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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锦绣华年(593)+番外

“说来……现在的七丫头已经不是原本的步家闺女了,你打算如何安排她?”燕子忱问。

“她开心便好。”燕子恪翻了页书。

“嫁妆银你出还是我出?”燕子忱坏笑着瞟他。

“呵呵。”这人只管翻书。

“杨氏母子你又是怎样打算的?”开了句玩笑后燕子忱又说回了正事。

“明年开恩科,小三下场多半能中,次年会试应该也差不到哪里去,大约会外放个官做,届时让他接了杨氏和小六一并去任上,一家三口关起门来过几年日子。”燕子恪道。

“将‘姨娘’接到任上?”燕子忱挑眉,“怕是要遭人诟病。”

“无妨,只说杨氏患疾需送去家庙清养,暗中让小三带走便是,任上远离京都,况杨氏平日亦极少露面,不会有人识得她,到了任上多加些小心,避免曝露身份也就是了。”燕子恪轻描淡写地道。

燕子忱哼笑了一声:“说来也并不委屈她,步老二当初同着步老头祖孙仨跟着寿王谋朝篡位,好好儿的太平日子不过,偏要挑上一条不归路去走,他们二房一家子便是尽数遭诛也是理法所在,你救了她那是她的造化,她后半辈子无法光明正大地做她儿子的嫡母,这也是她应得的结果,比起她那早被砍了头的夫君来已是好了太多,她也该知足了。”

燕子恪拽过条小褥给自己盖住赤着的脚,“她也不过是身不由己罢了,妇人家又有几个能够主宰自己的命运。”说着仿佛想到了谁,唇角便向上弯了弯。

“身不由己么?”燕子忱哂笑,“我可没忘了当初她为了嫁给步老三都使出了哪些手段,甚至嫁不成自己心仪的步老三,竟转而嫁给了她根本看不上眼的步老二,宁可糟蹋了自己的一辈子,也要与步老三同处一个屋檐下——这样的事可不是一般女人能干的出来的!”

“年轻时谁不曾做过傻事,”燕子恪笑了笑,“不同的是,有的人傻一时,有的人傻了一辈子。”

“这么说你还年轻,”燕子忱嘲讽他哥,“直到现在还傻着,一件事钻进牛角尖儿里就不出来,三不五时在心里头念叨步老三,步老三若在天有灵早就被你烦死了。”

“呵呵呵。”他哥装憨。

“那个杨氏若是将那件事告诉给小三,小三不会有什么想法吧?”燕子忱道,“毕竟他将来是要入仕的,万一能做到京官,再或进入内阁……”

“小三虽然聪明敏感、善察人心,却碍于格局略小、眼光受限,他所能达到的高度,恐怕将止步于四品,”燕子恪合上了手中书,“杨氏不肯放心将孩子交予我来全权教管,小三受拘于内宅视野,纵是有反骨,也难成气候,权且看他这份聪明最终能够用在何处了,若能想得明白、分得清是非,至少可以落个一生踏实顺遂,而若非要将心思用在偏处,以他的性子,虽无锐气,却也执拗,旁人拦也是拦不住,劝也是劝不回,只能说,进退由心,成败在己。”

燕子忱给自己倒上茶,一口气又喝了个见底儿,笑道:“也罢,反正将来是他们这帮臭小子的天下,我操不着这咸淡心,大不了和你一样把挑子一撂,游山玩水自在潇洒去!”

“呵呵……”燕子恪笑着闭上眼睛,倚在身后的靠枕上。

“惊潮可说了几时回来?眼看就过年了。”燕子忱问他。

“今年应是不回来了,”燕子恪语气里带了些笑意,“他人在东海列国周游,租了一条大船,从这个国家买了新鲜的玩意儿,卖到另一个国家去,倒是从中赚了不少钱,便拿着这些钱一路吃吃喝喝玩玩乐乐,给我的来信上没写别的,皆是他所去国家见识到的有趣玩意儿,颇有些乐不思蜀的意思。”

燕子忱哈哈一笑:“这小子可算是逮着了,平素就他最喜欢玩儿,这一回让他玩儿个够!只不过你打算让他玩儿到什么时候?你不急老太太可急了,这位可是长孙,他不娶媳妇,下头哥儿几个都娶不了!”

“最多三年,”燕子恪睁开眼睛道,“我给他三年时间用以见识和积累,三年后让他回来,做他最喜欢的事。”

“哦,你怎么替他打算的?”燕子忱看着他。

“他喜欢玩儿,就让他玩儿,不仅自己玩儿,还让他带着别人一起玩儿,”燕子恪勾起唇角,“且让他将在他乡或异国见识到的所有新奇有趣的玩意儿引入中原,辟一块场子或租一间场馆,玩意儿们放置进去,供人游乐玩耍,且教他不止引用旁人的东西,自己也要想出新意来,想出来的东西好,大众自然喜欢,大众一喜欢,他自然便更有兴致创新和突破,再不会事事觉得无聊和无谓了。”

“这想法有些意思!”燕子忱看着他这个脑瓜儿异于常人的大哥,亏他是怎么想出这个赚钱的点子的,别人是靠卖东西挣钱,他大哥却是让儿子靠带大家一起玩儿游戏挣钱,这思路既诡异又新鲜,辟场子租场馆,进场有入门费,玩哪个游戏就要掏哪个的钱,天朝人生活条件越来越好,见天儿闲得屁都长毛,有了这么个玩游戏的地方,正好可以发泄无处可释放的精力,听大哥的意思,先在京中试试水,开上这么一家,日后若干得好了,没准儿就要开遍全国。

——真是什么事儿到他手里都能翻出花儿来。

“惊潮的意思呢?”燕子忱问了一句,光有个点石成金的爹还不够,关键还得有个扶得起的儿子。

“甚为开心,愿意一试。”燕子恪道。

燕子忱笑着放下心来,然而细想大哥这一次看样子是真下定了决心要作别朝堂远走江湖,临走前将身边的人都安排得好好的,一个都不曾落下。

“四小子呢?”燕子忱又问,长房这几个孩子他最喜欢四少爷燕惊波。

“小四喜欢马,他原意是想做个骁骑兵,然而他从小未接触过武学一途,现下再学已是晚了,况他对用兵布阵也无天分,做武将是不大可能的了,与其一辈子做个听令的兵,不若于旁处寻他擅长的做一做。”燕子恪弯起一条腿,手搭在膝头轻轻敲着,“我欲令他开一座私人马场,兼做鉴马、养马、驯马、售马、医马、跑马及教人骑马等务,届时你那营中退下来的伤病老兵可以安放去小四的马场,既有了养家糊口的途径又能给小四增些人手。”

“好哇!”燕子忱笑着哐叽一拍桌子,把他哥吓了一跳,他哥这想法简直再好不过,不但让他手下的那些兵有了后路,还能借助这些兵的经验和特长把四小子的马场给撑起来,要知道他的这些兵对于马匹的了解可都是经验十足,教人照顾马、教人骑马绝对都是拿手!

以他哥的这个想法,看样子是想让四小子做一个集马匹培育、买卖和马术学校、跑马场为一体的一条龙机构,这下子四小子要高兴了,正中他下怀不是?

“将来做得好了,便将军队马匹提供的活儿接过来。”他大哥还在说呢。

燕子忱刚喝进嘴里的一口茶水险没呛出来——敢情自个儿还是把他大哥的眼光想窄了——这特么要办的不是一座小马场啊!这特么是要承包全国军队马匹的提供业务啊!就算一匹马只挣一两银,全国军队的量,这得是多大的一笔收入啊?!

无需去管军备物资的提供是否能承包给私人,只要你的马养的好,朝廷有什么理由不用你的马?既然要征用,就没有理由白要,肯定是要给报酬,换做是旁人,朝廷没准儿还会以势压价,可小四身后是燕家啊,不找你朝廷多要钱就够仁义的了。

“届时还可办些全国性的马术比赛,”他大哥继续跟那儿说,“从平民里选拔马术人才提供给国家,也能给平民以更多的改变命运的机会。”

……原来自己还是小看了大哥的视野,在他的心里,永远有着普罗大众的一个重要位置。

“我朝的马匹素质始终与蛮邦的马匹有着不小的差距,”燕子恪还在说道,“小四的这座马场可以用来收罗举朝的人才,将这些人才集中起来,致力于改善我朝的马匹素质,培养出更强壮的马匹,增进我朝的军事力量,以令外敌更不敢轻举妄动。”

“好!”燕子忱道,“此事我会给小四搭把手,你尽管放心!”

“既如此,先便请你营中懂马的兵来教教小四。”燕子恪笑道。

“没问题,我明日便让人过来。”燕子忱道。

“马场的位置我已替小四找好了,剩下的事情让他自己去办。”燕子恪还是愿意让儿子锻炼锻炼。

“怪不得那小子这几日见了我总是露着后槽牙笑。”燕子忱笑道,“原来是人逢喜事精神爽。”

当然会爽,无论是惊潮还是惊波,甚至子恒和子恺,无不是在大哥殚精竭虑的谋划下做上了自己最喜欢的事,并且可以以这最喜欢的事为终身的事业,既可养家糊口,又能享受一生。

再看看他的二丫头,在他的支持下嫁了武琰那样优秀的男儿,少了一条胳膊又怎样,现下还不是掌领了皇帝布在暗中的“特务”机关,多少官员的生死都握在他的手上——这样滔天的实权,不也是大哥给他的?

二丫头嫁了这样一个有勇有谋手握实权的人物,这一辈子也只剩下享福了,更莫说她的娘家是燕家,婆家是武家,举朝来看,恐怕再没有哪个女子能有她这样雄厚的靠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