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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朝与暮(5)

与暮伸手摸了摸它,忽而起身走到窗边,将窗帘拉开一条fèng隙,往下张望。

二十三楼的高度,望下去所有的

人和事物都小而遥远,她没有戴眼镜,一片模糊,但谭勋那辆拉风的银色玛莎拉蒂还是银光耀眼,一眼就能看得清楚分明。

车旁倚着个人影,模糊地看去只能看见他穿了一套浅色衣裤,和刚才在机场看见的不同。

谭勋向来注重仪表,一天换两套衣服是很平常的事情。

与暮捂着心口,那里很闷,很难受。

她不得不承认,自从发现谭勋的背叛,她表面上假装淡定,甚至和平分手,以为自己能坚强地忍过去,最后发现,她并没有这样的定力。

她不断用工作麻痹自己,可只要一空下来,便觉得连呼吸都是难受的,尤其是当她在机场咖啡店看见谭勋对沈书枝百般呵护的样子。

明明是他先背叛的,还要装作一副分手后痴情的模样,好像一切都是她的错。

与暮收回手,将窗帘拉得紧紧的,又将自己摔到房间的大c黄上。

望向c黄柜上的一个药瓶,与暮犹豫了一下,伸手取了一颗药片含在嘴里硬吞了下去。

那是安眠药,这段时间,每天她都要吃这个才能保证睡眠。

明明知道这对自己的身体不好,她却像要惩罚什么似的自虐,也不知道能唤起谁的心疼。

安眠药很快起到了作用。

与暮沉沉地睡了过去。

这一觉睡得极其凌乱,梦中喧嚣万分,偶尔还传来有人敲门的声音,她在梦与醒的边缘,怎么也睁不开眼。

好像梦到了她跟谭勋的过去。

记得第一

次见他的时候是大学刚毕业时,她去他的公司面试。

那时他公司只有他和王凯两个人,其他事务所面试台前都人来人往,络绎不绝,只有他们的位置上有零散的几个人。

可他站在人群里就独成风景,有人说,他身上有种与生俱来的优雅气质,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一个光原体。

那时候的她对他一见钟情,打算给知名事务所投简历的她,就因为看见了他,所以放弃了。

从一开始公司只有三人,直到现在的大规模。

谭勋渐渐在律师行业打响名声,并且成为律师界的大帅哥,公认的又帅又温柔。而且他聪慧过人,人脉广阔。与他聊天时,他言之有物,每每一语中的。每次跟他交谈寥寥数语,便觉得什么事情都可以迎刃而解。

这种男人,自然很容易吸引很多异性,加上他不懂拒绝,身边的女人总是络绎不绝。

倒不是因为他花心,而是因为他善良地觉得拒绝会伤害人,所以他身边所谓“暧昧”的女人很多。

以至于当与暮成功地追到他的时候,有整整一个月的时间都认为自己是在梦中。

谭勋答应做她的男友了!

那段时间,这是她每天早上起来对自己说的第一句话。

那简直是光想想就很幸福的事情啊……

Part5

与暮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的清晨了。

她是被电话声吵醒的,一接起,助理小王在电话里着急地问她:“与暮姐,你什么时候来公司啊?现在都九点多了,十点就是拍卖会,若是太晚过去,我们就混不进去了。”

与暮倏地从c黄上跳了起来,拍卖会!她怎么把这么重要的事情都给忘记了?

她洗漱、穿衣,准备好迪欧一天的食物。

与暮出门的时候才发现外面在下雨,她懒得回去拿伞,顶着包冲进雨中。

她打了车,车上开了冷气。

她闭了闭眼睛,车内冰冷的冷气也吹不走她心里的烦闷,即使在心里告诫自己一百遍不要再去想谭勋,可从c黄上起来那刻,她竟忍不住跑到窗前往下看,结果下面空空荡荡的,也空荡了她些许期待的心。

这算什么呢?难道她还在奢望谭勋会像电视里痴情的男主角一样,在女主角家楼下吹一夜的风只为等她出现?

与暮打开窗子,深深吐出一口气,将自己心里的烦闷都吐了出去。

与暮到达目的地的时候,助理小王已经在门口等了。

见与暮下车,小王总算轻了一口气。

小王今年大学刚毕业,在律师事务所实习。虽然只是实习,却是个任劳任怨,做什么事都很有干劲的女孩子。与暮很喜欢她,便让她在身边当助理,好好培养。

拍卖会会场设在大楼的一楼会议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