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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彼之砒霜吾之蜜糖(238)

  他醒来的地方,是曾经的神医李敏之隐居之地,也是他在这个世界上能够称之为家的地方。没有那些富人的附庸风雅,他所在的这间屋子的的确确可以用简朴来形容。这里是一个十分幽静的森林,森林中有着不少凶猛的野兽,按照道理来说,这样的森林里,是不会居住任何人的。不过,总归会有一些意外。

  他的师傅便是那么一个意外,神医李敏之,因太过正直不愿与官场中人同流合污,亦不远牵扯到那后宫的纷争中去,纵然有着上好的医术,却不被朝廷众人所喜。最后辞去朝中职务,来此地隐居。

  李敏之的一生,可谓是将仁义二字做到了极致。虽说在此地隐居,但是他停留在谷中的时间寥寥可数,更多的是在外帮助一些穷苦人家无偿治病。也结交了不少的能人异士。虽说生活不算多么富足,却也未曾短缺过什么。

  赠人玫瑰,手中尚能余香。李敏之常年救人于危难之间,自然能获得那些人的感激。他若是想要动用,绝对是一股巨大的力量。晚年时期,他出行的时候,谁能不给他几分礼遇?

  李敏之的经历,也同样让他认为。医者,只有如同他一样,‘济世苍生,不计私利’才算是最大的成功。他唯一的弟子尚修筠,自然也深得他的真传。年纪轻轻便已经是有名的神医,医术超绝,医德高尚,深得李敏之的真传。只是,两人的结果,却全然不同。

  或者说,李敏之身上,除了那身医术,并没有让人窥视的东西。而尚修筠,自小被李敏之用各式各样的药物养着,二十余年,已经让他成为了真正的药人。就是因为这特殊的身体,让尚修筠被自己喜欢的人杀死在谷中。粉身碎骨入药。

  尚修筠自然知道他的血肉对治病救人是有奇效的。李敏之碰到过不少贫苦人家买不起珍贵药材的,为了能够让自己的徒儿不至于像自己一样无药不能医,才将尚修筠养成了药人。以说尚修筠的血肉,虽然不能够媲美唐僧肉,但是绝对能够比得上一些珍奇药物。尚修筠在救人的时候,有时是会用到自己的血液。

  药人是非常罕见的,若非这般罕见,那些人也不会费尽心思要他死了。不过,他再次回到这里,甚至逆转了时间,就绝对不会再发现同样的事。

  从床·上起身,打开房间的窗户。草木夹杂着新鲜泥土的气息扑面而来,尚修筠手指放在腰间那块玉佩上。这自然不是那一块被寒煜当做中介强行与他单方面缔结契约的天心玉。那块玉佩在他完善了契约之后便已经化作粉末消失殆尽。他腰上的这块玉,只是与那块天心玉长相一只的神器。这样的玉佩共有两只,被寒煜称之为鸳鸯玉。

  这玉佩的功能主要是防御,还有一个便是感知。只是这感知的能力并没有太大作用,灵魂契约便足以让两人互相感知到对方的存在。尚修筠透过窗子看向北方的位置,他能感觉到寒煜的气息。若非他提醒过不要使用太离谱的术法,怕是现在寒煜已经站在了他的面前。

  “尚大哥,你在里面吗?”清脆的声音从窗外传了过来,声音中带着几分女子的娇柔,但更多的却是自信。显然这是一位极为自强的女子,在这个时代甚为少见。

  闽国,是一个明显的男尊女卑的国家。女子在家里穿针引线的不少,如同外面这位一般,在外面打拼的还真是不多。但是她却在众人不看好的情况下,接下了自己家族的商铺,打理的井井有条。如今,更是有向外发展的趋势。

  苏琴雪掌管苏家商行,其中自然有不少贬低的话语。认为她一个女子抛头露面的是不知廉耻。但是苏琴雪是苏家嫡系一脉唯一的继承人,她也实在是有能力。别人怎么说也不甚在意,其他人觉得没意思也就歇了通过流言打击她的心思。

  苏琴雪,这个仿佛与这个时代格格不入的女子是尚修筠曾经喜欢过的人。

  “琴雪,怎么这么早到这里来。森林中早露颇多,对身体不好。”现如今也不过是正午时分,苏家就在这森林外不远处,不过若想在这个时间进来,也是需要一大早就进入森林。

  尚修筠一如自己曾经对她的态度一般,只是那双眼眸之中,再也看不到一丝怜爱的情绪。他早已经忘记了当初对苏琴雪心动的感觉,没有人在被人杀死之后,还能记住对方的美好。甚至,他都怀疑自己对苏琴雪到底有没有真正的心动。

  “只是一些露水而已,没什么大事。我走的是尚大哥给我指出来的道路,自然是一路平坦。”苏琴雪将自己挎在胳膊上的食盒摘了下来,一叠一叠的拿出来。“昨日,关大哥送到府上几只新鲜的鲈鱼,这不送过来给你尝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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