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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朝与暮(87)

“像你这样的大人物,是不是特别不屑跟别人谈起感情?”她这样问。

“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你们每天都忙着应酬,有那么多钱,什么美女不主动送上门?随便在里面选一个自己喜欢的,她会迁就你、讨好你,众星捧月,这样的感觉一定很好,所以你们从来都不会因为感情的事情而心生烦恼。”

他勾勾嘴角,对她的话不置可否。

与暮不知道两个人是怎么聊上的,好像忘记了之前的不愉快。

回去的路上已经是黄昏了,与暮早已经饿得肚子咕咕响了,偏偏身旁那家伙好像跟她作对,车子开得极慢。

快到小镇上的时候,傅致一才开口:“今晚跟我一起回去。”

与暮:“我不回去。”

眼见傅致一脸上晴转多云,她外加了句:“我好不容易才回来看我爸妈,我想多陪陪他们。”

“那待会儿你跟他们吃个道别晚饭。”

“……”

她有些心烦,讨厌在同一

件事情上反复纠结。

从搬出他的别墅,辞了那份工作开始,她便决定要退出这个游戏,她年龄也不小了,没有精力去玩,也玩不起。

早知道没有结果的事情她做过一次,受了教训,也就该知道收敛了。

“我说不回去就不回去。就算我回去了,也不可能跟你回别墅,更不可能去你的四海阁上班。”

她一字一句说得清清楚楚,口气却是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冲。

她其实不想说狠话的,只是他一而再再而三地逼她。

她真的不知道跟他回去还能有什么意义。

现在她或许还有些姿色,还有些许年龄可以败,可等她过了三十变成了真正的剩女,那时候没了资本,她该怎么做?

她没有那么伟大,即使喜欢他,也不可能无私到不替自己设想,以为待在他身边看着他快乐就好。

忽然,车子猛地停在了路中间,与暮毫无防备,差点撞到前面的挡风玻璃上。

站在路边说话的几个小混混被吓了好一大跳,骂骂咧咧地冲过来,就看见竟是一辆闪亮的兰博基尼。

聪明的人看见这辆车都会知道开车的人一定来头不小,偏偏他们血气方刚,一看就一辆车,即使来头再大也不过就是一个人而已。

小镇上不少小混混,哪里见过这么绚丽的车,走上来敲敲车上一直打开的窗子,十分跩地说:“哥们,你知道这里是谁的地盘吗?你刚才那刹车的速度是想撞死几个人吗?”

与暮有些紧张地看了眼那些染了不同颜色头发的小混混,别看这里只是个小镇,也正因为小,所以拿刀砍人、打群架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

想起上次的劫包事件,虽然傅致一打架不错,可是现在的这一群可不比上次的那两人,他们手上都藏着家伙,只不过没有表露出来而已。

她悄悄地拉了拉傅致一的衣袖示意他赶紧开车走,谁知他竟是像没有感觉。

那人在外面叫唤了几声没见反应,和身边的人相视了一眼,就听人道:“没想到这么个有钱的帅哥竟是个聋子。既然是聋子还不如把车让出来给哥们过过瘾。”

那人说完伸手就要来开车门,与暮吓坏了,偏偏坐在那头的傅致一一点反应都没有。

可就当那小青年的手刚要击向门的时候,不知道从哪里伸出的一只手将他的手抓起,拎小鸡似的拎得高高的。

原本空荡的马路上立马就被许多黑色的车子给包围了起来。

与暮从窗外看去,抓住那人手的人竟然是叶凡。

接着每辆黑色的车里都站出来了两三个人,刚才还嚣张得不得了的小混混一下子就被这样的气势给吓坏了。

他们从小在镇上长大,见过最多的也不过是镇上一些小小的黑社会,哪里见过这样的架势,个个脸上都泛白,其中有人还吓到尿了裤子。

就在叶凡打算好好教训一下这些不懂礼貌的小青年时,其中一个居然认出了坐在车里的与暮,忙上前叫道:“与暮姐姐,我是朝晨啊,你救救我吧,我不想被他们带走,我爸爸一定会打断我的腿的。”

与暮一愣,倒是没有认出来,那居然是大婶程晖的妹妹的儿子,小时候每年过年在奶奶家吃饭的时候,与暮是见过他的。

一个长得挺清秀的男孩,大概是被家里人宠惯了,总是喜欢跟着镇上的小混混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