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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医弃女:鬼帝的驭兽狂妃(535)

此时,他不是高高在上的北青风王,他只是个卑微的男子,低如尘芥。

“凤莘,谁让你控制了,谁阻止你招惹我了,我愿意被你招惹,去它的八字相克,我喜欢你凤莘。”叶凌月眼眶红了,她倏的抱紧了凤莘。

心中,某根绷了许久的弦,断裂开了。

睡梦中,那一声“不可动情”,崩分离析。

凤莘身子一震,他的呼吸,骤然急了起来。

“凌月,你说的可是真的?”

“凤莘,你个笨蛋,我答应你了。不管什么八字,不管什么疾病,我陪你一起走过去。”叶凌月红着眼,软软地说道。

凤莘听罢,欣喜若狂,他忍不住将叶凌月抱了起来,抱着她转了几圈。

“所以,你答应嫁给我?做我的妻?”凤莘定定地望着叶凌月。

叶凌月凝视着眼前的男子,点了点头。

他的眸里,倒映出了她的脸,一瞬间,叶凌月仿佛看到了一抹琥珀般的光色,在凤莘的眼中一闪而过。

叶凌月怔了怔,脑中闪过了什么,可不等她回味过来那一抹异光,凤莘的唇,已经欺上了她。

当男人的气息,弥漫满了她的口腔时,她的思绪一片混乱,有什么很重要的东西,被她忘掉了。

第二日,当得知叶凌月已经答应了凤莘的求亲时,蓝彩儿一脸的痴呆,阎九却是一副早就料到了死德性。

“若是巫重知道,被你捷足先登,只怕要气死。”阎九哪壶不开提哪壶,意味深长地问道:“你打算什么时候告诉她?”

听到了巫重的名字时,叶凌月的神态,微微变了变。

她以为阎九说的是告诉巫重。

“我自有分寸。”凤莘望了眼叶凌月,见她出神着,心中稍稍有些郁闷,可想到了她即将嫁给自己,凤莘的心又飞扬了起来。

来日方长,既然巫重已经答应了,和他合作,他又何必计较那么多。

到了北青后,他和凌月要共同的面对还有很多,有巫重在,他才能放心,带着叶凌月,一起前往北青皇宫。

又过了两日,夏都方面,派了专门的礼官和礼车,却是夏侯颀为了这一次北青帝的登基纪念大典,准备的贺礼。

礼车的到达,意味着叶凌月也需启程前往北青了。

交代了雇佣兵城的事后,叶凌月既启程,和凤莘、礼车一起前往北青。

只是在出发到城门时,叶凌月意外地遇到了通天阁的天尊。

让叶凌月诧异的是,天尊身后,还站着一名黑衣人,看着形貌,像是一名女子。

“凤王、月侯,我们又见面了,看两位的模样,应该也是要去北青吧。可否能顺带捎上我和地尊。”天尊看到叶凌月和凤莘走在一起时,没有半分意外,反倒是一副熟络的样子,主动上前打招呼。

第688章 婆婆和儿媳妇

看到天尊,叶凌月没什么好脸色,可凤莘和天尊终究是旧识。

那一晚之后,凤莘也告诉叶凌月,天尊和他娘亲青枫公主,差一点就成了师兄妹,而且当年青枫和凤澜最终能成为夫妻,一部分的原因,也是天尊。

事情的具体经过,凤莘答应日后有机会再告诉叶凌月。

天尊也一副和蔼的模样,似乎早就忘记了那一日,叶凌月算计他的事情。

经过了天尊的介绍,叶凌月才知道,原来和天尊一起的那名黑衣人,竟是通天阁的另外一位尊者,地尊。

想不到通天阁的这一次问讯,来的并非是天尊一个人,而是天地尊同行。

至于同行的原因,则是因为北青帝的登基纪念大典。

天尊好告诉凤莘,很不凑巧的是,通天阁原本雇佣的那位马车夫,感染了重病。

他和地尊无奈之下,只好到城门口,打算再雇佣一辆马车,哪知道就遇上了凤莘和叶凌月。

叶凌月顿时觉得有些无语。

她怀疑,在城门口相遇,根本就不是什么巧合,天尊摆明了,就是来棒打鸳鸯的。

天尊是个老神棍,虽说占卦的技术不怎么样,但是想算出叶凌月等人,什么时候启程,还是轻而易举的。

他是来蹭车的。

天尊都亲自开了口,叶凌月和凤莘自然不好拒绝。

除去礼车外,凤府有一辆马车,城主府也有一辆马车,分配起来,刚好是叶凌月、小吱哟和地尊一辆马车,凤莘和老神棍一辆马车。

与天尊不同,通天阁的这位地尊,性格似乎很孤僻。

从见面到上马车,她一句话都没说过。

叶凌月甚至怀疑她是哑巴。

由于对天尊没什么好感,叶凌月也没多搭理地尊,只是抱着怀里的小吱哟,半路打起了盹来。

半路上,遇上了一段颠簸的路,叶凌月被震醒了过来,她张开眼时,正对上了一道探究的视线。

那位黑衣地尊,正一瞬不瞬地看着她。

是个活人,被这样盯着,都会觉得尴尬。

黑衣地尊却没有半点避开的意思,她忽然开了口。

“你手上的灵宠很可爱。”

虽说在夸奖,可地尊的脸上没有半分多余的表情,她的声音,沙哑无比,就好像声带破损了般,落在耳里,听着很是难受。

说罢,地尊的耳根子就有些发红。

很显然,她是想找叶凌月搭话,所以选了最生硬的搭讪法子。

本以为,叶凌月不会搭理自己,哪知道,叶凌月忽然将小吱哟递了过去。

“你也喜欢小动物?”

地尊有些受宠若惊,她下意识地伸出手来,想要摸一下小吱哟。

可她的手才一伸出来,就瑟缩了下,迅速缩了回去。

虽然她的速度极快,可是叶凌月还是一眼就看到了,她露出衣袖的那只手,以及手臂。

那是怎样的一只手,那几乎已经不是一个人的手,上面有大大小小的伤口,伤口狰狞地包裹在了干巴巴的骨头上。

地尊愈发沉默,她小心地拉了拉自己的衣袖,指间忽然感到了一股湿漉漉的温暖。

地尊一怔,低头看去,发现叶凌月的那只小灵宠已经跳到了自己的膝盖上,正友好地用舌头,舔着她的手。

那么丑陋的手,连她自己都要嫌弃,可小家伙却没有半分厌恶之色。

婴儿蓝色的眼中,带着几分讨好。

叶凌月也很意外。

小吱哟这家伙,傲娇又好美色,能得到它喜欢的,说白了也就三个人,一个是她,一个是凤莘,还有一个就是龙包包。

这位脾气古怪,相貌丑陋的地尊,居然一下子赢得了小吱哟的好感,倒也是怪事。

小吱哟舔了几下后,脑子晕乎乎的,有些晕车,索性就趴在了地尊的膝盖上,打起了瞌睡。

它的示好,无意中拉近了叶凌月和地尊的距离。

马车里的气氛也缓和了许多。

“前几天,多有冒犯,我很抱歉,我并非有意冒犯通天阁。”叶凌月忽然说道。

“你知道我在场?”地尊愕然。

“我隐约知道,营帐里有个人,只是当时不确定,今日见了你,就猜出,营帐里的另外一个人就是你。”叶凌月那一日,也是万不得已,才会将天尊困在混沌天地阵内。

叶凌月也是在离开时,才发现了一股精神力波动,和地尊身上的能量波动,是一样的。

如今想来,若是地尊当时出手,她的计谋早已失败,这么算来,她还该感谢地尊当时没有插手她和天尊的事。

叶凌月竟然能发现自己的存在,地尊不免有些意外。

“那你可知道,你走后没多久,凤王也来了。”地尊的膝上,小吱哟睡得正香,她的手,无意识地抚着小吱哟的软毛,在看到小吱哟身上的那件软甲时,地尊的手顿了顿。

小吱哟是个喜新厌旧的家伙。

那一日,凤莘将北青帝所赐的那件天阶背心脱下来,转手“送”给了小吱哟。

这小家伙,就立马缠着叶凌月,将新背心改小了,穿在了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