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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能少爱你一点(1112)

然后又补充了一句:“我认为他们为什么分手这件事,跟我的委托没有关系。不管他们是为了什么分手,反正是分手了。分手之后,虞先生还刺激我母亲,把她推倒在地上,导致她哮喘发作,不治身亡。”

温一诺看着直播,很想怼一句:“推倒在地和哮喘发作,没有必然联系。不能当做是虞先生有罪的证据。”

哮喘病人被推倒是不是一定会哮喘发作?

如果不是一定,那唐小姐的说法完全不成立。

当然,她也知道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所以她选择道门,从非常手段来达到自己为母亲报仇的目的。

其情可悯,可以理解。

但是如果虞先生没有罪,那又怎么让他“罪有应得”呢?

以温一诺的观念来看,应该就是让人推虞先生一把,力度和角度都同虞先生推唐小姐母亲一样,不多一分,不减一分,正正好好,这样才是“罪有应得”。

可唐小姐母亲已经去世那么多年,就算“追本溯源”都无法衡量她被推的力度和角度。

温一诺微微蹙起眉尖,突然又想起一件事。

她立刻给汪道士发微信。

【温道友】:汪道友,你再问问唐小姐,她知不知道虞先生为什么要在两人分手之后,又去找唐小姐的母亲?还发生争执,并且推了她一把?这个原因很重要,唐小姐如果还不知道,那我看你们要求筹备委员会撤销委托了。

汪道士看了觉得很有道理,但又担心就算问了,唐小姐也以她当年是小婴儿为理由说不知道。

不过这件事唐小姐记忆比较深刻,说不定知道点更多的东西。

于是汪道士再次问:“唐小姐,那请问你知不知道,二十年前,虞先生为什么又去找你母亲?那时候他们应该已经分手了,而且你母亲孩子都生了,那应该分手一年以上了,我这个推论正确吧?”

唐小姐目光微凝,一只手不由自主掐住另一只手的虎口,皱眉说:“为什么要问这个?这个很重要吗?”

汪道士找到了感觉,做出气愤的样子,嚷嚷说:“唐小姐你这么回事?这也不重要,那也不重要,既然连你母亲死前为什么跟分手一年以上的男朋友吵架你都不知道,那你追求什么真相?又要什么‘罪有应得’?你这不是胡搅蛮缠吗?!”

不得不说,汪道士这句话怼得很有力。

连唐小姐的声调都放软了,她连连摆手说:“汪大天师您别生气!我想想,我再想想!我记得的,这件事我记得的,当年我母亲的闺蜜在我长大之后,把这些事情都告诉我了,她说了原因的。”

因为两人的争执导致了唐小姐母亲的死亡,所以争执的内容和原因,唐小姐不可能没搞清楚,不然她怎么会得出虞先生是“凶手”的结论呢?

这是所谓的“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吧……

温一诺和广大看直播的网友一样,更加聚精会神地看着唐小姐,等她的答复。

唐小姐抬起一只手,不自觉地搅着自己的头发,凝神想了一会儿,说:“事情已经过去很多年了,当时告诉我来龙去脉的那位阿姨也已经去世了。”

“我记得她说过,当时虞文康来找我母亲,据说是找我母亲索要以前给她的定情信物,我母亲当时生活窘迫,把定情信物已经卖了换钱,所以拿不出来,让虞文康气愤至极,把她推倒在地后扬长而去。”

温一诺:“……”

居然分手了还要索回以前送给女朋友的礼物,还是定情信物……

虞文康这个男人不仅渣,而且不要脸。

要知道两人在一起十几年,这些年的情份,居然比不上当初的定情信物?

这是什么样的定情信物?

汪道士好像知道广大网友的心声,跟着问了出来:“……什么样的定情信物啊?”

唐小姐笑得有些不自然,“就是一件首饰,比较值钱吧,但也不是特别值钱,不然我母亲就不会住在那种一居室的地方养孩子了。”

因为她说是她母亲用那件定情信物换了钱,应该是转卖,或者典当了。

得到的钱只能让母女俩住在那窘迫的一居室里,确实不会很值钱。

温一诺听到这里,又想起一件事。

唐小姐的亲生父亲。

在唐小姐的叙述中,她的亲生父亲完全处于缺席状态。

唐小姐母亲去世,帮她收殓的人是她母亲的闺蜜。

而那时候还在襁褓中的唐小姐,是谁养大的?

温一诺脑子里天马行空,思维特别发散。

于是她又把自己想到的线索毫无保留的发给了汪道士。

汪道士看得心花怒放,一边回复:温道友你真是我的福星!等今天结束了我请你去福临门吃清蒸大龙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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