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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为大佬后我穿回来了(37)

作者: 疏野 阅读记录

陆檀没什么洁癖,但她不愿意用别人用过的东西,她想了一会儿,终于说:“我自己做吧。”

如果不是为了尝一尝国内顶尖品牌的酒,她连自己做衣服都不愿意。

女红也是必修课,刺绣最为重要,本来她们这些大家闺秀是不必自己亲自做衣服的,就是做,也多是做贴身穿的里衣,但是陆家落魄久了,举家搬去京城的时候,最开始还要租住在巷子里,前面是做豆腐的,后头是打铁的,没有一时半会儿的清静。

为了搬走,她只能让家里的男人们出去找活,去药店当抓药的学徒,女人们则跟她一起去给有钱人家的夫人小姐做衣裳,以此得一些钱,换一个好房子。

后来她闯出了名堂,才有皇亲国戚送了他们一套大宅子,这才不用过几个人挤一间屋的日子。

杨曼吓了一跳:“你还会做衣服?别了吧,咱们还是去租好了。”

陆檀分析道:“大牌礼服又不能洗,别人穿过后又换回去,你再穿上身,不觉得难受吗?”

本来陆檀不说,杨曼也不觉得有什么。

可陆檀现在一说,杨曼就觉得难受了。

杨曼嘟囔道:“那些大牌礼服为什么就不能洗,设计的很有问题,难道衣服只穿几次吗?那么贵!除了顶级的有钱人,谁能穿一件扔一件?”

陆檀想起秦封,他每天的西装都不一样,估计还真是穿一套扔一套。

杨曼还对陆檀说自己的梦想:“我就想毕业后从家里搬出去,能买套大房子,专门弄一个房间来当我的衣帽间,挂满衣服和高跟鞋,有一堵墙放满包,看着就爽。”

陆檀无情的拆穿她:“你又不穿高跟鞋。”

杨曼嘟着嘴:“我不是不穿,是走路疼,但我穿不了不代表我不能买来欣赏啊!再说,五公分以下的跟我还是能穿的。”

第二天没课,陆檀先早起跑步,她虽然几天没来,但田径队的人还记得她,热情的邀请她进入他们的队伍,一起跑,有一个脸上有着小雀斑,皮肤白净的男孩找她要了手机号。

如杨曼所说,她确实喜欢小奶狗一样的男孩,不用太高太壮,可爱一点的。

而这个男孩个头虽然不像她喜欢的那么矮,但是皮肤白,眼睛大,是标准的杏眼,笑起来的样子纯碎又开朗。

是个从小就活在阳光下的人,在家一定很受宠。

男孩找她要手机号的时候身后不少人在给他打气助威,他憋红了一张脸,从嘴里挤出声音如蚊子大小的一句:“我们加个好友吧,以后能一起跑步。”

陆檀没有答应。

她知道对方的想法,一个正值青春年华的男孩去询问另一个同样青春的女孩联系方式,目的显而易见,但她现在却没有谈恋爱的想法。

她太忙了,没有时间去维护一份感情。

而世间的任何感情,都是需要精心维护的,一旦习以为常后不管不闻,再怎么海誓山盟的开端,最后也只会沦为沧海桑田的景象。

跑完步以后,陆檀和约着杨曼和潘美美去挑选布料。

她们可以选择自己喜欢的布料和颜色,杨曼比较白,她选了墨绿色的,潘美美选的是暗红色,陆檀自己选的是黑色。

“你怎么选黑的?”杨曼不太支持陆檀的选择,“你这么白,我觉得你穿什么颜色都行。”

潘美美嚼着口香糖说:“红的好,你穿大红色肯定好看。”

她们三个出来买了一早上的布,潘美美跟她们两的感情忽然一日千里。

潘美美觉得陆檀漂亮,跟她一起出去有面子,又觉得杨曼虽然不如陆檀漂亮,但是打扮精致,一起出门依旧很有面子。

至于自己会不会成为陪衬,潘美美并不在意。

她喜欢有面子的感觉。

她们中午直接在附近的商城吃的简餐,也不便宜,一份猪排饭要四十多块钱,偏偏还是家网红店,排队的人太多,她们排了号,买了奶茶,又等了接近半个钟头才终于轮到。

等饭端上来,她们一吃,都觉得跟学校卖的十块钱一份的猪排饭没有太大区别,只是摆盘更好看而已。

她们又去商城里转了一圈,潘美美买了几件化妆品,杨曼则买了一个包,陆檀只买了一个雪糕,做的非常漂亮,上面的熊猫脑袋憨态可掬,她差点舍不得吃下去。

等她们回学校,已经是下午三点过快四点了。

陆檀刚准备回宿舍,就在宿舍楼下看到了一个有点熟悉,却倍感陌生的人。

那是个中年男人,穿着一身西装,看起来很体面,这身西装是找老裁缝定做的,非常合身,他梳着背头,不知道上了多少摩斯,脚下踩着一双雕花皮鞋,手腕上戴着名牌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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