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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娃娃(2)

她化妆得象任何一个普通的小康之家的主妇,因为思念爱女而远赴关外。谁又能想到,这是曾经不可一世的青城山相思阁阁主——“蝶舞妖风”唐小蝶呢? 每次看见她谦卑的向庄主打招呼,我就想笑。她的娘家是唐门,十六岁嫁给了相思阁主张无梦,不久张无梦就死了,蝶舞妖风入主相思阁,名噪一时。所以,我是一个和母亲相依为命的遗腹女。有一回媚儿跟我说,“四川唐家的女人个个心如蛇蝎”,我瞪着一双大眼睛天真的说:“将来可别让我碰上呢!” 蛇蝎的血,也流淌在我的身上吧? 初九,绿意来了,竟带来了松香泡菜,装在蓝花白瓷的美人肩瓶子里,揭开淡绿的封纸,扑面清香。 “夫人上次来看小姐,小姐说起过家里的泡菜。” 说过么?自己倒忘了。菜叶很薄,能透过大漠里的阳光,咬了一片含着,又咸又酸的滋味,慢慢的渗到了喉咙里,呛得厉害。 私传物品当然也触犯了山庄的规矩。松香泡菜被他们收了去,兜底倒出细细翻查。我很紧张,因为猜不透她心里,究竟打了什么主意。蝶舞妖风,不是随便说说的,从她蒙着脸把我送到优昙山庄来,我就知道她别有想头,只是不知道一步一步的棋子,她会怎么走。 幸好泡菜只是泡菜,没夹带什么别的。我把瓶子领回来,挖了一个沙坑埋了。做松香泡菜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小时候见过她翻山越岭,搜集青城山独有的十八味香料,一味一味的晒干,数着时辰投入坛子里。 相思阁后面的小院中,那些轻薄的菜叶在竹竿上飘荡,吸饱了青城山绿油油的山岚雾气。翠竹竿之间,是她的踽踽只影。 想着想着,一滴眼泪,就不知不觉落下来,渗进沙子里。 “以后不要查了。”庄主对我这个小孩,真是很照顾。宠爱的程度仅仅次于他的外甥辛夷。有人凭借盖世的武功称雄天下,有人凭借家世与财产叱诧风云。庄主呢?两样都没有。但他是个很有运气也很有能耐的人。恩威并重,赏罚分明。凭着一点点慈爱,居然招致了一群年轻人为他死心塌地的拼命,打出优昙山庄的大好天下来。 而血娃娃,因为童稚未琢,殷勤向上,又成为他心腹中的心腹。 “妈——”北风初起时,那个苗条的身影萧萧瑟瑟的,又出现在甬道的尽头。我欢呼着冲了过去,又在离她三尺远处急速煞住。我两岁以后,就没和她抱过,还是别破例了。 她依然带着精致的人皮面具,只有眼睛里透着不尽不实的笑意:“泡菜好吃么?” 我笑眯眯的点头。 “这地方荒凉透了,比不得家里。——叫你受苦了。” 心里莫名的涌起来一丝暖意,我做出很大无畏的样子:“没事的,妈。昨天我又被庄主派出去了——” 紫青剑甩了一串亮晶晶的剑花,做出横刀一抹的样子。

“这次是谁?” “金刀寨的少寨主周云山,上手还没十招就完了。” “哦,”她似乎不太满足,“庄主应该给你一些难一点儿的活。周云山这种小角色……” 小角色?周少爷在塞外排名第三啊! “人外有人,天外有天。将来优昙山庄,会向中原扩展的,你那一点小玩意儿还需好好练。倩伶,上次绿意回来,我和她聊天,倒想起一桩往事。你有一个姐姐,是双胞胎的。” 姐姐?我怎么从来不知道! “你自然不记得了。三岁时我就把她送进了移花宫,那也是一个栽培人的地方。可惜呀,你姐姐不求上进,去年跑了回来。 “我关了她两天两夜,她才肯说,原来她竟然是因为喜欢上一个男孩子,才私自出逃的。 “倩伶,你想她才十岁呀!十岁的孩子懂什么感情。真是气死我了。人要自己成全自己。小小年纪就这个样子,一身的才华都埋没了,将来哪里还想成为什么剑客什么杀手!你说是不是呀?” 我脑子里嗡嗡作响,是红情!红情!她安插在我身边的红情! “倩伶?” 知道她什么意思。我每天和那个丁香色的少年在草地上练剑,都成了红情绿意传播的资料。我好委屈,好恨!什么姐姐?,拐弯抹角,哪里来的姐姐!长到十一岁,第一次受到这样的猜疑和指责。 “我只是在想,”我很会在她面前掩饰情绪的,“我姐姐现在怎么了?” “死了。”唐门出身的她,淡淡说道。 山庄又要比武了,我很轻易的把丁香挑了下去,坐到了第一的位置上。大家来向聪颖勤奋的血娃娃道贺。丁香笑道:“小家伙,看来还得和你好好切磋。” “我已经成为第一,”我冷笑道,“不用再和你练了。” 丁香温和的眼睛里,破天荒燃起了不屑。 那是我到优昙山庄的第三年。 练剑,杀人,杀人,练剑。 都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开始,我的生活里就只有这些了。最大的快乐就是跟着庄主出去杀人,看看人头落地,血流成河。最后连征服者的快感也变得稀松平常。那几年里,优昙山庄是塞上唯一可以说话的帮派。中原黄河以北的土地,也已经被拉了几道血腥的口子,从来自关外的风沙之中,人人都感觉得到刀剑之气。优昙山庄一统江湖的血战,只是早晚的事情。 每次杀戮过后,血娃娃的名头便更响一层。优昙庄主最倚赖的助手,娇小伶俐的黄毛丫头,总是甜甜的笑着,杀人不眨眼。十四岁的时候,江湖杀手排名榜上,血娃娃已经进了前十了,大有功成名就的意思。 红情把这些事情告诉绿意,绿意又告诉她,她很满意我的表现。 剩下的时间里,我会守在那长长的甬道口上计算日子。因为没什么可以排遣我的空虚。甬道通向山庄的后门,每次绿意都从那头过来,到了黄河冰封之前,来的就是母亲。 简单而辉煌的生活。 秋风又起了,她自己过来带着松香泡菜。再好的东西也会吃腻,从前的美味变成了嚼蜡,我已经到了每个月看着泡菜就发呆的地步。难道她想不到?她想不到,我也不会说。那张人皮面具也看得腻了,可惜不敢让她每次来都换一个。好像很多年,都没有见过她的真脸了呢!那天还是说了些老话,要如何如何用功之类,然后走了。我看着她的背影在甬道尽头越来越淡,忽然有一种天荒地老的感觉。 错觉之间,那是一只沧桑的蝴蝶在飞起。 仿佛是冥冥里,唯一与之相守的一段场景,所以分外的依恋。天涯芳草,极目伤心。 于是又莫名其妙的想到,自己实际上一无所有。如果有一天当蝴蝶也不再飞的时候,茫茫天地,何处归依? 没想到,她回过头来又瞧了我一眼。 我慌忙忍住即将涌出的泪水。 “好好练剑!”她又强调了一遍。 后来我也就没再胡思乱想过,认真等候着母亲的每一个吩咐。 “倩伶十五岁了呢!”她笑得很慈和,每一个皱纹都透着暖暖的阳光,“长成漂亮姑娘了!” 我漂亮么?镜子里眉目的轮廓,是在一天天的分明,但头发依然是短短齐肩,银色的抹额齐眉束着。在山庄所有人眼里,血娃娃是长不大的孩子。永远是那个杀人不眨眼,转身甩甩头发,笑眯眯抽出白手巾,轻轻擦去剑上的血迹。一尘不染,犹如她的纯洁。 倒底还是自己母亲有心。但她究竟是什么意思呢?并没有到约定的日子,她就赶过来了。难道她盘算多年的事情,就要付诸行动了? “上个月去河洛了?” 河洛的风雷堂,是一块难啃的骨头。破了他们,优昙山庄从此长驱南下;否则,我们大家的命运都很难说。庄主很有决断,派出了山庄所有的精干杀手。我和丁香兵分两路,让黄河泛起了赤潮。那天我流血了。正在吩咐手下们将俘虏一个一个牵出去砍头或者沉河,冷不防风雷堂主的老夫人,嚎叫着扑了过来,用金钗划了我一道长长的伤口。我反手一剑,毫不犹豫的剜出了白发老人的心脏。 “好歹留个活口啊,正好这老太太没什么功夫,容易打理的。”媚儿轻轻拧起了勾得细细的眉毛。 说得好啊,优昙山庄的血娃娃,居然被不会功夫的老太太伤了。我恶狠狠的跟媚儿吵了起来。媚儿吵不过我,却是我最先停了嘴。因为丁香站到了媚儿身边,不以为然的瞪着我。 还是她说的对,十来岁的孩子,懂什么感情啊! “倒是包扎得挺好的,不容易看出伤痕来。”她轻轻抚着我的手腕,“辛夷对你很不错啊?” 那天的确是辛夷把我拉到了一边,用自己的汗巾一圈一圈的给我裹上。因为是庄主的外甥,优昙山庄理所当然的继承人,辛夷从小就和我们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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