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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着猫的童话(49)

“先生,我可以付您一个月的房租,这样可以吗?……啊?哦,这样啊,那么,打扰了,再见!”苏敏挂了电话,把手机还给凌芊。

凌芊高兴地拍着苏敏的背,“我就知道你一定能成功,我什么时候可以搬进去?”

“搬?”苏敏看了她一眼,长叹一声,“他说,想搬进去,除非从他的尸体上踏过去。”

“啊?!”凌芊后退一步。

“老公,那个人有点过分了吧,怎么这么不讲道理呢?”许慧替凌芊报不平,“为了个房子,有必要说出那样的话吗?”

“天!我原来的房子里竟然住进这么个变态男!”凌芊捶着吧台,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

“我看你还是放弃吧。”小琼搂着她的肩膀。

“绝不!”凌芊的倔脾气上来了,“我非要住进去不可!”

“你该不是要用什么犯罪手段吧?”苏敏捂着嘴笑,“真的要从他的尸体上踏过去?”

“哼,我亲自去会会那个变态男,装可怜也好,装黑社会也罢,我一定要住回我原来的房子!”凌芊下了生死状,一副英勇就义的样子。

小琼、苏敏、许慧互相望了望,最后异口同声地说:“祝你好运——”

阳光明媚的四月底,气候宜人,没有夏天的燥热,也没有春天的多雨。

挑了个星期六,凌芊早起打扮着,一件有蕾丝边的白衬衫,外套一件灰色小马夹,一条牛仔超短裙,在穿上灰色长丝袜的时候,凌芊不禁对着镜子自恋起来:“好漂亮好性感的阿芊啊……”她拿出新买的达芙尼中靴,穿上之后,在镜子前转了好几个圈。自恋完毕,戴上了大镜片的墨镜,她出发了。

今天是要去办大事的,所以要穿漂亮点,她不能保证自己的口才能打动那个霸着房子不走的变态男,可是如果加以“色诱”,说不定能说动他搬走——为他找一个房子,为他搬家,还帮他出一个月的房租,她已经开出这么好的条件了,再加上亲自登门拜托,那变态男还不买帐,她就——她就只能放弃。

她坐车到达X城的时候,心里很是激动,两年不曾来这里了,这里还是那么干净清慡,高楼大厦建起不少,虽然比不上美国那一幢幢遮天蔽日的摩天大楼,但却有种中小城市的闲适。凌芊想,蜘蛛侠也只能在美国当英雄,到了中国,没两天就会摔死,因为中国没有那么多的高楼让他吊蜘蛛丝。踏入熟悉的小区,过去的一幕幕清晰地浮现,在这条小路上第一次注意到古以笙,因为看见他拿着自己的书;在这个楼道里第一次和古以笙主动说话,因为她低血压头晕需要人扶……走到五楼,她停了下来,贪婪地望着古以笙以前的家门,一刹那,忘记的、快忘记的、不想忘记的往事一件件重演,就像电视里的回放镜头一样:在这里,古以笙叫住她,她以为是哪个变态图谋不轨,原来他只是要把她掉下来的内衣还她而已;在这里,古以笙的拥抱被她挣开,然后他向她表白;在这里,她坏心眼地亲了他,夺走他的“初吻”;在这里……她看着空空的墙壁,发现她写给古以笙的那副对联已经被揭去,现在怕是早被扔在那个垃圾处理场,被粉碎机弄得之剩零星的纸片。

她心血来潮地敲了门,开门的果然不是古以笙,而是一个个子不太高的年轻小伙子,手里抱着一个没几个月大的婴儿,先是一愣,然后将她上下打量一遍,目光停留在她的腿上,半晌才问她有什么事。

“对不起,走错了。”她转身上楼,回头看的时候,那男人还是眼儿直直地盯着她的腿,显出些色情的意味来。

看来古以笙原来的房子里也住进一个不怎么样的房客。

登上六楼,凌芊深吸口气,轻轻敲了敲门,等了一会儿,她发现……没有人。怎么会呢,周末大家应该都在啊。是不是在睡觉?凌芊看了看手机显示的时间,早上十点多,换作以前的她,周末的这种时候通常还在和周公约会,直到十二点,才会因为肚子饿起c黄。

她不甘心地重重将门敲了几下,“请问有人吗?”

还是没人开门。凌芊不高兴地“哼”了一声,刚下了几级台阶,就听里面有脚步声,她忙跑回去站好,待对方一把门打开,她就不由分说地鞠了一大躬,脑门几乎碰到自己的膝盖:“您好——请您把房子让给我吧!”

天地良心,凌芊的身体一直保持着九十度,好像日本人在会见天皇一样。她还没对自己的父母行此大礼呢,这变态男应该感动了吧?她望着地板,期待对方表示同意。

“免谈。”冷冷的一个声音,残酷的拒绝。

“先生,我真的很需要这……啊——”凌芊直起身,目光刚落到那变态男脸上,就马上被吓退了一步,双手捂着自己张大的嘴,因为戴着墨镜,所以对方没有看见她几乎要掉出来的眼珠子,“你、你……”

“小姐,请你回去吧。”对方见势就要关门。

凌芊虽然惊讶地不能说出一句完整的话,但还是眼疾手快地一把拉住他。“等等!我……”

“请自重。”男人眉头紧锁,硬是把她的手拉开,然后很是不悦地看了她一眼,忽然,也有点疑惑,半天没有动作。

“古以笙……”凌芊摘掉墨镜,由于近视,刚才没看清楚,现在她可看得明明白白,他几乎没怎么变,就是流海短了些,她瞪着他,缓缓伸出食指,“你是古以笙!”

同样的,古以笙也瞪大了眼睛,先是看着凌芊的脸,然后,他的目光落在她胸口的水晶坠子上。绿色的光彩,在两年后的今天,显得清澈无比。

没想到住在这里的竟然是古以笙!他为什么……凌芊心生胆怯,真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飞快地戴上墨镜,她连忙准备下楼去,谁知刚一转身,她的手腕就被古以笙牢牢抓住,力量大得让凌芊想起九阴白骨爪。她回头去,就看见古以笙猛地上前,右手搂过她的腰,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双脚就莫名其妙地离了地,然后才发现,古以笙居然把她扛在肩上,就这样把她掳进屋子,还用脚将门轻轻一踹,门“砰”地一声关住。

她以前怎么都没发现,他有这么大的力气?以前跟他抢遥控器的时候,她可是轻易就把他打败了呀,还大笑他“手无缚鸡之力”。

凌芊感觉不对的时候,已经被古以笙丢到了c黄上,她爬起来,却马上被他压着一动也不能动。一个蓝蓝的东西从他的领口掉出,在凌芊眼前晃来晃去,她定睛一看,这是她送他的护身符——她以为早就被扔掉的旅游纪念品。古以笙的双手撑在凌芊身体两侧,凌芊终于有机会和他对视,那一刻,她望见他眼中的痛楚和狂喜,甚至于眼底的湿润。

如果说凌芊不相信奇迹,那么现在奇迹就在眼前;如果说凌芊不相信爱情,那么眼前的男人又是什么?

没有任何言语的交流,凌芊环住古以笙的脖子,像赎罪一般小心地碰碰他紧抿的唇,然后,古以笙整个人压了下来……两年的等待,两年的守候,两年的坚持,两年的执著,都在这一刻释放了,一切也许该做的也许不该做的,他们都做了,也许发生的也许不发生的,都发生了。

让我们先不要关注那散落一地的衣物,先来到客厅,看看电视柜上放着的一个盖住的相框,把它翻起来,你会发现,里面有一张先被撕成两半,然后又被人用透明胶小心粘好的合照,一边是凌芊兴奋大笑的脸,一边是古以笙淡淡的微笑,清澈的眼瞳中,你可以看见那浓浓的宠溺。抽出相片,翻到背面,你会发现那里有古以笙用终于练成的、让人看不懂的“医生字体”写着的两个字,仔细辨认一番还是可以看清楚的,那是一味药材,它的名字叫——当归。

古以笙做好晚饭,本想进去叫凌芊起c黄,才刚进门,就看见凌芊在他的衣柜里翻翻找找,把他的衬衫一件件拿出来,在身上比划着。他莫名其妙地问:“你做什么?”

“呵呵。”凌芊厚脸皮地笑着,拉紧身上包的被单,“电视上不都是这样演的吗?这种时候,女主角通常只穿着男主角的白衬衫……”她被那旖旎的景色弄地很兴奋,红红的脸上冒着幸福的泡泡,忽然,她眉头一皱,指控他道:“可是你怎么一件白衬衫都没有!”

“你说不喜欢男人穿白衬衫,之后我再没穿过。”古以笙无奈地摇摇头,走过去把她从衣柜前拉开,再将那一件件衬衫叠好,“衣柜里没有白色的衬衫。”

“啊?”凌芊失望地叫着,心里却冒出更多幸福的泡泡,她发誓,以后要对古以笙二十倍的好,来弥补自己以前的种种不是。她灰溜溜地拣起上午穿来的有蕾丝边的白衬衫,上面的扣子几乎都不见了——男人冲动的时候果然有惊人的破坏力,古以笙也一样。她趴在地上,寻找掉下的扣子,忽然,一件衣服落在她头上,她拎起来一瞧,是一件真丝长袖睡裙。凌芊怔怔地捧着它,抬头望着古以笙:“这……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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