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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律师啊【第一季完结】(90)

作者: 云栖坞里 阅读记录

“有头绪了?”

胡玥腮帮子鼓起来,思考了半天,决定还是埋头看书:“名誉侵权,主要有侮辱,诽谤,泄露他人重要隐私。侮辱是用大字报、漫画或极其下流和肮脏的语言辱骂、嘲讽他人,使他人心灵受辱——这个应该不是吧……”胡玥眼珠子一转,看向沈澹:“欸,我怎么觉得平时你对我的嘲讽倒是挺符合这条的嘛。”

沈澹看着她,摇摇头:“看来我还是高估了你。”

“当然是开玩笑的啦,哈哈哈!”胡玥自己在笑,见沈澹没有丝毫反应,“哈哈”的尾音越来越轻,最后一本正经地继续翻书:“诽谤,就是毫无根据或捕风捉影地捏造并散布虚假事实,损坏他人名誉,是他人精神收到很大痛苦——这个好像也不是吧……”

沈澹叹气:“虚构小红瓶不好用的事实,使产品销量大幅下降,你觉得不是吗?”

“噢——为什么你这么一说我就能明白,看书就是看不明白呢?”

“因为书本身就是给有知识的人看的,像你这种人,就只会成天泡在小说、直播间和韩剧里。”

“韩剧怎么了!”胡玥马上反驳:“现在的韩剧很好看的好不好。”

“不是白血病就是车祸,不是亲兄妹就是王子和灰姑娘——”

“NONONO——”胡玥头摇成拨浪鼓:“大叔,你还活在蓝色生死恋的年代啊,现在的韩剧和电影都很经典的,推荐你看几部,绝对喜欢。”

“怎么拐到这去了,看书不行,聊天最行,说的就是你了。”

“看到了啦,我可以引用这里。”

“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的产品质量进行正常的批评评论是可以,但主要内容失实,借机诽谤、诋毁、损害了名誉,导致外界对公司所拥有的对自身生产能力、商业信用、产品质量、经营状况、资产状况、声誉形象等方面的社会评价有所降低,就可以认定是侵害名誉权。”

第二天在法庭上,经过一晚上训练的胡玥,开场还挺沉稳。

不过对手是尹世宁,还是让她有些害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7条规定,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我的委托人,只是在微博上对贵公司的一款产品进行了评价,如果原告愿意,我能在知乎和微博上找出一堆种草文章和视频,还要索赔三个亿,呵,想要赔偿的话,建议原告把他们全都拉进来做被告好了。”

“这怎么能一样,你们有那么多粉丝,互联网时代的网红经济本质上就是一种粉丝经济,主播拥有自己的粉丝群体,成为意见领袖,粉丝不再需要选择困难,纷纷去买主播推荐的商品,对于主播不推荐的商品,他们也会不去买。”

“这就很有意思了,原告代理人,如果一个旅行达人在自己的博客上写出自己去某个国家后感受不好,那个国家是不是可以起诉这个博主呢?”

胡玥一时未能接招,她下意识地回头看了沈澹一眼,对方无动于衷,但脸上没有露出任何嫌弃的表情,就已经是对胡玥最好的鼓励了。

深呼吸一口,回想去昨晚在家里的演练,胡玥才明白沈澹的用心。

“被告代理人这是在偷梁换柱混淆概念。我们的这款小红瓶面霜是获得专利申请的,在官方网站上都有公布,面霜含有的抗老成分EGT和添加的复合VIT C可以让油性甚至是痘痘肌肤在上妆后都能长时间维持完美妆容,除此之外,还有包含DNA修复酶、自噬活化剂的二裂酵母菌溶孢提取物,更重要的是,小红瓶创造性地研发成功并新增了细胞代谢净化科技,能够随时修护细胞信息指令的多重损伤、提升肌肤细胞自行净化、清除代谢垃圾、帮助肌肤修复损伤,而二裂酵母的功效,就是让使用者涂抹时感受到清爽的滋润感。亚希是一家大公司,研发一款产品需要经过严格的测试,一款能够上市的新品,在第二个月就实现了销售额破亿,足以说明它是得到认可的。而就在被告发布了不实的视频后,销量骤减,除非被告能够举证,否则我们有权利认为二者之间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

胡玥一口气说了这么多,沈澹凑近她耳边说道:“平时把时间花在小红书上也不是全无用处。”

还在紧张中的胡玥没工夫搭理他,因为她看到对面的尹世宁在听到她的长篇大论后没有流露出丝毫的慌张,而是从容地应对:“原告应该感谢他们的代理人,除了代理案件还附赠了为产品打广告的业务。但是,原告想以此证明什么呢?即使全世界有一半的人觉得小红瓶很好,也不能否定被告在使用小红瓶后会长出痘痘这样的事实啊,被告今天在自己的微博上说用了一款面霜长了痘痘,被起诉了,索赔三个亿,明天还有人会在微博上发东西吗?除了微博,还有微信朋友圈、知乎、小红书、QQ空间、博客呢?还有群聊呢,一个五百人的大群,是不是也不能随意评价了?淘宝购物呢,在上面评价,所有浏览的人都能看得到,可不可以写自己真实的感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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