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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抱我吧,叶思远(311)+番外

当时,她面对着一个男孩,站在书架前,看到我后,她突然快步地走了过来,一边走,一边笑着说:“思远,你怎么才来,我等你好久了。”

她的语气很热络,她的声音很甜美,她的样子——很漂亮。

她有一头黑色长发,柔顺地披在肩上,巴掌大的脸蛋,下巴尖尖的,肤质白而细腻,几乎不见毛孔,脸颊上有一层淡淡的粉红色,她细弯的眉毛下,是一双妩媚又灵动的大眼睛,睫毛又密又长,眼神里透着一股惊喜。她的鼻子小而挺,嘴唇红润,唇形优美,不可否认,她是一个典型的小美女。

我看着她,还没有想通她为什么会如此熟悉地叫我,她已经伸过手来。

我心里一惊,低头看去,她的小手已经碰到了我的左边衣袖。

那一瞬间,我只想闭上眼睛。

可是下一秒,我只感觉她的手臂,紧紧地搂住了我的腰。

她很亲密地靠在我的身上,我听见她对着那个男孩说:“给你介绍下,这就是我男朋友,叶思远。”

我没有说话,我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然后,我就听见那个男孩说:“陈桔,你搞什么,找半天找一残疾人?叶思远,他连手都没有,他能为你做什么?”

——残疾人。

是,没错,我是个残疾人,而且是重残,我,没有双臂。

虽然我早已接受了这个事实,也已经用这具身体度过了十年光阴,但是在这个叫陈桔的女孩身边,听到那个完全不认识我,我也不认识他的健全男孩这样说,我的身体还是忍不住颤栗了一下。

我不知道陈桔会有怎样的反应,其实,直到那时,我也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没想到的是,陈桔跳了起来,她杏眼圆睁,满脸通红,指着那个男孩破口大骂,似乎比我这个当事人都要愤怒。

她甚至说:叶思远哪儿都比你好!

我皱起眉,越来越疑惑,我想,你认识我么?你了解我么?

这是我们的第二次见面,比糟糕的第一次见面,好不了多少。

但是,她没有像第一次见面那样,如一只受惊的兔子,一脸窘迫地仓惶逃跑,而是厚脸皮地跟在了我的身边,扭着身子嬉皮笑脸地和我说话。

我们就是这么认识的,我一直以为这是缘分。

直到很多很多年后,陈同学才得意兮兮地告诉我,当时,她已经守株待兔了一个星期。

哦……原来我才是一只兔子。

当然,这是后话。

认识以后,我和陈桔之间发生了很多事,短短六天,我们天天都见面,我竟然还同意让她喂我吃饭,天知道,这曾是多让我抗拒的一件事,可是面对陈桔,我竟然觉得很坦然。

她经常会穿一件暗红色的羽绒服,里面配一件黑色的大V领毛衣,然后围一块花围巾。

到了我的寝室,她会把围巾摘下,把羽绒服的拉链拉开,这时候,我就能看见她清晰优美的锁骨,和纤长白皙的颈项。

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用手指轻轻从她那两道锁骨中间的一抹深陷,沿着锁骨的弧线,渐渐滑到末端的肩窝,一定会是很美妙的感觉。

只是,这感觉,我永远都不能体会到。

受伤以后的头几年,我还能记起有手的感觉。

看见一样东西,会下意识地想用手去拿,我经常会忘记,我的肩下已经什么都没有了。

每当这时,我所剩不多的手臂残肢只是徒劳地抬起了一点儿,伴随着的,是空袖子轻微的晃动。

我低头侧脸,看我的双肩下方,它们是如此安静,剩下的那点肢体,已经不能起什么作用。久而久之,我终于开始忘记它们的存在,只有在穿上衣时,还需要它们的帮忙,帮我配合着脚撑开衣服,使我可以俯低身体,将上身钻进衣服下摆。

甚至是做梦时,我都记不起有手的感觉了。

我做事的样子不好看,很不好看。但是,我没有办法。

我不可能永远直挺挺地站或坐在那里,等待别人的照顾,别人的帮助。

我还有健康的双脚,有肩膀,有嘴,有眼,有耳,我聪明的头脑依然在,我还可以做很多事情。

也许在别人眼里,这样的我就是一个怪物,但是,老天收去了我的双臂,给我留下了一条命,我没的选择,只能坚强地活下去。

本来,我已经习惯了这一切,不便的生活,世人的眼光,艰辛又叵测的未来,还有偶尔产生的无助感,这些都没什么,我都可以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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