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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朵盛世白莲花(137)

作者: 苏幕幕 阅读记录

同时她也吃到了另一些瓜,雪妖灵在作者界口碑并不好,因为喜欢拉踩搞事情,不是个善茬。

这也是很多人不看好小繁星的原因,小繁星一出道就和雪妖灵杠上,几乎就是全平台直播着惹上雪妖灵的粉丝,立马注册作者发作品,而且还真在新人里冒头——依雪妖灵的性子,肯定是不会让她好过的。

苏逢嫣一点都不怕,心想姐姐我正好闲得发慌,倒要看看你有什么本事。

结果她没想到雪妖灵的本事还真有点大。

在和浮影签约后,她的作品就得到了平台的推荐,这让她立刻成为一匹无人可挡的黑马奔腾而出,一路向前,人气扶摇直上。

甚至有一些圈外过来的观光队伍——

968512:某瓣过来的观光队伍,目测还不错,真打脸现场

不想取名字:瓣友你好,我也是来观光的,英雄所见略同

啊啊啊啊啊啊:我是某涯过来的,其实没怎么看过漫画,但觉得这个还不错

暗夜:你们在说什么?谁能解释一下?

匿名人士:有一天,一个普通漫画爱好者,看一部当红漫画作品。看完在后面留言,说剧情硬伤,人物没画好,结果被作者的粉丝群起而攻之,那个人以一己之力奋勇回击,双方争到最后,粉丝说“你行你上”,那人回答说“上就上,下周就注册作者上传作品”,粉丝说“我们等着”。

就这样,两周后那个普通爱好者真的注册了个作者号,真的上传了作品,而且成绩还不错,这件事因为打脸过于经典,传到了圈外各大平台上。

而那个当红漫画作品就是下面某些粉丝爆吹的那部,那个注册了作者号的普通爱好者就是本漫画作者小繁星,上传的新作品就是本漫画。

暗夜:谢谢,原来是这样,其实我觉得雪妖灵的作品还可以,但她的为人和粉丝就真的呵呵了。

追随妖灵大大:@暗夜,小繁星,别以为穿上马甲我就不认识你了

永恒的光:@暗夜,行不改名坐不改姓,请亮出你的大号

墨墨子:@暗夜,我就是妖灵大大的粉丝,你倒是说说怎么就“呵呵”了?

琹仙:你们就没人聊聊剧情吗?你们觉得那个小鬼会不会是女主那只死了的猫?

……

苏逢嫣的作品下面就是一个战场,如果有一个留言榜,她一定又可以名列前茅。

但不管怎么说,她红了,甚至有一部成神的态势。

就在这时,漫漫内部的论坛上出现了一个爆料:

“作者小繁星涉嫌性|贿赂编辑浮影,曾因做小三而被原配撕”。

下面还真有图,正是苏逢嫣和浮影在星巴克的照片。

苏逢嫣看到照片的时候整张小脸都皱到了一起,她发现这是她所照过的最丑的一张照片。

死亡角度就不说了,还将她使劲往黑了P,整个人黯淡得像刚生了场大病一样。

除了星巴克的照片,还有几张微信聊天截图,大概就是一个人和另一个人聊天,说起自己和小繁星是同学,吐槽小繁星在读大学时就经常夜不归宿,早上坐小车回学校,同学大多数都知道她在外面卖,结果有一天,竟然还有个中年大婶跑来学校撕她不要脸,勾引自己老公……

聊天截图又是打码又是截前切后隐去私人消息,弄得跟真的一样,苏逢嫣自己都差点信了,以为自己正做着沈安行的小三。

后来一想,虽然她做的事儿也和小三差不多,但她和沈安行是拿了证的,合法的,还真不是小三。

她去问浮影是怎么回事,结果浮影一个小时后才回话,却是告诉她自己可能要离职了。

她问原因,浮影说自己被主编和副主编约谈,而他因为怀疑照片就是副主编偷拍的,所以一时情急在会议室打了副主编,这件事惊动了老板,自己正在等候处置。

但不管怎样,他打算离职了。

至于苏逢嫣,她的合同可能会被转到其他编辑手上,浮影还安慰她,肯定不会是铁衣寒,公司绝不会这样安排。

苏逢嫣觉得有些无语:如果浮影最后真走了,那是不是她这“性|贿赂”以及“小三”名头就永远去不掉了?

那不是死无对证吗?

可是她又不能自爆身份,虽然这样能证明她肯定不会去干什么“性|贿赂”的事,但她不想让苏珺洁周书谣那些人知道她已经沦落到去画漫画了,还被人爆料“性|贿赂”男编辑,只为了月入过万,她真丢不起那人。

那怎么办呢……她也不想让沈安行知道,他有够小气的,如果知道这事,又得以一副狐疑的样子问半天她为什么要和照片里那个男人见面,为什么会被拍等等。

想来想去,她只能去搜索漫漫公司的老板,看看自己和他有没有什么交集点,托人打个招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