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灯
护眼
字体:

我做农场主的那些日子里(76)

“今天出发的组员是我司的优秀员工,工作能力很强,唯一的缺点是比较有个性,还请您担待。”

……什,什么?

比较有个性是什么鬼?难道是朋克系的警察?

夏东篱一脸懵逼得看向了窗外,他以为自己会看到开来的警车,结果却是从天上降落而下的一道弧光。

那道比月光更冰冷的属于兵器的冷光稳稳落在了一马一兔之间,强大的冲击力强迫它们分离了开来。

而几乎是同时,两道红光射出,化为了镣铐圈住了两只小动物的四爪,大小不一的两只小动物以一样的姿势倒在了地上。

“啧,大半夜的在我的辖区闹事,你们最好有个合理的理由。”比起过于暴力的举动显得稚嫩许多的嗓音响了起来,缓缓落下的尘土之中,出现了一个五短身材的小男孩。

小孩模样漂亮,他穿着一身酷酷的机车服,此刻正双手插兜,表情有几分桀骜。

他左右看了眼两只被绑起来的犯案人,有些不耐烦地看向了门口的方向:“你是委托人吗?我是妖管局的,你快点下来签个单子。”

夏东篱一愣,这才发现荀岏不知何时起就站在了那里,眼看着他家没常识的小青年缓缓抬腿向着那个小男孩走过去,夏东篱忙开窗叫住了人。

……比看到一匹马和一只兔子在打架更玄幻的是什么?

那大概就是看到来处理事件的是一个妹妹头小朋友,而且小朋友战斗力爆棚了吧?

生怕家里的小孩被欺负,靠着坚韧的神经扛过了震惊期的夏东篱捂着脸快速下楼,完全不能理解今天这剧情是怎么发展的,这篇文难道不是挂在种田文下头的吗?为什么突然多了个灵异鬼怪的TAG!

这一定是时辰的错!

**

“《非人生物管理条例》第一百七十四条:不允许让人类发现自己的特殊身份,如发生,需按照公式(注)赔偿大额精神损失费。”

“第四百六十一条:不允许侵占、损害人类在法律条例中所有物,如果有损伤,五倍赔偿。”

“补充条例第六十三条:外来神祇一旦进入华国国境线内则必须遵守本地管理条例,一应赔偿惩罚遵守《条例》,且华国妖管局保留将其驱逐出境的权利。”

小男孩一边奋笔疾书一边念叨,满脸的不耐烦:“现在你们有什么异议吗?”

“我抗议!”褐发蓝眸的青年大声BB:“我是接受这位东方巫师的允许进入了他的屋子,而且我也是经过他允许变回原形在草地中奔跑的,虽然我因为情不自禁啃了几根草……好吧,是很多根草,但是这应该都是在我朋友友好邀请范围之内!明明是这只兔子不讲道理突然打人,我才会还手的。”

说罢,他求助得看向了抱着狗子缩在屋子最角落的夏东篱,双眼甚至带上了PIKAPIKA的特效。

夏东篱听完了桌面上的同声传译器的翻译,表情有些恍惚:“……原来你还吃了我的草啊。”

变回人形手上还捆着镣铐的帕加索斯都快哭出来了,小伙伴这抓重点的能力绝了:“我的朋友,这不是重点啊啊啊啊!”

被一根红色绸缎捆住的白兔子在一旁闻言发出了咔咔咔的嘲笑声,它甚至在原地翻转了一下,躺倒了下来,嘲讽力十足。

它说了什么夏东篱不知道,但是从小男孩和帕加索斯都瞪了它一眼来看,估计不是什么好话。

夏东篱揉了一把脸,通过刚才由小男孩发动的一番问询,他大概明白这是怎么回事了。

他先点了点自己自我介绍:“我,纯人类。”

又点了点表情骤变的帕加索斯:“你是欧洲来出差的天马。”

再点点地上躺着的兔子:“你是天上的玉兔,现在住在我家的田地里。”

兔子蹬蹬JIO权作回应。

“然后你因为我们家的猪会和你握手,就觉得它会变成人,所以得出我也不是人的结论……于是就和我定好了今天晚上要变回原形到我家来撒欢,结果走到半路上因为突然想吃草所以惊动了住在地里的兔子,最后语言不通的你们就打起来了(准确的说是单方面被暴打)……对吧?”

夏东篱眨眨眼睛,还是有些不敢置信地看着帕加索斯:“你脑洞是不是也太大了?你难道不知道握手是华国人训练动物的基本交互技能吗?”

帕加索斯委屈死了,他本就拥有灵感之神的神格,灵感这东西不就是脑洞吗。而且他怎么知道华国人会无聊到去训练猪怎么握手啊!他嘟囔了一句:“而且还有鹌鹑……”

“那应该是嫌你烦攻击你的。”夏东篱吸了口气,感觉今夜的惊吓完全是无妄之灾。“华国建国后的妖精是不允许成精的,你清醒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