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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马前男友成了顶流(57)+番外

作者: 蔷薇照雪 阅读记录

然后浪仔就被栓上狗绳,在其他动物艳羡的目光中拉风地走出了宠物医院。

浪仔的动作肯定是没有小时候灵敏了,但是作为一只狗,它行走的速度想要超过人类,那还是小菜一碟。而且它很久没见宋昱了,十分兴奋,一会儿闻闻他的脚,一会儿亲亲他的手,有时甚至不好好走路,围着他绕圈圈。

宋昱的身材修长,长得唇红齿白,虽然已经二十七岁了,但是长得很甜,眉宇之间,还流露出一种很清新的少年感。这样的人在人群中本来就是很惹眼的,更何况身边还有着一只很可爱的狗狗呢。

一个帅哥牵着一只狗,走在深秋铺满梧桐树落叶的马路上,构成一道很独特的风景线,来往路过的行人不论男女都忍不住多看两眼。

宋昱买回了狗粮,一回到家,就给浪仔喂了食。自己的饭菜都没来得及解决,就开电脑搜考研的事情。

今年的报名时间十月一号到十月三十一号。今天是二十八号,宋昱想还好,他还有三天时间决定报什么专业。得尽快决定下来,否则又要等一年了。

虽然宋昱也明知即使报了名,一次性考上的机会也很渺茫,毕竟明年一月份就考了,从来念书就不怎么样的宋昱也没想过复习三个月就能考上的好事。

查了一个下午的资料,宋昱决定考中国古代史,作为一个中国人,还是研究古代史更有成就感,也更感兴趣。

在网上买好参考书目,就开始做准备了。既然是考T大的研究生,宋昱还报了两个在T大上课的辅导班,一个是政治的,一个是英语的。

宋昱每天把书本和笔记本放进黑色双肩包里,步行到地铁口,坐五站路,然后在T大站下车,走进阶梯教室的那一刻,宋昱觉得自己瞬间又成了一个大学生。

每天早上起来就要背英语单词,政治那些条条框框也要背。历史学那些大部头的专著简直厚得和金庸的小说一样,却又没有那么的精彩。要是给从前的宋昱说他以后会在没有孙远均的监督下自发地学习,他一定不会相信。

可是如今的自己,却真的在这种匆忙的生活中,找到了一种从未有过的平静。他想起了他十七岁那年也是这样每天像疯子一样不停的刷题,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只为了去到和孙远均同样的城市。

那时候自己还太小,还什么都不懂,大一点之后,他所有的目标和努力都几乎是围绕着他的小太阳的,而如今他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为自己而活。

这段时间,他认识了很多新的朋友,很多都是朝气蓬勃的大学生,有男孩也有女孩。他们的脸上和身上有一种叫青春活力的东西,简直令人神往。

他们热心地帮他联系已经考上历史学研究生的师兄师姐,还无私的把自己的校园卡借给宋昱,让他可以去图书馆阅览借书。星期六星期天不上课的时候,还会约宋昱一起去体育馆健身,有时是游泳,有时是打羽毛球。

孙远均在他的奔驰车里整整等了宋昱快一个小时,在宋昱辞职开始找到人生的新方向之后,他已经深刻体会到自己在宋昱心中的地位已经开始直线下降了。

他每次发信息问他在干吗,十有八九是不回的,往往过了好半天才回复一句“在忙”。他竟然比他这个在外景地拍电影的人还忙,也是难以置信了。

晚上的电话确实也还是雷打不动的要打的,但是往往还没有说上几分钟,那边已经传来了轻微的呼声,每到这时孙远均就气得想打人。

这次剧组杀青,孙远均特地没有告诉他,一方面是想给他个惊喜,一方面是想给他来个突然袭击,看看每天到底在干吗。

他把车停在树下,在已经抽完了第三只烟,看了不知多少次手表之后,他终于控制不住自己想要给他打个电话了。不是说四点半下课吗?这都五点二十了,怎么还没出来呢?

可是在见到宋昱的那一刻,孙远均的眼睛都睁大了,突然有一种为他做什么都值得的感觉是怎么回事。

宋昱看起来就像一个大学生一样,上身穿着一件米色的套头毛衣,下身穿着天蓝色的牛仔裤,背着双肩包,双手插在兜里,和旁边的一个男学生不知在聊着什么。

不知那男学生说了什么,宋昱歪着头笑得一脸明媚,伸出手拍了下他的肩膀,那男生也笑着捶了下宋昱的胸口作为回应。更重要的是:孙远均细看了一下,那个男生虽然青涩,但是长得还挺帅的。

孙远均夹着烟的手指被烟烧得有点痛了,才回过神来,赶紧把烟头扔了。再回头看宋昱,已经和那几个学生告别了,现在看样子应该是准备去坐地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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