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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霭(224)+番外

作者: 吱呜哀 阅读记录

他莫名惆怅,说:“房子就挺普通的,不过两个人住正好。

今天之后我们就去看眼睛,今天之后你就不要这么累了,今天之后我也会好好考虑一下我的工作,不再瞎搞了,我得承担起责任!”乐队的钱至今没赚到一分,还有个弟弟要操心,但他却暗自发誓要担负起自己与胸前这人的余生。

连说了三个“今天之后”,因为决心太深,这时庄突然道:“那小狗愿意写口水歌?”“啊?”吴霭回过神,忙回:“当然不,只是口水歌可以赚钱。”

“那如果不考虑赚钱呢?小狗最想写什么样的音乐?”父亲的风格包罗万象,严格界定起来偏民谣和流行。

其它不知道,但吴霭对自己的音乐想得透彻,斩钉截铁:“我现在乐队在做流行,我们配合蛮好的,但我确实还有不少余力,以后如果有机会,要做电影的配乐。”

“电影配乐?“

“嗯,我超级喜欢电影,我在我一个哥哥家看电影可以从白天看到天黑。我敬仰好多电影的配乐大师,比如咱们中国的谭盾。”

“谭盾?”

“他配的乐卧虎藏龙得了奥斯卡,他在纽约学习过。”

两人不知不觉走到了电梯口,庄把他放下来,笑着摸头:“纽约,小狗可以去学。”

“确实应该学,交响乐我没搞过。”

可未来太长了,但吴霭顾不上,只说:“你在国内,我哪儿也不会去的。”

庄听了不说话,拉他接吻。

若有若无的雨声和晦暗不明的天色让早上还不错的心情变了,吴霭没闭眼,去看上升中电梯的显示,数字越大,就越舍不得。

门一开,两人只能分开,庄在进去前摸头,唤:“小狗。”

吴霭不愿放手,回:“主人。”

“今天会很想小狗。”

“嗯。”

“我想今天回来的时候看到小狗在,好吗?”同样的表情,同样的语气,吴霭却从他仍有些红的眼睛里看出了留恋,忙说:“我等你,你早些回来。”

“乖。”

庄点头,转身走进电梯,但一远离,吴霭身体的温度就像离开了热源似地冷了下去。

他也留恋,更甚更深刻,想说:“我跟你去”,想说:“我在你会议室外面等你,悄悄的”,一抬手,划过了自己牛仔裤兜的外侧。

“叮。”

里面响起一声只有他能听见的鸣铃。

电梯像帷幕一样缓缓落下,吴霭却像被这声音提醒了般冲了过去。

还有一线了,他一手阻止门关闭,一手掏出了兜里洪仓给的戒指,不假思索、毫不犹豫地塞到了庄手里,说:“拿着!这个给你!”

完结倒计时了我也舍不得。

第104章

挤进来时太匆忙,被门夹了一下,庄忙检查他的手,问:“没事吧?”吴霭:“没事。”

庄这才去看自己手里的东西,很意外,问:“小狗,这是什么?”戒指吴霭收到后一直贴身携带,拿出来的次数屈指可数。

电梯间的光源在头顶,也不知道是不是被照,反正他觉得它变得更亮了,在庄手上被捏着,像被开了光。

“我……哥给我的。”

一开口,吴霭略微吞吐。

庄推了推他给配的眼镜,又拿起他给的戒指,仔细看了看,问:“有个音符在这里,是和你一样喜欢电影的那个哥哥?这戒指是专门为小狗做的?”戒指是洪仓和知礼订婚用的,作为一种祝愿传承给了自己,吴霭实话实说:“戒指是我哥的,给他带来了好运气,给我是为了让我也有好运气。”

庄摩挲戒指的内圈,又问:“什么样的好运气?”特别想向他解释戒指背后的故事,介绍自己最亲密的洪仓和知礼,以此表白心中与两位哥哥同样真挚的爱,讲述自己对未来的设想和安排。

但这一切太郑重了,不应该在匆匆忙忙下被倾吐,吴霭想了想,催促:“快走吧,不能迟到。”

庄拿着戒指又看了几眼,把它也放进了裤子的口袋。

他伸出手摸他脸颊,说:“我的小狗总是脸红。”

吴霭看他,没说话,那双还有些红的眼睛曾经复杂、多变、甚至狡黠,但这一刻简单、纯粹,倒影出的只有他。

他有一种感觉,感觉庄已经明白了自己想要表达的,于是仰头去吻他的唇,说:“庄,你现在有我和我哥哥两个人的运气了,加油!”等电梯再次被关上周围就像是被降噪,吴霭听得见自己的心跳,他回到办公室里,一看还有琴在,忙跑过去打开。

这次的琴箱比较厚,锁比以前要繁复,几分钟后盖子才开,一看,里面是一把暗光漆面的缺角吉他,原木色。

乍一看其实也没特殊,外形算低调,但细节的做工极为考究,该是一把手工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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