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拥抱我吧,叶思远(17)+番外

还是那么小的一个男孩子。

我想,要是陈诺被高压电打掉双臂,我会怎么办?

天啊!!我一定会发疯的!!

@@@@@@@@@@@@@@@@。

促销结束以后,因为销量好,区域经理送了我一盒巧克力,我很开心,寻思着晚上拿去送给叶思远吃。

咦?为什么我会第一个想到他呢?以往这时候,我都是先想到婉心的。也许是因为……婉心要减肥,不吃巧克力的缘故吧,我在心里为自己找了个答案。

我回到学校的时候,食堂里已经没什么菜了,我去小饭馆炒了三个菜,提着去了叶思远的寝室。

我已经连着去了四天了,这天是第五天,很有点熟门熟路的味道。

叶思远替我开了门,他的脸色不太好看,我问他:“怎么了?脚痛了?”

他摇头

我又问:“你室友呢?”

他说:“今天是周末,他们去市里逛街吃饭去了。”

Q大在城郊,去市里面坐公交得40分钟,平时大家都不怎么去,到了周末才有时间出去逛逛玩玩,上大超市买东西。

“他们真是,你都不方便还把你一个人落寝室里。”我一边说,一边往叶思远的桌子上摆放饭盒,“叶思远,吃饭吧。”。

他坐在那儿没动。

我推了一下他的肩膀,说:“傻啦?吃饭了。”。

他突然朝我吼起来:“谁说我不方便的!我一个人方便得很!我什么事都能自己做!!”

我吓一跳,说:“你朝我吼什么呀!我知道你什么事都能自己做,你这不是脚受伤来着么。”

他站了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我,那么高的一个人站我跟前,还是很有压迫感的。

他说:“我脚已经差不多好了,从今以后,你都不用过来了。”

“好了?”我有点疑惑,低头看看他的脚踝,藏在裤子和拖鞋里,看不出来好没好,我说,“你能自己吃饭了?”

“是。”

“也能自己写字了?”

“对。”

“那你马上吃给我看。”我抱起手臂,抬头看着他。

叶思远抿着嘴唇朝我看了一会儿,真的坐到了桌子跟前,抬起右脚搁上桌,大拇脚趾和食趾夹住了饭盒上的勺子。

他的右脚踝还缠着纱布。

他平时都是用右脚拿筷子吃的,我在网上的照片上看到过。按理说,拿勺子要比拿筷子更简单,可现在,我看着他脚趾夹勺子的样子,疼得额头上的汗都冒出来了,嘴里却是咬着牙一声不吭。

叶思远用勺子兜起一勺饭,身子压下去,脚趾颤颤巍巍地把勺子送到了口里。吃了一口,他立刻坐直了身子,放下了脚,抬头对我说:“你看,我能吃饭了。”

然后,他就愣住了。

因为我已经哭了。

我一边哭,一边说:“叶思远你这个笨蛋,你逞什么能啊!脚疼就脚疼呗,医生都说要一个多礼拜才能好呢,你这才5天,硬撑什么啊!”

他看着我,也没说话,过了一会儿,他叹了口气,说:“陈桔,我是觉得,咱们这样下去,不好。”

我泪眼朦胧地看他,问:“怎么不好了?”

他说:“我们两个不合适。”

我瞪大眼睛看着他。

他低着头,想了一会儿,又抬头看着我,眼神带着哀伤,说:“你看,我没有手,是个残疾人,你这么漂亮一个女孩子,和我在一起,不合适。”

我傻了,说:“叶思远,你都在想些什么呢?谁说要和你在一起了?”

他的脸一下子就红了,脸色变得很尴尬。

我抹掉眼泪,冷笑了一下,说:“叶思远,你听好。咱们俩要不要在一起,那是我说了算,我陈桔,这一辈子还没被哪个男人拒绝过呢!这几天你脚受伤,我照顾你,喂你吃饭,帮你洗衣服,那是我学雷锋做好事!谁叫你是残疾人呀!等你脚好利索了,你想找我还找不见呢!别废话了,先吃饭!”。

他听了我的话,生气了,虽然之前一口一个说残疾人的是他自己,但话从我嘴里说出来,这味道就变了。我伤了他,而且是故意的,因为我的自尊受了伤害,没错,我是有点喜欢叶思远,但八字都还没一撇呢,倒是先被他拒绝了。

他说:“要吃你自己吃!反正我不吃!你买的饭菜,全都带走!我这个残疾人,还不需要你来同情!”说着就扭过了头去,他左边的袖子从衣兜里逃了出来,软软地垂在了身侧。

上一篇:那些青春,与爱有关 下一篇:何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