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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之时【CP完结】(27)+番外】

作者: 唐泽泉 阅读记录

感谢阅读。

第14章 莱恩

黎烁和向时陨加入推理俱乐部时想的原本是随便应付过去,但把他们忽悠进来的部长却很快就十分热情的邀请两人参加俱乐部这个学期的第一个活动——翻拍电影名场面。

据部长所说,他们所要翻拍的电影中的两个角色简直就是为黎烁和向时陨量身定制的,如果他们不演,他就再找不到合适的人选了。

而在听说向时陨还会拉小提琴之后,部长更是亲自登门,跟两人好说歹说,不论如何都要拉他们入伙。

黎烁在了解到他们所要翻拍的电影时就很快答应了——那是从莱恩的处女作《黎明之时》改编而来的同名电影。

电影中,心理学教授陆桢在协助警方侦破一起法外制裁的连环杀人案的过程中抽丝剥茧、层层深入,最后却发现凶手是自己多年的老友顾隐——一个破获过无数大案的警察队长。

顾隐见过太多因为证据不足而不能获罪的杀人凶手,久而久之开始对现有的法律体系产生了怀疑,决定亲自惩治那些不配活在世上的人,却因为长时间游走在正义与邪恶的边缘,逐渐迷失了自己。

黎烁很喜欢这本书,但是对改编的电影不甚满意。

书中的结局是陆桢虽然已经猜到顾隐就是那个法外制裁者,却没有找到证据。在书的结尾顾隐与陆桢在最后一个案发现场的酒店天台上彻夜长谈,最后在黎明破晓时分从天台跃下,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而电影却将结局改编成了陆桢找到了顾隐在最后一起案件中留下的决定性证据,而顾隐听从了陆桢的劝说,投案自首。

在黎烁看来,顾隐心思缜密,经验丰富,在现场留下关键证据这个情节本身就很牵强,而且他从头至尾都笃定自己所做的事情是对的,更不可能投案自首。选择结束自己的生命才是顾隐会做出的选择。

而这一次,俱乐部打算翻拍的正是小说里的原版结局,因此黎烁答应得很爽快。再加上书中描写陆桢是个学术型的富家大少爷,一头黑色长发,长相极美却不失英气,骄傲又自信,确实很适合他,演起来不会太费力。

但黎烁觉得部长着实很有眼光并不是因为他选了自己,而是因为他选了向时陨。

书中的顾隐是一个不苟言笑的人,性格有些孤僻,唯一的朋友就是陆桢。

而黎烁觉得向时陨完全可以本色出演。

再加上书中的第一个名场面就是顾隐第一次杀人后,回到自己家里用那双刚刚沾染过鲜血的手拉小提琴的内心戏。

电影中饰演顾隐的演员不会拉小提琴,拍摄时就做了个样式,观感不太好。而这对于会拉小提琴的向时陨来说就要相对容易一些。

有黎烁帮着部长劝说向时陨,向时陨也很快就答应了。

部长跟两人商定了周末一整天的时间,一共要翻拍电影里的四个名场面和一个原著结局,时间有些紧,需要黎烁和向时陨先提前揣摩一下剧本,背一下台词。

而这天晚上黎烁和向时陨正在何述和叶尤真的宿舍走一段两人对质的戏时,坐在沙发上的何述却突然站起来打断了向时陨:“你这个地方不能这么演,他没有证据,你要镇定自若一些。”

说完又转向黎烁:“你这里不能太硬气,记住你是在劝他,不是在逼他。”

黎烁点点头,觉得何述的意见很在点子上:“有道理,这本书你理解得还挺通透。”

“我自己写的书,理解得能不通透吗?”何述不以为意地吐槽了一句。

黎烁先是冷哼了一声,但很快又觉得何述不像在开玩笑,睁大眼睛看着他:

“你是莱恩……??”

又看向沙发上没有什么反应的叶尤真:“你也知道??”

“虽然我很不愿意接受,但他的确就是莱恩。”叶尤真叹了口气,自己得知何述就是莱恩时,莱恩在他心中温文尔雅的形象瞬间碎成了渣。

何述捋了把头发,看上去十分得意:“现在知道了吧?不露脸不是因为丑,是因为露脸了大家就会爱上我的脸,而忽略了我的才华,可怜我……明明可以靠脸,却要……”

皮斯可听不下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用一块慕斯蛋糕堵住了何述的嘴。

而黎烁不禁开始思考眼前这个自恋又讨人嫌的狮子究竟是怎么写出那些触动人心的文字的。

拍摄当天何述、叶尤真、池骋也来围观了,事实上翻拍电影的时候何述就对他们的改编不甚满意,但无奈版权已经卖出去,也没办法干涉。

何述原本是对黎烁和向时陨这两个和演戏八竿子打不着的人有些担忧的,但看了他们走戏之后又觉得这两个角色对他们来说难度并不很大,两人本色出演,再细细去体味一下角色的感情,就大概能演得像那么回事儿了,也没指望他们真能演出科班出身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