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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女再嫁之财阀的宠妻(9)

作者: 江城太守 阅读记录

第5章

薛成明继承了薛家在朝的势力后,很快就发起了对叶沁渝的争夺战。叶沁渝出自理财世家长兴叶氏,也是薛荫十分疼爱的孙辈,得到叶沁渝就等于强化自己所继承的政治遗产,于自己大有裨益。薛成明咬定薛荫的遗言是将叶沁渝许配给其嫡孙,而他的儿子也是嫡出,因此也有资格,而且叶家是长兴人士,叶沁渝在京生活便于其与本家兄弟姐妹联络感情,融入叶家,因此叶沁渝应该在长兴成长,由他抚养。

这样的闹剧持续两年多,期间叶家也多次表示叶沁渝应该在其父亲的故土长兴长大,不应留在千里之外的海州。敬王妃为尽快平息家丑,便从中斡旋,暂时搁置亲事争端,将叶沁渝接到敬亲王府,由她亲自抚养,自此薛家兄弟才没了辙,只能同意敬王妃的安排。

在海州生活了两年,才刚适应海州生活的叶沁渝,不得不再次远徙,迁往长兴。

谁也想不到,这次的长兴之途,竟令叶沁渝留下了一生的伤痛……

护送的车队行驶到到河南府地界时遇到一队落草为寇的贼人,敬王府的侍卫虽然武功高强但是毕竟人生地不熟,几番冲击之下不但被贼人冲散,叶沁渝所乘的马车也被带进了密林地带,仅余贴身的几个侍卫保护,最后寡不敌众,一众人等被掳为人质。

侍卫以为抬出敬亲王的旗号至少能保叶沁渝平安,不想这帮贼人都是不要命的,一听是朝廷大员的亲眷,更是漫天要价。如果侍卫不暴露身份,凭薛家和敬王府的实力,再高的要价也给得起,但是身份一暴露性质就不同了,这不再是钱的问题,而是朝廷的颜面问题。

忠臣之后、敬亲王养女被掳,这摆明是公然和朝廷作对,如果给赎金救人,就是彰显朝廷无能,全天下千万双眼睛都盯着呢,朝廷丢不起这个人。因此朝廷下旨,赎金免谈,限贼人三日之内放人,叶沁渝毫发无伤的话,可免其死罪,随后还迅速派兵把整座山围了个水泄不通。

朝廷高高在上的傲慢姿态也触怒了贼人,双方僵持了一月有余,几次交火都是贼寇吃亏,为首的贼寇一怒之下在一个暴雨夜将叶沁渝左手小指的一截砍断,送到率兵攻山的将军大帐!威胁如不退兵叶沁渝小命不保。负责此事的袁肃将军大惊,连夜飞鸽传书上奏朝廷。

可是朝廷此时已是骑虎难下,总不能在这时候还向区区草寇投降,便下令趁夜色强攻,能救下人当然最好,救不下大不了就追封个郡主,再高官厚禄赏赐叶家和薛家,毕竟朝廷的颜面是断不能丢的。

所幸朝廷军还是训练有素的,得到死攻的命令后便放开胆子打,和数百贼寇战斗了几个时辰,接近天亮时终于攻下了贼寇位于山顶的堡垒,可是叶沁渝却没了影踪,生不见人死不见尸。袁肃带兵搜山,两日后,在一个山洞里发现了奄奄一息的叶沁渝……

叶沁渝回到敬王府后,敬亲王和王妃心疼她的遭遇,对她也是百般怜爱,吃穿用度与亲生女儿无异。但她小小年纪便历尽艰辛,自此以后性格变得寡言少语,沉静异常,比同龄人更显洞察世事、进退有度。

随着岁月的流逝,这些留在她心灵上的创伤终于还是被她埋进了心底深处,不去挖掘便不会再受伤,但是身体上的伤痕,却永永远远地如影随形,终生摆脱不掉……

所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以“儒”和“孝”治理天下的大业,对身体有残缺的人视为不完整,即“非完人”,身体有残缺的士子即使进士及第,也难封官,更何况是被视为附庸的女子?

女子身上有明显的胎记或痦痣,都为世人所难容,更何况叶沁渝手上是明显的残指,此事天下皆知,当初一心卯足了劲想要娶她作为儿媳的薛成明此时打起了退堂鼓。其子薛沛杒将来是要继承他的爵位和势力的,如何能娶一位身体残缺的女子作为正妻?叶沁渝背后纵使有再大的人脉关系,也再入不了他的法眼。

但薛成贵夫妇却没有这样的成见。经商出身的薛成贵对那些关于叶沁渝“残缺”、“不详”的陈腔滥调从不放在心上,似乎早就认定了这个儿媳的人选。叶沁渝住在海州薛府的两年里,薛老爷和薛夫人就对这个聪明伶俐、粉雕玉琢的女娃娃表现出非同一般的喜爱,出自书香门第的薛夫人陈氏对她尤为中意。

泓远十二年,在叶沁渝十五岁及笄之年时,薛氏夫妇就向敬亲王下聘,约定次年待叶沁渝年满十六,便将其迎娶进门,成为薛家的嫡孙媳。

薛成明已官至从三品礼部侍郎,与敬亲王是同一政治阵营,出于对盟友的义气考虑,敬亲王刘安在收下薛成贵的聘礼之前,还亲自到薛成明府上旁敲侧击地询问过他的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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