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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命,我男友精分怎么办!(17)+番外

“那我……祝你们看书愉快。”陶果说完这句,扔下周凝语回房换衣服了。

第二天早晨,陶果和往常一样做好早饭,吃完后就出门上班了。周凝语也跟往常打一样,这个时候还没起床。

昨晚她睡得其实挺早,但脑子里总想着去齐妄家里的事,一直睡不着。幸好今天她跟齐妄约的是下午见面,早上还能多睡一会儿。

她起来的时候,陶果做的早餐早就凉了。她自己热了一下,坐在餐厅里一边吃,一边刷着手机。

她的微博每天都有读者催她开新文,她之前也一直认为,培训回来就该好好整理新文大纲了。

但是现在……对不起,你们的大大只想恋爱,无心码字。

不敢在微博上冒头,怕被读者追着打,周凝语小心翼翼地点进热搜榜,把今天的热搜看了一遍。

热搜还是和以往一样,大部分都是娱乐圈一些无聊的事情,而一条混在其中名叫“看电影时到底该不该吃爆米花”的热搜,成功让周凝语点了进去。

这个话题里讨论得很激烈,正方辩友认为当然必须要吃爆米花,因为爆米花才是电影的灵魂。反方辩友则认为,带吃的进放映厅就不应该,不仅有味道还破坏卫生,影响他人观影。

周凝语在一条投票下,投了“应该吃”这个选项,然后还在下面留评:“当然要吃,不吃的话你怎么在抓爆米花时不小心碰到男神/女神的手呢!”

她万万没想到,微博这个坑爹的东西,竟然自动转发了她的投票,害她被催新书的读者当场抓获。

周凝语也不敢说话,心虚地下了线。

吃完早饭,周凝语又开始捣鼓今天去见齐妄的造型了。她在网上关注了一个专门教妆发的UP主,此UP主的教程明明看着都很简单,但实操起来,你就会发现你做出来的永远和她不一样。

周凝语在她所有的视频中,选了最简单的一个照着扎了两个辫子,然后找了顶搭配的帽子戴在头上。

竟然还挺好看的。

选衣服的时候,她想起齐妄说喜欢粉红色,特地挑了件粉色的复古风衬衫。下午她顶着这套精心设计过的造型,背着包出门了。

齐妄前一天就把地址发给了她,收到周凝语出发的消息后,他提前下楼去接她。

周凝语还没下车,就从车窗户看见站在那里的齐妄。她连忙降下车窗,朝他挥了挥手。

齐妄脸上露出一个笑,朝前走了两步,在车前停了下来。周凝语打开车门走下来,摸了摸自己的辫子问他:“你特地出来接我的?”

“嗯。”齐妄轻轻拉着她的手腕,牵着她站到一边,让送她过来的车子掉头开走。

他这个动作做得太自然,以至于周凝语的心砰砰跳着的时候,她觉得是自己太不淡定。

第9章

车子开走了,齐妄就松开了周凝语的手腕,和她并肩朝里走去。

花都的占地面积很大,齐妄住的那栋,还是在比较靠里的位置。一般业主回来都是开车进小区,倒是不费时,但今天齐妄出来时也没开车,就跟周凝语在小区里走了起来。

这个别墅区取名为花都,就是因为它们的小区环境清幽雅静,繁花锦簇,比公园还要漂亮。两人在里面走着,权当是逛花园了。

“哇,这里竟然还有个秋千。”周凝语被一个放置在花丛中的秋千吸引了注意力,通往秋千的草坪上铺了条石子小路,周围种着各色的鲜花,像极了童话故事里的场景,“这个秋千真漂亮。”

齐妄停下来问她:“你想上去坐坐吗?”

小区的保洁阿姨每天都会打扫公共设施,秋千倒也干干净净。

周凝语想是挺想的,但又担心这个行为太过沙雕,最后还是忍住了:“不了,我拍张照就可以了。”

她拿出手机对着秋千拍了张照,便朝齐妄笑着道:“走吧。”

“嗯。”

两人继续往前,这段二十多分钟的路程,有了身旁人的陪伴,仿佛两分钟就走到了。

“就是这栋。”齐妄推开一个花园的门,领着周凝语走了进去。周凝语跟在他身后四处看着,这个花园打理得紧紧有条,应该有请专门的人维护:“你一个人住在这里吗?”

“嗯。”

“有没有想过养条狗?”

“怕吵。”

“哦……也是。”写书的时候最怕就是有噪音,有时候她邻居家养的狗乱叫,都能吵得她想摔键盘。

齐妄家装修的是现代风,配色也比较性冷淡,周凝语进来后,就笑着问他:“你不是喜欢粉红色吗?我还以为你会把墙刷成粉红色。”

“……那也不至于。”齐妄回头看了看她,目光停留在她今天穿的粉红衬衫上,“所以你这件衬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