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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大宋卖火锅[种田](227)

就算不免,司南还有后招。

司南破天荒地没骑三轮车,而是穿着旧衣裳,拉着一串小豆丁,一边哭一边赶往开封府。

沿途经过大大小小的街巷,吸引了不少人围观。一家人到达开封府的时候,后面跟了无数看热闹的。

司南一把鼻涕一把泪,“小子丢了钱,定然是胡氏偷的,那天晚上只有她进过小子的屋子!三娘子可以作证,胡氏就是在戌时撬了小子家房门……”

——刚好和于三娘状告生母案合上了。

“藏钱的地方是我娘常用的,除了小子只有胡氏知道。从前我们两家交好,胡氏偶尔手头紧,来小子家借钱,见过我娘从青砖下取。”

——侧面指责胡氏白眼狼,进一步证实了三娘的话。

“之所以断定是戌时,是因为只有那个时辰小子家大黄狗和小羊羔会跑出去,找对面的小女娃玩耍,这一点只有熟识的人才知道!”

——你看多体贴,连家里有狗,为什么进了人没动静都解释了!

“大人若想找证据,大可以到胡氏家中翻检,那几把银豆子是中秋宴上官家赏给小子的,跟别处的工艺并不相同,胡氏不懂,大人定能看出来!”

——南哥开始扯大旗了!非常委婉、非常侧面地提醒欧阳修,自己可是为国朝争过光的!

扯完大旗还不忘示弱:“那是给崽子们备下的读书钱啊!徐大儒那边已经说好了,进了孟冬就参加旬试,几个崽子日夜苦读,千盼万盼,上学的钱竟被偷了!”

——妥妥的博同情!欧阳修自己便是读书人,数年苦读,经历了一番波折才考中进士,最能感同身受。

小崽几个配合地哭起来。

司南该强硬强硬,该装可怜装可怜,表情十分到位,台词极具感染力。

衙外诸人感同身受,攥着拳头请欧阳大人将胡氏绳之以法。

欧阳修不说话,就静静地看着司南。

突然就理解包拯了。

倘若这位司小东家把他的画像挂在火锅店做招牌,他八成也会像老包那样干跳脚,没法子。

明明长着个人样,怎么就精得跟猴似的?

接下来的事,毫无悬念。差役们冲进于家的时候,胡氏正在藏钱。

——其实,如果她狠狠心,把那几把银豆子扔了,来个死无对证,兴许还能保住命。偏偏贪得无厌,被抓了个正着。

起初胡氏还不肯认,愣说司南让人把钱藏到她屋里,用来陷害她,即使打了板子用了刑,都咬着牙没改口。

胡氏一边挨板子一边大声叫骂:“姓司的!你玷污我女儿,如今又来陷害我,就不怕下十八层地狱吗?”

可谓是目眦尽裂、声声泣血,那惨绝的模样,倒像真是司南冤枉了她。

百姓们心里的天平渐渐倾斜,有人小声议论,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就连欧阳修都皱起了眉头。

于三娘失声痛哭:“生而为人,不得尊严,愿以死明志,只求大人还我清白!”

说着,便一头碰在梁柱上。

幸亏槐树眼疾手快,扯了她一把。没撞死,只是头磕破了,鲜血直流。

槐树也顾不上这是什么场合了,一把抱住,几乎要哭了,“你要死了,我怎么办!”

——围观之人眼明心亮,一眼便看出来,于三娘跟这个小后生才是一对,根本没司小东家什么事!

偏偏胡氏还借此为自己开脱:“我可怜的女儿啊,不知为何被姓司的迷了心,连亲娘都诬陷!”

谁都没想到,挺身而出的会是脾气和软的于大娘,“娘,够了!您就招了吧!不要再害三妹了,也别再挨打了!”

二娘、七宝瑟缩成一团,依旧鼓起勇气,跟于大娘一起作证,那银豆子就是胡氏从司家偷的。

至此,终于真相大白。

围观百姓看了场大戏,皆是唏嘘。

没想到,胡氏竟这般歹毒,为了钱财不惜以亲生女儿为饵,板子都打到身上了还是不认罪。

案件经过借着众人的口传遍京城,再也没人说于三娘不检点,反倒开始同情她。

在此之前,于家的三个孩子并不知道,偷盗罪在大宋有多严重,以为顶多和于三儿一样,关两年就会放出来。

《宋刑统·贼盗律》规定:“窃盗脏满五贯文足陌,处死。”也就是说,偷钱超过五贯的,就要杀头。

当堂宣判,秋后问斩。

司南并没有愧疚之心,一切祸根都是胡氏自己埋下的,他没有添一滴油、加一点醋。

唯一担心的是,唐玄回来之后怎么办?

这件事他从头到尾都没跟唐玄说!

那个家伙,会闹脾气吧?

第83章 冷战???

胡氏会被判死刑, 除了律法规定外,有一个很重要的因素——她是有预谋地盗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