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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着猫的童话(32)

古以笙和她一起看,还回答一些她提出来的类似于“这块骨头是不是我们经常用来煲汤的龙骨”这样的问题,只觉得好笑。

翻到内脏解剖的时候,凌芊终于受不了,倒抽一口凉气,把书扔到一边,摇着头说:“我至少三个月不敢吃ròu了……”

“学得差不多时,会有实践课——就是解剖尸体。”

凌芊抽动着嘴角,很不能接受地往后坐了一点,指着古以笙的手,“你……你解剖过尸体?那不是法医才做的事情吗?我还以为你是用鸡啊鸭啊代替着来练习的呢。”真不敢想像啊,解剖尸体——是不是跟吃西餐一样一手拿刀一手拿叉?以后好像也不敢吃西餐了。

“就是那节实践课,我留下了心理的阴影,导致以后遇见和那具尸体差不多的女人,脑中就浮现尸体的样子……”

“可是你现在当外科医生免不了面对像尸体一样的病人呀,没听你说有阴影。”凌芊虽然这么问着,但是心想,要是自己,连进都不敢进放着尸体的教室。

“情况不一样。”古以笙抿抿嘴,“在解剖室里发生了一些事……”

“诈尸?!”天啊,今晚不敢一个人睡觉了!

“尸体都死了三年了,又不是拍恐怖片。”古以笙看着她吓成那个样子,不禁莞尔,“我们都看惯了,并不是很害怕,一大堆人挤在尸体旁边。尸体是个挺年轻的女人,死于宫颈癌。我站在比较前面。可能是后面的一个女生看见了尸体,一时吓到了,挣扎着推了她前面的一个人,一排都倒了,好几个人扑在尸体上,包括我……”

凌芊的下巴都要掉了。

“福尔马林的味道很浓,我的嘴直接压在她脸上,你不知道那时我多么……那张脸让我做了好几个晚上的噩梦……”古以笙捂着嘴笑着,伸出四个指头,“四个多月没有碰过ròu……”

“哇……”凌芊光是想像就已经一片冷汗了。

“一开始没有发现有心理后遗症,之后几次学院的联谊,有女生跟我单独相处的时候,我脑中满是那张脸,对方一靠近,我不自觉会避开很远。”古以笙耸耸肩,“屡试不慡……到现在还是一样,尤其是相亲的对象,我无法忍受和一个让我总是想到尸体的女人生活。”

“你见到我的时候没想到尸体么?”

古以笙把头摇了一摇。“开始只是把你当邻居,对你什么感觉都没有。知道你是牵着猫之后,我非但没有那种感觉,反而有点想亲近。那具尸体与你,很难联系起来……也许是因为我看你的书,对你早已像家人般熟悉,因此把你当做是和以箫一样的身份。”

“好奇怪哦……”凌芊倒是有点惊喜,她知道古以笙不可能像小说中的男主角一样第一眼就喜欢上她,一开始没感觉是正常的。“难道跟我在《嗨!医生!》里面写的一样——男人生来少一根肋骨,等他找到失去的肋骨之时,就是他遇见真爱的时候……”

“看来我找到了。”古以笙其实也记得那句话——他不知道自己这毛病什么时候才会消失,也许永远都不会消失,直到所谓的“肋骨”出现,只是没有想到,写这句话的人竟然就是他的“解药”,独她一人。

如果是这样,就是他被她吃定了,是不是可以放心古以笙不会移情别恋了?但是,男人这种动物能让她放心吗?不知道将来还会发生什么变故,她还是沉着一点好了,万不可自以为是。等等!古以笙凑过来做什么?他望着自己的唇……是要吻她吗?如果古以笙说的都是真的,那,这就是他的初吻了?!

原来她也有这种“最初”情结……她拣便宜了吗?古以笙守了二十八年的吻要给她?凌芊忽然觉得自己跟变态大叔一样,好吧,闭眼!

他的手机又不知好歹地响起来,“喂?”在两人的唇即将碰到一起的时候,古以笙接起了电话——浪漫全无。

凌芊红了脸,像刚才在做什么坏事一样别开头,装作若无其事地倒水喝。

“恩,但是药还是得按时吃……是的,很遗憾……不用谢,再见。”古以笙挂了电话,马上回头说:“袁行剑今天出院了。”

“病好了?!”虽然说现在医学发达,但是胃癌晚期有那么好治吗?

“回家休养。”古以笙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这种话没必要都说明白。

凌芊也不是头脑迟钝的人,一下子就反应过来他的意思——她在电视、小说上看过,对于病得已经没办法治疗的人,都会让他“回家休养”,说难听点就是“在家享受最后的生命”。终于到这种程度了……几年前的她怎么会想到自己对袁行剑的临终无动于衷,一切,就随着他的逝世忘记,也许以后不会再想起这个人了吧?

“我回去了,你好好休息。”凌芊拍拍古以笙的肩,站起来道。

“恩。”袁行剑毕竟是自己的病人,现在无药可救地回家休养,古以笙的心情还是有点低落的。他送凌芊到门口,把手塔在门把上,“晚上我陪你去超市。”

“好。”凌芊忽然转身,把他轻轻一推,抓着他的领子,踮起脚印上他的唇,跟她想得一样,温热的。她重重啜了一下,趁他没有反应过来,开门跑掉了。

不知道古以笙的表情怎样,凌芊回到家里,关了门,心跳得很快。果然,她是个坏心眼的人,总之,初吻,她得到了。

世界上还真有这么干净的男人……是上天送给她的礼物吗?

“你真的跟那个医生勾搭上啦?哈哈哈……”小琼在网上聊天的时候得知凌芊和古以笙交往上了,暴发出这样的狂笑,“怎么样?医生老公怎么样?”

“几乎没什么时间约会,跟没有男朋友的时候没什么不一样,然而又没有什么办法。”凌芊一个字一个字地敲着,暗自叹气。试了一个多月,感觉还行,古以笙暂时没有暴露出男人所谓的劣根性,可能是对他仍然不够了解。是啊,刚交往的两个人,一开始感觉都很好,觉得对方什么都好。可悲的是,只有等到分手以后,才会发现对方有那么那么多的缺点,甚至不可理喻。

“我觉得和喜欢的男人谈恋爱是一种很冒险的行为。”小琼打了个沉思的表情,“分手之后,连朋友都做不了,还要变成仇人,想想就可怕。如果只做朋友,还可以一辈子称兄道弟的,少了暧昧,却多了一份长久的感情。”

“你是哲学家啊。”凌芊送了朵玫瑰,“你这么说也对,本来适合做朋友的人成了恋人,本身就是一种美丽的错误。你的观点很好,我要写进小说里!但是……为什么我们一谈恋爱就想着分手,而不是结婚?”

“早就说过,对我来说最愚蠢的事情就是,很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他在没有能力与你结婚的时候却许下结婚的约定,你很感动地相信了,并白痴一般地憧憬着未来。”

“到底是因为爱,还是因为未知的未来……”凌芊和小琼对待感情都有一点颓废和消极,她们不是眼光高如天的人,她们不过是在追寻一种安定,乐于安定的男人,能够安定的生活,所以,她们需要的不是童话中的王子,而是诗歌中如磐石一般存在的男人。

“他可靠吗?”小琼问。

“暂时是可靠的,我只能说‘暂时’,因为我在没有了解他很多的情况下就莫名其妙跟他在一起了,然后千方百计想找个理由分开,然而却没有机会,有时候是贪恋他,有时候是良心不安——我不想变成袁行剑一样的人。”

“他表现如何?”

“他工作时间不固定,只要有病人,就算是半夜也要去医院,挺累的,不像我们以为那样悠闲。只要有休息的时间,他都会上来找我,因为我们住得近嘛。对了,他做菜很棒哦,什么时候你过来一起吃,如果我们没分手的话。”凌芊希望,分手不要太快到来。

“听上去还行。劝你一句,趁你还没对他产生依赖,先试试他。”

“怎么试?”

“用网上聊天。你有他的QQ吧?用你另外一个QQ加他为好友,以一个寂寞女人的身份跟他聊——你写小说的,应该知道怎么把握。”

“他很少开QQ,我们都没聊过几次。”

“尽快找到机会。你知道吧,我一同学用这个办法试她男朋友,那贱男人居然马上露出原型来,连宾馆都找好了。”

“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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