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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渡(56)+番外

作者: 弄简小号 阅读记录

那个丧心病狂的暴徒手持枪械,在人流密集的金融街,连开三枪。所幸三枪都打空了,没有人受伤。

而赤手空拳的沈听,在发现骚乱后,只花了半分钟,就制服了引发骚乱的歹徒。

后来,警方发现该男子身上绑了十五公斤的TNT。这个数量的TNT一旦在市中心引爆,后果不堪设想!

而将这场暴乱轻松扼杀在摇篮中的“耳朵”沈听,只花了三十秒就拿到了人生中的第一个一等功。

毕业后没几年,二十七岁的他,又因多次在特大任务中做出了卓越贡献,被国家公安部破格提拔至一级警督。

这位外号“耳朵”的神人,受过的表彰,拿过的荣誉,比某些支队在役的所有人拿过的,加起来还多!

在全体瞩目中,沈听轻轻点了点头:“我是从燕京公大毕业的。”

这几年,他有过很多任务代号,什么“小丑”、什么“桃木”,但哪个都没有“耳朵”来得亲切。

耳朵这个诨名,是他在燕京公大读书时,一嘴欠的室友给起的。而后,不知不觉,就全校皆知了。

即便后来毕了业,这个外号鲜少再被人当面提起。

但在许多警察的闲聊中,燕京公大的“耳朵”也仍然是用来指代沈听的专有名词。

眼前这个,看着养尊处优,像个特权阶级富二代的年轻人,居然是沈听?

蒋志觉得自己以貌取人的坏毛病可以改改了。

我家队长就是传说中丰神俊朗的一级警督沈听!!!

潘小竹的内心沸腾了!!!

作为警察系统里最擅长对外八卦的警花,潘小竹曾给体制外的姐妹们科普过,二十七岁就成为一级警督,是个什么水平。

除去混吃等死的老油子不算,普通优秀的警察至少干二十四年才能升到这个警衔。

这意味着,二十七岁就是一级警督的沈听,四年就升完了别人二十四年才能升完的警衔,立了N次别人一辈子都立不了一次的功。

第23章

我们的队长居然是沈听!

心绪起伏得波澜壮阔的文迪,忽的戏精上身。他默默走到办公桌前,拿了纸笔给沈听递过去:“队长,你能帮我签个名吗?你是我的偶像。”

还在读警校时,为了往自己脸上贴金,文迪曾不止一次地强调:“我是从江沪市来的,和“耳朵”沈听是老乡哦。”

而从今往后他再也不用靠户籍地,来硬攀亲戚了!

去兄弟市开会,也无需再去跟人攀比今年自己究竟经手了多少个案件!只要轻飘飘地来一句:“我们的队长是沈听。”那被同侪们集体羡慕的感觉,光用想的就爽翻了!

当然也只能是想一想。事涉保密行动,他不至于嘴欠到这个份儿上。但心潮却是真的澎湃,仿佛已经看到,那可爱的集体一等功勋章,正在不远处朝自己招手。

陈聪很能理解大家的心情。就连他自己,在知道“桃木”是沈听时,也“百感交集”。

“差不多得了啊!虽然拍马屁不犯法,但也别太过分了!”

“真情流露、这绝对是真情流露!”

陈聪没好气地瞪文迪一眼,转过头向沈听赧笑道:“虽然总爱瞎犯贫,但专业上还是靠得住的。”

沈听倒是没怀疑队友的专业素质,只是被人当面叫作“偶像”,有些不好意思。

好在,他一向擅长掩饰情绪,没人察觉他难得地害羞了一下。

在小小的插曲过后,特别行动小队正式开始了他们第一场队内会议。

虽然队员们相对年轻,平日的工作氛围也特别欢乐活跃。但有一点毋庸置疑——他们对待工作一向专业认真。

在这个案件中,大家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在谈论到自己负责深入调查的板块时,无一不是条理清晰,依据充分。

蒋志负责向沈听做总结报告,他神情严肃道:“凶手准备充分,思虑周密。杀人肯定也抱有某种明确的目的。目前看来,我们都认为,李广强相关方作案的可能性较大。但李广强已经没有在世的直系亲属了,查下来也没发现他有什么别的知心好友。因此,没办法通过摸排他的人际关系,来列嫌疑人名单。讨论后,我们决定还是要从凶手的杀人动机入手。”

将手中的纸质文件翻页后,他继续说:“通过走访被害人陈峰的工作单位,在整理其经手过的案件明细时,我们发现除了在05年案件里身亡的警察沈某是陈峰的好友以外,他和李广强还有其他交集。”

“其他交集?”

“对。虽然被害人陈峰没有直接参与李广强案的查办。但他曾积极参与过另一起关联案件,还给该案提供了断案的证据。那个关联案件就是同年侦破的,儿科医生贩毒案。”蒋志说完伸手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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