢,还记得那双眼睛,直直的望着他,让他这个做爹的很汗颜。

而自己常常能透过容貌普通的伊儿看到阿莲,那种艳若牡丹的气质,若有若无的呈现。所以伊儿写出这样的字,左承仕惊喜有之,高兴有之,却没有一丝怀疑,只觉得自己平日太少关心自己的女儿了,想到上次她第一次书房,自己还教她写字,原来她都会,只是想感受一下父亲手把手的感觉,想到这里,他又一阵羞愧。

左明珠看他夸好,也不服气的去看了看,她没有觉得有哪里特别好,要定说好的话,只能说这种字她没见过。笔锋硬的很,一点没有女儿家写的细腻姿态,有什么好的?

左伊手上拿着程老头的金鸡距笔,确实爱不释手,用这支笔写这种字体,是最佳的,所以今天的效果比平日还要好。

但是就算是左伊现代的时候喜欢收集古董,也不是样样都懂。拿着这支笔,好用是好用,也看不出是用什么名贵材料的,但是老爹和程老头还有大姐都这样紧张的样子,定不是凡品。左伊拿着笔,洗净了笔豪,不自觉的思考的时候就会像现代上课那样转起了笔。

左转三圈,左承仕的心眼被提高了三层,乖乖个隆滴咚,伊儿手上玩的可是价值千金不换的金鸡距笔啊!

右转三圈,程老头的老心脏有点受不了,刚刚还夸这小儿爱护笔,这可是金鸡距笔,他一直小心珍藏的,这小儿居然拿来当转手!

转了一会笔,把老爹和程老头的心都快转碎了,他们头都晕晕的。此刻程老头严重的怀疑刚刚自己的决定,决心要把笔要回来,于是擦了擦额头的冷汗道:“小子,说不出这支笔的特点,我可是要收回了。”

第二十六章:这样也行

左承仕看自己的女儿,心里着急啊,又想自己要是能替她说该有多好,这可是程公用过的金鸡距笔,要是放在我们左家,那可真是千金难求,面子倍增,不过他也不敢指望了,一个能把金鸡距笔转着玩的小孩,会知道这支笔的特点吗?

左伊眼前就如放着一个选择题,答对就有东西给,她虽然不会做这道题,可是蒙也要蒙对一半吧。这样想着,搜刮了一堆现代形容词,缓缓说道:“嗯,这只笔,尖、齐、圆、健,四德具备,果然是只好笔。”

老爹一听,差点栽了个跟头,他了解自己女儿,感情她连这是什么笔都不知道。

但是程公却满脸激动,根本忽略了,左伊到底知不知道这只笔是什么笔的问题。

不等左伊解释,程老头,又喊了三声,“妙!妙!妙!”。

左伊严重怀疑老头是属猫的。

其实左伊不知道老头这三声妙,妙在哪里。

按她的推测,这支笔老头和老爹都很重视的样子,应该是名家之手。

而她硬着头皮说出这四个字,如果非要她解释,她会说,笔尖很尖,毛很整齐,笔杆很圆润,握着笔很舒服,长期写字也能健健康康,不会养成鼠标手、毛笔手之类的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