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拥抱我吧,叶思远(45)+番外

大巴是直接来学校接我们的,等我和叶思远到了集合地点,我才发现,有一个讨厌的人,也参加了这次出游,他就是我同班同学唐苗的堂哥——唐锐。

我已经有一个月没看到唐锐了,一看见他,我就想起他当着叶思远的面,说的混账话。我承认,在这方面,我是个很记仇的人,所以,我没打算和他打招呼。

可是他却走了过来,对我笑嘻嘻地说:“陈桔,好久不见啦,还记得我吗?”

我朝他看看,推着叶思远的腰打算走开。

唐锐见我不理他,又向叶思远打招呼,说:“你好啊,叶思远,你也一起去爬山吗?”

“是的。”叶思远家教比我好,他做不到对一个笑脸人不理不睬。

唐锐说:“铃铛山峰顶风光很不错的,待会儿你一定要上去看看,那里有一个石头,是最高处,刻着‘海拔1328米’,去了铃铛山的人都要在那儿拍照,没拍照就等于没到过铃铛山。”

叶思远笑着说:“那我一定会上去看看的。”

“那等会儿,咱们在峰顶见了。陈桔,再见。”他朝我挥手,留下一个意味深长的笑,转身走开。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我总觉得,唐锐的笑有点儿不怀好意,我的心里有点不安,预感着会发生一些想不到的事。

从学校到铃铛山,大巴要开2个半小时。

我和叶思远并排坐在大巴座椅上,我的脑袋搁着他的肩膀,两只手有点儿空。我看到和我们并排,隔着走道的两个同学,那是我们班一个男生带着他的女朋友。

他的手臂揽着他女友的肩,另一只手和他女友的手紧握在一起。

我的心里有些失落,但很快就赶走了这些念头。我是和叶思远在一起,叶思远就是这么个人,一辈子都会是这样的身体,只要和他在一起,我必须要习惯他和别人的不一样。

何况,叶思远爱我的心,我相信谁都比不上。

所以,并没有什么好遗憾的。

路上,我问叶思远要不要吃东西,或是喝水。

他摇头,我知道,他不愿意在我们班同学面前,自己用脚吃东西,他更不愿意,在我们班同学面前,让我喂他。

我们班同学都知道我和叶思远在交往,而且他在学校里也是有一定知名度的,他们看到他,都表现得很友善,我觉得挺欣慰。只是班里有个别男生心态不太好,我听王佳芬说,只要我不在,他们经常会私底下讨论我和叶思远的事。

这几个男生,在我大一上入学时,轮番追求过我,只是,我一个都没答应,甚至连普通朋友都没有和他们做。他们一直都对我抱着幻想和希望,我怀疑自己甚至是他们SY时性幻想的对象。如果我一直单身,他们也不会有什么想法,偏偏,一个学期后,我和叶思远走在了一起,他们就开始极度得不平衡。

这个世界上,就是有这样一些人,觉得残疾人,无论如何都比不上健全人,哪怕他在某些领域特别出类拔萃,或者性格品质特别坚毅,特别优秀,他们还是觉得,他就是一个残疾人,是一个废物。

和这些人,我无法沟通,他们谁都不会知道叶思远的好,不会知道他的人格是多么高尚,他的为人是多么坚强。

我想,只要我自己知道就行。

终于到了目的地,我们都下了车。我帮着叶思远把背包背到他身上,他穿着一件薄款的Columbi 长袖冲锋衣,颜色绿白相间,下穿藏青色运动裤,脚蹬一双黑色的休闲鞋,没有穿袜子。

过了冬天,叶思远都是光脚穿鞋的,他的脚,就是他的手,出门在外,有好多事都需要他用脚去做,他的鞋穿脱也很方便,这是他十年来摸索出的经验。

班长去售票处买了团队票,然后把缆车票和景区门票分到我们手里,说:“大家自由登山,不用在一块儿,毕竟走路都有快慢,午餐自理,下午4点在半山腰的铃铛旅馆集合,门票背面的地图上有标示,到时一起用晚餐,再讨论看看晚上要不要组织活动。”

我应了,回头朝叶思远笑,说:“走!叶思远,爬山去。”

@@@@@@@@@@@@@。

我们随着大部队在缆车处排队坐缆车。

铃铛山海拔不低,从山脚到半山腰是有缆车的,大概到450米高处,之后的路,就要靠自己爬了。

我故意和叶思远拖在最后,缆车是4人一车的,我想和他两个人单独坐一个车。

上一篇:那些青春,与爱有关 下一篇:何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