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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之痒痒痒!/不小心,搞大了!/不小心,祸大了!(56)+番外

他带着两个孩子坐公交车回去,一手牵一个,两个人吃饱犯困,在车上一左一右趴在他大腿上打盹。他低头看着两张酣睡的小脸,觉得那个冬天好像挺温暖的。

他伸手拨开她散乱在额前的碎发,被她抓住了手,垫在脑袋下,用柔嫩的脸颊蹭了蹭。

他不禁笑了,指尖勾起挠了挠她的下巴,她砸吧了下嘴,发出意味不明的呢喃。

有人说,岁月是把杀猪刀,但是这把刀在周小琪身上似乎没留下什么伤疤,八岁到十八岁,她看上去也没什么变化,依然是那副香香软软让人看了就想咬一口的模样,依然像只无尾熊,看了谁都想上去抱一把蹭蹭的娇憨模样。

顾绍向来比同龄的孩子早熟,一辈子情书没断过。在学校里,周小琪对外称顾绍是她的表哥,如此一来,基本上三天两头都会收到几封给顾绍的情书。顾绍同学很坦然地拆开信封,然后把那情书作为范例教周小琪修改病句。

等周小琪同学也后知后觉成熟了,她才问顾绍:“你都收了那么多封情书,怎么也不早恋一下啊?”

那时候,顾绍已经快高中毕业了,周小琪说:“再不早恋就迟了!”

顾绍认真地回答她:“一开始,我们都还小。”

“那后来呢?”

“后来……我就更小了……她们太老。”

周姑娘一头杵在桌上。

顾绍这话说的诚恳而符合实际。一开始大家都在同一起跑线上,相差不多,后来他变成了刘翔,一路跨栏跳级,同年级的年纪都比他大,随着他每一次跳级,这代沟也不断扩大……

其实吧。他看着周小琪,心想,身边有这么一个青梅竹马,谁能不动点什么心思,说没想法,那自然是骗人的。

可是这姑娘没心肝,抛了绣球给他,却娇羞地说:“我还少一个牧师。”

牧师就牧师吧……她想让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好了。

对周小琪的感情,他也说不清具体是哪一种,可能亲情更多一点,也可能是爱情。她第一次来月事,都是他帮她买的卫生巾,用自己的校服外套帮她遮羞。她对他的感情,大概也是兄妹之情多一些。

周爸爸却挺喜欢他。大学毕业的时候,他找他谈过话,问他对小琪的感情。那时候他给不了一个肯定的答复,周爸爸给他时间考虑,甚至花了不少钱栽培他。

“你也不必有什么心理负担,就当是我在投资,以你的能力,以后会加倍还给我的。至于小琪……其实你们也都还小,我现在问是早了点。”

说早也不早,如果那时候他就点头,说他喜欢小琪,或许以后就不一样了。从书房出来,他拐去客厅,看到客厅电视开着,周小琪却趴在沙发上呼呼大睡。

——谁娶了她,应该会很幸福吧。

也只是那么一个念头闪过脑海。

以为是距离太近看不清感情,所以选择了离开,选择了继续深造。在欧洲,异国他乡,冬天的时候雪下得很厚,他一个人去了挪威,去了芬兰,冻得浑身舒畅了,又恍惚想起那双温软的小手。

小手的主人写给他的信里提起一个叫秦征的男人。

他似乎回来得太迟了一点。

周惟瑾忿忿不平地对他说:“大琪明明跟你才是一对的!”

他拦住他的话头:“秦征对她很好。”

一开始顾绍想过,如果他对她不好,如果只是贪图她背后的亿万身家,那他就把她抢回来。去X市出差的时候,他看到她笑嘻嘻地牵着他的手,把手放进他口袋里取暖。那个叫秦征的男人,看着她的眼神虽然无奈,却藏不住眼眸深处的一点柔情。

她过得很好。

周小琪这个姑娘,长得憨实,看着她笑起来的样子,很少有人能狠下心来为难她。就是顶着这么一张人畜无害的脸蛋,骗得无数英雄折腰。

看完李宗吾的《厚黑学》后,顾绍觉得,周小琪要早生个千八百年,也是刘备那样的一方霸主了。厚而无形,黑而无色,面对十八路诸侯的羞辱可以泰然处之,坑蒙拐骗暗地里欺负人还让人觉得她很厚道。

聪明的人知道怎么装傻,有智慧的人懂得如何快乐。

顾绍觉得,自己比周小琪,还差了那么一点。

周惟瑾问他:“你就一点都不喜欢我姐吗?”

顾绍悠悠喝了口茶,一副提前退休的老教授模样。“你小孩子,懂什么。”

他当然是喜欢她的,不过这个世界上很多问题虽然只有唯一解,但是解法却可能有很多种。他是喜欢周小琪,不过这种喜欢不纯粹,或许亲情多一点,他不执著于爱情,不能成为她的幸福,就帮她追求幸福。

她开心的时候,他陪着她开心。

她不开心的时候,就让秦征去哄她吧。

这么说来,还是当大哥轻松一点。

顾绍心满意足地点点头。

第四十九章 周惟瑾

我知道周惟瑾很不喜欢我,这种不喜欢更多的是因为我知道他一些不为人知的过去,或者说,见证了他成长的全过程。对于这一点,我无比肯定,不需要用一个程度副词“可能”来修饰。

我是老师眼中的三好学生,内外兼修的优等生,文娱活动的主持人,省优秀学生干部,而周惟瑾这个人,除了心眼不坏哪都坏。当然,这是指初中以后,小学的时候,他还是个乖乖仔。

那时候他坐在我前面,比我矮半个头,做操的时候男生一排女生一排,他在我旁边,我总是用一种不经意间发现他的眼神,惊奇地说:“啊,你也在这里?对不起啊,太矮了没看到。”

妹妹头周惟瑾就会很受伤地瞪我一眼,薄薄两瓣唇紧紧抿着,泫然欲泣的样子。殊不知啊……他这样子让人更想欺负他……

周惟瑾的姐姐周小琪是个彪悍的学姐,在她的同龄人中,她还算是比较娇小可爱的,只有到了我们低年级才能作威作福。周惟瑾长得漂亮,深受女生欢迎,在男生里就不怎么吃得开了,总是被调戏的对象。周小琪放学后会来接她弟弟,一开始还有个长得也很好看的男生,后来他升上初中,就只剩下这两姐弟了。周惟瑾被人欺负的时候,周小琪就操着扫帚大杀四方,跟那种嘤嘤哭泣说“我要告诉老师”的女生很不一样。

她是这么跟周惟瑾说的:“你要是报告老师他们以后就更看不起你了!”

那时候我就觉得,周小琪挺有想法的,周惟瑾倒是真挺傻的。不过傻一点好,自作聪明的男生太多了,我也喜欢他傻傻的好欺负。

周惟瑾这个人,是各种悲剧的集合体,集中体现在他的名字上——我是指,被罚抄名字的时候。这种时候他就非常羡慕我,揉着酸疼的手腕抬头看我说:“我跟你换个名字,你又不用抄名字。”

我负责监督他,用鼻尖扣了扣桌面说:“我可以允许你随我姓。”

我姓丁,名宁,比划算不上少,但他的名字,呵呵……估计小学六年他认得的比划最多的字也就是瑾了。

我看着他那悲愤的小脸,忍不住说:“不如,你改名叫周二?反正你也排行老二,一生下来就是别人的老二,很辛苦吧。”

这孩子真是被他姐姐欺压惯了,任我百般调戏,他自泪眼汪汪。

三年级的时候,先进带后进,学校又引入了英语课,他家大姐升上了初中,他举目无亲,学业一落千丈,先进带后进活动中,班主任把他调到我旁边。

他背着书包,还颇有些犹豫地看着我,我对他友善一笑,他反而更怕了……

这件事实在有些莫名。我自认做人挺成功的,至少老师们都疼我,同学们都佩服我,我对周惟瑾也算厚道,除了偶尔口头上欺负他几句,也没给他穿过小鞋,他怕我实在不应该。

但好歹算是和平共处了。

有钱人家的孩子总是穿得特别齐整,他们家又有保姆伺候着,每天衣服都不一样,半个月没重过样。他一开始还算是安安静静,看上去也是聪明样,奈何成绩就是提不上去,发挥极其稳定地垫底,连我都救不了他。有时候真相掰开他脑袋看看里面是什么构造,顶着张那么漂亮的脸蛋,原来真是绣花枕头。

偶有一天做完操,他突然走到我面前,我愣愣看了他很久,然后问:“干嘛?”

他漆黑发亮的眸子盯着我,说:“看到我了吗?”

我淡定地说:“你又不是透明的,我当然看到了。”

他突然地发了神经,生气地走了,直到体检后他装作不经意地把体检单推到我这边,我才恍然大悟。

不就是想说比我高了吗……

真幼稚。

我掐指一算,那时候他也五年级了,于是又对他说:“不管怎么说,你始终比我矮了十二年。”

那时候周惟瑾身高突破了160,穿着干净的白衬衫,柔软黑亮的短发,秀气漂亮得像漫画里走出来的少年,收到的情书塞满了抽屉,他总是不厌其烦地展示给我看他有多受欢迎,我也锲而不舍地打击他:“够整理出一本病句大全了。”

小学毕业后,我们上了同一所初中,只不过隔了一个暑假,他就变得面目全非了。

那细软黑亮,让多少女生羡慕的头发被剃成了板寸头,秀气漂亮的少年为了装什么男子气概,打扮得流里流气,说话嗓音也大了,整日里跟一群不务正业的男生混,出去喝酒,躲起来抽烟。我很不幸和他同班,他装作不认识我的模样,我也懒得搭理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