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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古代装大仙(47)

作者: 小蛮无细腰 阅读记录

现在蒋夫子又好了,蒋鹤山还得去外地当官,将大姐儿只能托付给爷爷奶奶照顾,想想他妹妹的下场,蒋鹤山对他老子教育女儿的水平,就不是很信任。

赵霁放下碗筷,看着满面苦闷的蒋鹤山说,“不如让你女儿给我做徒弟吧。”

“什么”蒋鹤山一激动,面前的酒杯都被他碰倒了。随即又颓然道,“可惜她只是个女孩儿,今年都已经七岁〔虚岁〕了”

赵霁珲不在意道,“仙人教我治病救人,可不分病患是男是女。既然女人也要得病,你女儿就可以学医。你让她跟着我学,找个脱离世俗的身份,以后凭自己的本事吃饭。要是把她留在家里,将来不过是随意找个破落贫苦的人家,让你女儿去吃苦。”

就算蒋鹤山知道,道姑药婆的地位都不高,但是他更希望女儿将来有好日子过,不用受苦受穷。

心下有了决断,蒋鹤山拿起一个空杯子,亲自斟满酒,双手捧着递到赵霁面前,“那我先替小女谢谢小神仙了。”

赵霁喝了他的酒,事情就算定下来了。

赵霁决定收蒋鹤山的女儿做学徒,也并非是突发奇想。

他原本就想收几个学徒帮忙打下手,可是年纪大的孩子,思想观念已经定型,想要教这样的人做外科手术,恐怕千难万难。

收年纪小的孩子当学徒,又面临着另外一个问题,在学医的同时,肯定要适当的学习一些文化课才行。但是赵霁不会教文化课,他自己的文化课都不行,只能勉强看看小说,拿什么教学生。

这样一来,蒋鹤山的女儿就是不错的人选,她出生在士人家庭,这个年纪肯定已经开始识字了,如果还想多教些文化课,这不是还有蒋夫子代劳吗。

将来要是有了其他徒弟,凭借这层关系,还可以让蒋夫子一并代劳。反正他也不打算收太多学徒,最多三五个人,到时候在家里给他们开个小班。

赵霁的算盘打得啪啪响,然后又问了一些蒋大姐儿的情况,然后蒋鹤山笑了一下说,“三百千都能成颂了。”

这姑娘是天才儿童啊,才刚刚六周岁,就认识这么多字。

当然,在这个时代,六岁能识字还不足以扬名,得要六岁能作诗,才有资格名动京华。

而建安城的高门中,似乎并不缺少这样的天才。

前段时间在宫里的时候,御医们闲着没事也聊天,说起出名的人物,其中就有一位风流才子,名叫郑钦。

郑钦是当今皇帝的亲舅舅,曾经也是天下闻名的神童。可惜这是一个类似伤仲永的故事,小时了了大未必佳,御医们提起他,也只是为了感叹此人如今是多么的堕落。

郑钦三岁就能识字,五岁能写诗,十岁时所做的诗词被乐伎歌女们竞相传唱。到了十六岁,郑钦恋爱了,爱上了以唱他的诗词出名的歌女魏紫。

那场发生在十年前的爱情悲剧,已经被写成了戏剧,广为流传。也正是这件人尽皆知的爱情悲剧,让郑家彻底被先帝所厌弃。

虽然不知道事实真相到底如何,反正以赵霁听到的版本来看,故事挺狗血的。

十年前,小皇帝已经两岁了,郑太后的父亲郑斌虽然只是一个小小六品鸿胪寺主簿,但尾巴已经快翘到天上去了。

凭借皇亲国戚的身份,还有郑钦的神童名声,郑斌和当时的右相张同甫家定了亲,张同甫有个小女儿,时年十五岁,跟郑钦年龄正相当。

这桩婚事,先帝也在暗中促成,否则张家有的是族亲,干嘛非要嫁嫡亲幼女。

在先帝看来,郑斌当官做事的能力有限,郑家也没有太多拿得出手的人物,就连神童郑钦,他也不太看得上。

是嘛,三年一度开科选士,那么多的状元榜眼,那个不是曾经的神童,坐在皇帝的位置上,这些都不稀奇了。

何况诗词之道于治国无益,不过是小道。郑钦已经十六岁,连一个秀才都没考上,单凭这一点,先帝就不太瞧得上他,所以在先帝的眼中,郑钦最有用的地方就是他的身份,小皇子的亲舅舅,是最佳联姻对象。

这场连皇帝都密切关注的联姻,郑钦本人却不太上心,他那时正日复一日的给魏紫写情诗。魏紫每每收到郑钦的情诗,就会谱上曲子,然后郑钦就带着一堆风流才子去听,既炫耀自己的才华,也炫耀钦慕他的美人。

郑钦成名太早,甚至早于郑太后入宫之前,身上的名士作派根深蒂固,他轻视功名利禄,只愿潇洒不羁的过一生,魏紫是他的第一个情人,如果没有意外,作为风流才子,他今后还会有许多像魏紫一样的情人。

但是事情发生了意外,郑钦和魏紫都是名人,他们的风流韵事传得很快,刚刚跟郑家结亲的张家知道后很恼火,虽然是想要沾点从龙之功,但也没必要把自家的亲生女儿往火坑里推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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