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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上捡来的(13)

作者: 酱酿荔枝/暮上看云 阅读记录

覃宇的态度怎么看,都有点像言情小说里的女主,欲拒还迎的?

汉海市的风景从来都不错,什么烦心事在这风清水秀中也渐渐沉淀,但是云时想,自己做不到忘记烦恼,忘记这一切。

他从来都不是个豁达的人,放不下,也很记仇。

王遗山,离覃宇的大学可以说是相当近了,颇有名气,每年每季都少不了一大波人前来驻足,游玩。

千古身后名,却欠一份深情,不及还你,情入了骨髓,身已成了白骨。

王遗山里,半山腰处,有一美人垂泪石像,罗裙不复,容颜不待,眼角一滴泪,余生从容,爱错了人也不过如此。只这一个“遗”字,已经把一切肝肠寸断、凄美憾恨说的明白。

单身狗为什么会选这个山头来爬呢?你看,谈恋爱的都化石了,可怕不?可怕!千万不要谈恋爱。

“你大学是府第学院?”云时好奇的问道,周围是有不少的妹子,她们穿的是府第校服,府第学院的名气很盛,名校招牌,学神学霸一抓一大把。府第学院在众所大学里可以说是时尚界的劳斯莱斯,通俗点说,就是拖拉机中的战斗机。

“嗯,”覃宇说起这个,格外的自豪,好不容易有个可以炫耀的机会,他顿时就停不下来了:“我可是高考全省状元考进的府第,府第人人惊羡的学神覃宇。”

云时忍不住的勾起唇间,这自信是自带的吗?主角都这样吗?到底谁给覃宇的自信?

“是啊,连饭都不会做。”

“……之前只是失手,下次你在尝尝,不好吃我就、我就把这个杯子吃下去!”

覃宇还就不服气了,信誓旦旦的把矛头指向了云时手里的玻璃杯,总有失手的嘛,不能死揪着这一个,云时小哥哥是真的怕了他的黑暗料理了吗?

云时真的憋不住了,覃宇用生命在逗他啊!

“玻璃杯,不好吃吧?”

“你就别记着那一次了,大家都翻过这一页,我还是学神,你还是我爱豆,妥妥的!”

“这什么花?”

一路郁郁葱葱,云时被覃宇逗的说这话,竟也没觉得有多累。在云时的想象中,爬山和送命几乎没差,他作为常年宅男,加上职业的原因,基本不会出去走走,也不知道原来山青风晓比书里描写的还要鲜艳,空气更加清新,行走其中,风过耳畔,舒适而又温柔。

淙淙的小溪奔流向下,一路向前,溪水清澈,伸手去触及,凉凉的,落叶调皮的绕过手指,随着溪流而去,再不复返。

云时避开了落叶,那柔若无骨的手没入了水面,任水流而过。

覃宇默赞,镜紫一开始捧云时的时候,也就是晒了一张云时买饮料时候的照片,吸引了一大波的颜狗,当然,也包括他,他第一次见到云时的时候,只觉得很眼熟,很好看,却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他当时还笑自己,一见如故,怕不是一见钟情吧?

他从云时的第一本小说就入粉了,他就是那个在大家沉迷于云时颜值的时候,毅然决然的打起了催更的旗号,曾多次被diss。

覃宇默默打开了相机,把好看的云时小哥哥留在他的相册里,他已经偷拍了好多了。

云时不打算管束他的行为了,相处的这段时间,他已经可以做到视而不见了。

“水好凉,想洗个脚。”

覃宇:???

“在这里洗脚?”覃宇反问道,有颜也不可以任性啊,这大庭广众的,你不介意,他还介意呢,云时小哥哥的脚丫白嫩嫩的,才不要被别人看。

云时面无表情的瞥了他一眼,缓缓说道:“开玩笑。”

这么冷的吗?

覃宇心口一哆嗦,说实话,有点怕了。身边的人穿着白色衬衫,没什么特别的,可是在他身上就特别好看,在撩水花,溅湿了裤脚也丝毫不觉,素净纤白的手指骨节分明,覃宇想着,水有什么好玩的,不就凉快点吗,你可以来玩他,他会让你燥热点。

他伸手一把带住云时的腰,再不走,停在这里,就要等到他们学院的人了,展示个人魅力什么的,在云时面前,还是狗带去吧,到底还是小哥哥比较重要。

“走吧,小哥哥。”

他面上的正经都是装出来,鬼知道云时的腰那么细,还有点温软,摸上去感觉好的不得了。

鬼:我不知道!

他一转身,吓得差点没拖着云时跑路。

是穆与丰!带领着寝室另外两个单身狗!

“哟,覃宇,这么巧啊!”

穆与丰开口,覃宇想跑也不能跑了,作为老大就可以这么叼这么任性,穆与丰与其身后的两只也同样端倪着覃宇搂着云时,胆儿得了吧,不就几周嘛,温香软玉在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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