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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锦绣华年(560)+番外

杀,狠狠地杀,不停地杀,视线模糊,雨水冰冷,筋疲力尽,继续杀,杀到最后一口气——杀!

……

下课钟撞响,学生们放下笔,活动着已经写字写酸僵了的手指,偏头看向窗外,雨还是那么的大,有人已经开始发愁中午散学时要怎么回家了,这样的大雨天还真是让人无比讨厌啊!到处都是水坑泥洼,一个走不好就要溅得一身的泥点子,而且那风凉得浸骨,夹着雨兜头罩脸地吹在身上,湿涔涔凉嗖嗖,别提多难受了!

可恶的天气,不若中午留在书院用饭好了,可是知味斋的饭简直难以下咽啊……算了,凑合一顿吧,吃完还可以回茶室喝杯热茶暖暖身,然后伏到桌上小睡一觉,这么一想也是挺美的……下雨天啊,真是又烦闷又无聊。

这场雨,几时才能停呢?

第414章 感动 魔鬼的浪漫。

——燕家军大破叛军先锋营!

——燕子忱亲率六百精锐力挑叛军三千!

——精锐军零阵亡!叛军三千皆授首!

“哗——”暴雨倾盆, 却压不住布告栏前学生们的欢啸与狂呼——“胜仗!胜仗啊!”

“战神!不愧是战神!所向披靡!战无不胜!”

男学生们激动得抛飞了手中的伞,欢呼, 跳跃, 拥抱, 向着尽情流泻着大雨的天空挥舞着拳头, 女学生们绽开笑颜, 挥起手帕,激动的泪花溢满了星眸。灰沉沉的天空似被这一番欢声雷动驱散了阴霾,凉飒的秋风吹过, 乌云渐开,露出白亮亮的穹宙来。

“燕将军此次兵出奇招, 趁着暴雨天视野差、军心易松懈的时机, 果断甩下行动冗慢的大部队, 率领麾下最精锐的六百突击兵长途奔袭, 攻了叛军一个措手不及!”向皇上与众臣详细汇报最新战况的兵部侍郎的声音回响在朝堂上, “这六百突击兵皆为燕将军在塞北时所带的精英兵,身经百战, 作风剽悍, 一场大战下来竟是一人未损, 却是将叛军先锋营三千人悉数斩尽, 叛军先锋营多为骑兵与箭手, 其中并无火铳兵,考虑到叛军大部队紧随其后,燕将军并未恋战, 取胜之后立即带兵撤回,按脚程,叛军将先一步抵达玉华城,如若玉华守城军能抵挡得住叛军,形势将对我军有利,而若令叛军攻城成功,只怕后续的作战将更加艰难。”

朝堂上的气氛一样的振奋,这场胜利来得简直太及时,要知道这接二连三的败仗已经让国民对朝廷的信任度降至了最低,朝廷承受着前所未有的压力,如果连燕子忱都败掉,只怕朝廷还未崩塌,国民就已经先崩溃了。

“告诉李诚信给朕死守玉华城,但有差池,提他全家的头来见朕!”皇上沉眉冷道,李诚信是玉华的守城大将,在燕子忱对上叛军之前,他会先迎来叛军攻城的挑战。

守不住城就死全家,皇上这些日子压力很大,情绪很差。小舅子跟着燕子忱跑去了前线,皇后日夜在宫中担忧,虽不至于对他苦着脸,但也难见笑颜。唯一能哄他高兴的那位如今也不在了,皇上的目光每每落在朝班上那个空白的位置就恨不能一记完形填空把那位活活拽回来填到那儿。

臭不要脸的说走就走,还硬说他侄女定是被涂弥掳去了江北——涂弥那王八蛋真那么猖狂吗?!

“怎么,不高兴?”涂弥掀了车帘进来,歪身坐到燕七身旁,偏了脸望着她笑,“想你那个便宜家了?”

燕七靠着车厢壁闭目养神。她与这个人实力相差太过悬殊,反抗既无用,多说也无益,于是既来之则安之,静待其变。

“说说你那个便宜家怎么样?”涂弥笑着抬起腿架到车厢对面的坐榻上,指间不知几时多了支烟,掏了火折子出来点燃,深吸一口,缓缓地吹出去,侧目瞟了眼纹丝不动的燕七,不由笑了一声出来,懒洋洋地将身子靠在后面的车壁上,道,“燕子恪这个人我倒是略有些了解,神神道道的,用现代话说就是神经质,听说暗地里替皇帝老子做着相当于锦衣卫的事,皇帝刚登基的时候,好几个手里头有实权的老王爷不服管,最后都是被这个燕子恪同皇帝联手给做下去的,要论狠,燕子恪是我见过的头一号,怪不得老皇帝要让他来辅佐当今这个皇帝,当今这位也算是皇帝里的奇葩了,狠不下心肠下不去狠手,所以脏事狠事缺德事,全都是燕子恪替他干的,死在燕子恪手里的人命,可比我多得多。”

说至此处笑着看向燕七:“是不是出乎你的意料了?那么英俊潇洒风度翩翩的男人,原来也有个超乎认知的另一面?”

见燕七将他当空气,他也不介意,一行笑着一行把烟叼在嘴里,探身向窗外看了看,窗外是细密的雨和空旷无人的田野,世界静得仿佛只剩下了这辆吱呀前行的马车和车上曾经海誓山盟过的两个人。

涂弥赏了一阵雨景,直到这支烟吸完,回过头来看了眼车厢里弥漫的烟气,又看了眼仍旧闭目养神的燕七,伸出手在空中挥舞了几下,然而这并不能驱散这呛人的味道,于是便扯开了一道窗缝,清冷潮湿的雨气登时钻了进来。

“记不记得有一年下暴雨,把咱们住的那棵老树给冲倒了?”涂弥重新靠在车壁上,抱了怀微仰起头,也闭上了眼睛,“半夜里正睡着觉,突然就是一阵天摇地动,整座树屋都在往下掉,你披头散发地从床上爬起身就冲过来找我,我说你是聂小倩,你却说我是燕赤霞,然后光着膀子的燕赤霞就和穿着睡衣的聂小倩坐在树根儿底下,守着碎成一堆垃圾的家淋了半宿的雨。那半宿我记得我们说了很多话,我说我想给你一个结实的家,你却拍了拍我的胸,说‘挺结实的’,我说这个家没有钱还缺吃少穿,你说那敢情好,不怕别人惦记着……”

涂弥说着,慢慢翘起唇角,“飞鸟,那一世和你在一起的一切,我一丝儿都没忘。”

“我不知你在自我感动什么,”燕七忽而开口,声音淡然,“你对我有多了解,我就对你有多了解,浪费这样的唇舌毫无意义。”

涂弥笑起来:“哦,总算肯和我说话了,这就是浪费唇舌的意义所在。何必呢飞鸟,越回避就是越在意,别让我误会,我现在经不起误会的诱惑,尤其是下雨天,我下雨天时最脆弱,要知道我们还有三天的路程呢,我可不想在这三天里做出什么会让我自己欲罢不能的事,我还要打仗,还要杀掉你那个便宜爹呢。哦,对了,最新战报,玉华城失守,涂华章已率军抢占全城,等的就是燕子忱了。”

见燕七又不作声,涂弥把身子探过去,盯着她的眼睛轻笑:“鸟枪已就绪,专待燕飞来。”

第415章 试火 办法总是从无到有。

马车并不急于赶路, 只是悠哉游哉地在无人的旷野中沐雨前行,涂弥对于江北的战况亦不甚在意, 轻描淡写地笑着和燕七道:“涂家人是死是活和我没有半毛钱关系, 老涂想当皇帝, 我就顺手凑个热闹, 他当得成, 当然最好,当不成,死了也是活该。而我呢, 说来可以来,说走就能走, 你知道, 只要我想消失, 这个世界上没人找的到我。”

“你说得没错, ‘唯恐天下不乱’是我目前最喜欢的消遣, 吃喝玩乐那档子事,在上一个世界时我就已经腻了, 而不管是上一个世界还是这一个世界, 都不再有什么事能够让我投入和着迷, 活着对我来说就是个数着日子等死的过程, 可我又不想自我了断, 毕竟好死不如赖活着,所以呢,我只得不断地自己找乐子, 好让这日子不至于太无聊,什么天下大乱,群魔乱舞,道德沦丧,人性崩塌——关我屁事?能乱出新鲜事儿来才好,我喜闻乐见。”

涂弥哂笑着捏下嘴里的烟,缓缓吹出个烟圈,而后比出个枪的手势,冲着烟圈的中心做了个射击的动作,“我把枪整出来,是不是吓了你一跳?你知道,那一世在道上混,手里没枪就是笑话儿,我手底下有个枪迷小弟,对枪已经到了痴迷的程度,没事干的时候就拿着各种枪在那儿摆弄,说起枪的做工性能头头是道,我也时常向他请教,有一阵子我们被条子盯得紧,损失了不少枪支,又逢着黑吃黑,索性就自己造枪,我这一手就是那个时候学会的……而在这个时代,高端枪不好做,普通枪倒是没问题,我该感谢这个莫名其妙的朝代,能工巧匠的本事出乎我的意料。飞鸟,你能想象老涂那帮人见到枪的威力后脸上的表情有多疯狂吗?嗬嗬嗬……我告诉你,就和毒瘾发作的人没什么两样,一样的丑陋,一样的扭曲。权力对于人类的诱惑猛于毒品,而能旁观这些为权疯狂的人的丑态,就是我这第二辈子最大的乐趣,怎么样,飞鸟,要不要和我一起看戏,看这些道貌岸然的家伙如何丑态毕露丧心病狂的?”

丧心病狂的人们此刻占据了玉华城,守将李诚信被火铳击中身亡,守军拼死顽抗,却仍抗不过叛军锐不可当的攻势,明知燕家军正在飞速赶来支援,却仍是没能撑到最后。守城军全军覆没之后,叛军直接入驻,而此刻的玉华城早已成了一座空城,知道战争将临,百姓们早便拖家带口地弃了家园四处逃命,剩下那些不愿逃的,悉数被叛军找出来聚集在一起关押了起来,防着这些人留在城中添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