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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若有你,一世欢喜(57)

贾玲可其实并不是爱同情心泛滥的人,可能是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情怀,让她忍不住多关心这对母子。她的工资不高,刚开始只是买点营养的东西给宋子墨补身子,后来她就给宋子墨买衣服,买学习书,甚至偷偷帮他交了学费。

她从未想过要什么回报。只是知道,他们需要帮助,而她正好能出这份力。

宋子墨的户口因在A市,不能在H市考试,初三那年,他回到了A市,住在他爸爸家里。那时候不是人手一个电话,两人联系也少了,只是偶尔从宋妈妈口中得知他的一些状况。

中考结束,他依然没选择继续留在A市,跑到H市的私立学校读书。他和宋妈妈的生活也不再艰苦了,良心发现的爸爸每个月给他们一笔不菲的生活费,不仅能吃好穿好,还能有足够的钱给宋妈妈治病。

她似乎可以圆满地退场了。

可她哪想,一年没见的男孩个子一下子窜到一米八几,人长大了,某些东西似乎也开窍了?

他说:“玲可姐,我长大娶你吧。”

她当时除了吃惊外,更多的是想笑,笑他的可爱,笑他的天真。十几岁的小男孩,懂什么叫做结婚吗?她不想让他伤心,只是反问一句,“为什么要娶我?”

“你对我好,无以为报,以身相许。”

她笑了,笑得前俯后仰,“你喜欢我吗?”

“喜欢。”

“你这种喜欢不叫爱情,傻瓜。”

那时候的宋子墨只是用一双无比懵懂的眼睛看着她,然后说:“我就喜欢你,我要以身相许。”

她迷茫他的坚定,但她心里太明白,她和宋子墨是不可能的。她比他大八岁,她有过惨痛的经历,更重要的是,她十分清楚宋子墨的喜欢,不是爱情,是依赖?是感激?亦或者是最简单的知恩图报。

她没有把他的喜欢当回事,无论他表白多少次,她都拒绝。一次又一次,可一次比一次不坚定……她知道有些不妙了。宋妈妈其实很早知道这件事了,她表面上不说,其实总会旁敲侧击地告诫她,宋子墨只是年纪小,错把感激当感情。叫她别当真。

宋子墨大一那一年,她许久未见的爸爸忽然出现在她面前。不算大富大贵却也有一定的资产,是个华裔的小老板,而他的身边也有了妻子和孩子。也许在那一刻,她彻底对所谓的情爱失望了。当年她妈妈指望把他们带出贫困的男人,早就另寻新欢了。他这次回来是因为美国那边的妻子所生的孩子要读书了。因没和她妈妈离婚,所以没和那边的妻子结婚,孩子没有户口,没办法读书。他回来是离婚的,谁知,这里的妻子早就死了。

也不知是愧疚还是其他原因,她爸爸说让她去美国发展,她可以轻松获得美国绿卡,成为美国公民。若她有骨气的话,肯定会愤然拒绝的。可惜,在一次次失望与绝望之中,把许多的人生观与价值观给磨灭了。她选择了去美国。因为她知道美国最富有的职业,一个是医生,一个是律师。在国内,她永远平凡永远只生活在温饱与小康之间。

她只是想让自己过得更好些,仅此而已。

告别的时候,宋子墨抿着嘴一句话不说。当她要进入检验口的时候,宋子墨才问她,“什么是喜欢?”

她其实也不知道,只是凭感觉地说:“就是不想分开。”

就像她现在一样,一个快要三十的女人,不想和眼前这个她看着长大的俊朗男孩分开。生活所迫,无从选择。

“所以,你不喜欢我。”这是她临走前听到宋子墨最后的话。

美国的生活,既紧张又枯燥。生活节奏很快,上班、吃饭、睡觉。后来随着同事去泡吧,搞一夜情,说不上糜烂,只是为了调剂生活。偶尔接到宋子墨的电话,大部分提及的是他的妈妈身体状况。

关系俨然是病人家属与医生的关系。这种关系让她烦躁。

直到有一天,宋子墨告诉她,他有女朋友了,叫李欣桐,可他不喜欢。因为没有不想分开的想法。

他只在她面前提起过这个女孩一次,以后就没再提了,久而久之,她都觉得他们该分手了吧。

宋妈妈的病越来越严重,已经到了要换肾的地步。宋子墨每次跟她讲电话的时候,总是低沉着,没什么力气。她也担心,自己远在美国,不知根底。于是建议他把宋妈妈送到美国治疗,医疗费便宜,而且美国医疗系统比国内完善。不过前提是,必须是美国公民。移民对于宋子墨而言不现实,光是办个移民,所需要的费用就让人望尘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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