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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事件簿(修改版)(230)

姨母立刻眼睛一亮,一把拉住我的左手,害我险些将正夹在右手筷子上的肉掉下去,直惊出一身冷汗来。——她拉了我的左手,笑向岳明皎道:“既然还没定下亲事,那正好!依我看你也不必再去同那家人谈了!俗话说‘肥水不流外人田’,索性便让灵歌与我们家九霄结为连理,岂不是亲上加亲、喜上添喜么!”

这——苍天哪,谁来把这女人拖出去喂蛤蟆?!

——我的这位姨母还真是无孔不入!为了自己儿子的前途,就这么把他许给我了,一旦步九霄做了上门女婿,不愁岳明皎不帮衬着他升官发财,果然是带着相当明确的目的而来呢。

姨母话音一落,步九霄便先急了,噌地一下子站起身来,险些打翻了桌上的酒杯,阴着脸向岳明皎道:“姨父,九霄身上有些不大舒服,先行回房了……”说着也不理姨母拚着命地给他使的眼色,只管向岳清音和季燕然及他老爹打了招呼,气鼓鼓地拂袖而去,岳明皎拦了半天也未能拦住。

姨母摇头砸嘴地埋怨了一阵儿,索性不去理会步九霄情绪如何,只管冲着岳明皎道:“如何呢妹夫?九霄这孩子虽然不大会说话,但为人是一定可靠的!且灵歌又是我的亲外甥女,嫁过来有我疼着,保证谁也不敢欺负她!且趁我这老胳膊腿儿还算壮实,将来他们俩若有了孩子,我也可帮忙带着,她娘儿俩指定受不着委屈!你看怎样呢妹夫?”

上了个帝的,连孩子的事都想到了呢。

岳明皎笑得有些勉强,道:“这终身大事嘛……还是要好生考虑考虑才是啊!灵歌毕竟年纪尚轻,很不懂事,恐怕难以成为九霄的贤内助啊……”

姨母咯咯一笑,道:“妹夫你也忒个谦虚了,咱家灵歌哪里不懂事了?要模样有模样,要气质有气质,这样的女孩儿啊,最讨人喜欢!为姐知道你舍不得她,但你细想啊,与其将咱家灵歌嫁给那些不知根底的满肚花花肠子的纨绔子弟,还不如给了我家九霄,九霄那孩子心细,准保像我一样心疼灵歌——得了,这事儿就这么定了!妹夫你去巡查你的,为姐留下来替他们俩张罗,反正九霄还得在太平城待上一段时间,不如就在你府上把喜事儿给孩子们办了罢!”

我看我的这位姨母简直就是混世罗刹来着。虽说在古代姨表亲之间是可以通婚的,但从遗传学角度来说到底是近亲呢,我可不想生个体抽(畸形)宝宝或是脑抽(智障)宝宝……

岳明皎甚是为难地使劲儿捋着自己的胡须,干咳了两声道:“这件事情还是回头……咳咳,还是待愚弟好生考虑考虑再从长计议的好……”岳明皎大约是想起方才姨母说步九霄的话来,连忙把“回头”二字截住了。

姨母有些生气了,瞪着岳明皎道:“我说妹夫啊!你成天忙得滴溜儿乱转,我那妹子又已不在人世,清音自己尚还是光棍儿一根,哪里有时间来管咱家灵歌的终身大事啊?!等你考虑考虑?等你考虑好了黄花儿菜早凉了!所谓‘女大不能留,留来留去白了头’!难不成你要把咱们灵歌留到变成了一脸褶子的老太太才肯将她嫁出去?”

闻及神仙般的岳哥哥被姨母誉为“光棍儿一根”时,我的眼泪都迸出来了,只好拼命假装害羞地低着头,悄悄地掏出手帕擦去眼角泪花。暗暗抬起眼皮儿去瞅坐在斜对面的光棍儿哥哥,见他面无表情地垂着眸子,眼观鼻、鼻观心,宛如老僧入定,根本没把姨母乱七八糟的话放在心上。而他身旁的另一根光棍儿正五十步笑百步地促狭地冲他眨眼睛。

岳明皎似是拿这位彪悍的姨母也无甚办法,抿着唇不想作声,全当耳旁风吹过去,无奈姨母死活非要他当场拍板,叽叽呱呱地纠缠不休。

我看我是不能再待在这里若无其事地听他们拿我的终身说来说去了,女儿家时刻都须表现出一个“羞”字,“羞”代表了知耻,自尊,娴良,纯善,淑惠,是女子最当具有的德行——这也是今儿陈老师给我讲的第一课里的内容,如今是学以致用的时候了。于是我瞅准姨母口沫横飞过程中一个咽唾沫的空当,低了头慢慢起身,轻声细语地向岳明皎道:“爹爹,灵歌忽感不适,想要先回房一步,望爹爹准许。”

岳明皎大概也认为我继续留在这里不大方便,于是点头,道:“罢了,向你姨父姨母和燕然告罪,回房去罢。”

我便一一向几人行礼,姨母毕竟是女人,知道我不好意思继续留下,便也不阻拦,只对我笑道:“灵歌我儿,你好生回房歇歇,姨母好多年未见你,心里想得紧!今儿晚上姨母到你那房里睡,咱娘儿俩好好说一晚上话去!”

这——我——冤孽啊。

捕快·逆转

失魂落魄地出了前厅,记起自己身上还背着禁足令,然而此时却不想回院子去,只要一想到今晚要与可怕的姨母同床共枕说一宿的体己话儿,我就从脚底儿往脑袋上冒寒气。趁着岳清音仍在前厅陪着用饭,不如在外面多享受一下这宁静的氛围吧,从今儿起只怕再想静也静不下来了呢。

独自沿着小径慢慢往后院而来,路过后花园,园门依旧上着锁,自从那一日起,这园门便再也未曾开过。呆呆地在园门前站了良久,偶尔一只夜鸟飞快地掠过,都令我疑心是谁轻轻地回来了。

正出神间,忽听得有两人低声说着话由那边走了过来,一个道:“那赵初一怎么说不见就不见了?这下子他欠我的那两吊钱只怕是没日子还了!”

另一个哧笑道:“莫说你那区区两吊钱了,那小子欠了如意赌坊将近七两银子,天天有赌坊的打手堵在他们家门口等着他,唬得他连家都不敢回,这一次只怕是躲不过了,索性连夜逃走了也说不定,你就别惦记着你那两吊钱了,全当扔水里了罢!”

第一个便道:“听说赵初一那小子以前还是他们家乡衙门里的捕快头呢,在那一带小有名气,携助当地知府破了不少的案子,那小子一喝醉就给我们几个讲他那些个陈年往事,吹嘘自个儿以前有多能耐——哼!要真有那么能耐,如何又离乡背井地到了太平城跟咱们一样做起了人家的仆奴?”

第二个笑道:“还不是赌博赌的!听说他在家乡当捕快的时候就好赌,欠了一屁股债,最后捕快的饭碗也丢了,还不起赌坊的钱,只好逃离了家乡投奔到京都亲戚家,正赶上咱们府中招下人,他自觉不好在亲戚家白吃白喝,便应招了来。安生了没多长时间,赌瘾复发,这才又重蹈覆辙。可惜了他那身蛮力,听说以前当捕快的时候使的是十几斤重的厚背儿大刀,有这样儿的体格就算不做下人,干点什么不好,偏偏跑去赌博,落得个有家不敢回、四处逃亡的下场!”

这两人一路说着一路从旁边过去了,因我立在暗影里,是以他二人并未发现我。想来府中下人都还不知道死的那人便是赵初一,因此还在议论他的踪迹。估摸着步九霄已经暗中下令着人四处搜捕徐呈了,之所以还将欢喜儿关押着,恐是怕走漏消息,令那狡猾的徐呈隐藏得更加深,从而给搜捕造成更大的困难。

待那两人走得远了,我方从暗影里出来,继续沿着小路慢慢前行。赵初一这个人我是有些印象的,以前我常从偏门进出,见过他不少回,感觉上是个蛮有心的人,其中几次我都是偷偷出的府,虽然没有特意嘱咐他,可他却能够察言观色,知道我不想被人知道行踪,所以他便守口如平,从未向别人透露过。

他所具有的这些素质想必就是多年的捕快生涯培养成的,只可惜听说天龙朝的律法规定,凡是国家公务人员涉及赌博、□和行贿受贿的,一经查处,非但立刻会被免去职务,且终身不得再做公务员。否则这个赵初一即便因赌博被免去了在家乡府衙当捕快的职务,倒还可以到太平城的府衙继续做他的捕快,也不至于沦落到要给人家看大门这样的境地。单说他能使动十几斤重的厚背儿大刀这一项便已经非普通小厮所能比的了,估摸着是他入岳府的时间尚短,只能从最低档的小厮做起,还真如方才那两人所说的,可惜了一身蛮力了。

……唔,十几斤重的大刀么?……这么有力气又有捕快经验的人,怎么可能在应仇家之邀于夜晚前去空屋赴约时一点防备之心都没有的便进了屋且根本没能避开一个普通人挥过来的菜刀攻击呢?且如果凶手是徐呈的话,他的一只眼睛不是早先曾被赵初一打伤了么?仅凭一只眼睛的视力在黑暗的空屋中用一把菜刀攻击一个会些拳脚的人,即便第一招便砍中了对方的脖子,对方也会因多年与罪犯打交道的经验做出自保或者反击的下意识的行动罢?可案发现场的勘察结论是那位死者系当场死亡,地上没有其曾与人搏斗的痕迹,可见是一击毙命——菜刀与手枪不同,要想做到将一个人一招杀死其实并不容易,除非……除非徐呈也是个练家子,否则绝难一刀就让赵初一咽气。

然而事实上可以十分确定的是,徐呈并非会武之人,那么今日这件看似已经水落石出的杀人案件岂不又是疑点重重了么?

我立住脚步,犹豫了良久,仰头望了望天上那轮冷月,毅然决然地转身,径直往那偏院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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