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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南(44)+番外

作者: 陆归 阅读记录

“你以后不来信川了?”

吴明川的双眼紧盯前方路面,“信川的事都是大小姐亲自办了,我之后会去暹粒。”

“那我们以后都见不着了?”

“倒也不是,你下回去暹粒玩可以找我。如果我在,就请你吃饭,行不行?”他微微笑了笑,就连笑容都像对她的补偿。

孟书妍觉得自己马上又要哭出来了,深呼吸了两下才平静了一点,从包里掏出一样东西放在两人中间的杯架里。“那这个还给你。”

“什么?”吴明川正在开车,没敢低头看。

“你的玉葫芦。四年前落在我手里了,现在还给你。”她吸了吸鼻子,瓮声瓮气地说,“我喜欢你,追着你到处跑,还上你家惹你爸爸生气,给你添了不少麻烦吧?真的很对不起。”

吴明川想起来了。

陈季琰大约十二三岁的时候去中国探望外公外婆,在街边看到有人摆摊刻字的,花了五块钱刻了个吴明川回来,硬塞给他,笑嘻嘻地要挟:“随身带着,行不行?得让我看见。”

他最开始把它系在文具袋上,然后把它跟钥匙绑到一起。陈季琰自己都忘了吧,对她的恋慕却和这个五块钱的刻字葫芦牢牢捆绑,一绑就是十年,直到那个早晨,它突然就断在了那女孩的衣服口袋里。

吴明川有一秒钟的愣怔,但只有一秒钟而已。

停车在航站楼门口,他目送孟书妍头也不回地走进去,想她可真厉害啊,竟然敢独自一人从中国来这里找他,还上门去跟爸爸对阵。她胆大包天,同时又脑袋迷糊,以后可怎么办啊。

作者有话要说:

世界失恋联盟

第18章

郑修齐第一次见到陈季琰,是在世纪初的一个夏天。

少年在财富和宠爱中浸淫长到十六岁,从英国回来过暑假。这里的七月每天都在下雨,他哪都去不了,只能坐在家里对自己生闷气:明年夏天不回来了,就留在外面玩,上哪儿都比这里强。

父亲匆匆地从外面回来,用干燥的掌心拂了一下他的头顶:“晚上有客人来,你穿得正式点。”

他的朋友都是大腹便便的商人和政要,如果有夫人,必是穿金戴银、身材丰腴,力图彰显家族的富裕。晚上来的客人也无非如此,他姓陈,是爸爸的老朋友,郑修齐常年在外读书,客套了两句就想退后,把对话空间留给父亲。

陈志兴把身后的女孩推出来:“这是我女儿季琰。”

那年她九岁,母亲刚刚去世,被父亲从美国接回身边,看谁都直勾勾的,好像时刻在心里琢磨着怎么踩你一脚。

他就见了她这么一次。郑修齐不喜欢柬埔寨潮湿闷热的气候,最讨厌太阳火辣辣地照在头顶,像个两千瓦的大型白炽灯,学校一放假,他就满世界跑,只要不回家哪里都好玩。他心里很清楚,自己总有一天要回家继承爸爸的事业,于是这自由就显得更加珍贵。

大学毕业后再见陈季琰,她已经上高中了。父亲要请他们父女吃饭,暗示他主动亲近陈季琰,他假装不知道,但还是被逼着去接她放学。

她就读于全国最好的外国语学校,这里九成以上的学生在中学毕业之后都会去海外上大学,鉴于柬国并没有什么像样的高等教育,称这所学校为全国教育水平的巅峰也不足为过。四点钟放学,陈季琰到五点才从学校门口出来,身边跟着一个高个子男孩,郑修齐坐在车里,远远地看见她满脸不高兴地跟他说话,他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终于惹得她发火:“叶嘉文,你听见我说话了吗?”

那个男孩子被她突如其来的大嗓门吓了一跳,心虚地点点头。

“我说什么了,你给我重复一遍。”

“你说……让我别逃课了。”

“别仗着自己有点小聪明,考了几次高分,就不把别人放在眼里了,听见没有?”

“听见了。”他终于意识到她是真的很生气,乖乖地听从教训。她余怒未消,转身就走,他赶紧追上来,挨着她的肩膀问:“不要生气了,我请你吃冰好不好?”

陈季琰停下脚步,斜眼看着他:“什么冰?”

他没来得及回答,郑修齐钻出车子大步走上去。陈季琰已经完全不记得郑家哥哥的脸了,面对他的问好和解释满心疑窦,叶嘉文往前走了一步把她挡在后面。他跟郑修齐差不多高,郑修齐一看他的脸,棱角分明的下颌骨显示他已经进入了青春期,可人还是个小孩呢,一点都不知道掩饰自己的莽撞和笨拙。

他想起来了,爸爸提过一嘴,陈季琰不知道从哪捡了一个男孩子回来,一直给她当太子伴读陪她玩。

陈季琰打了个电话给爸爸确认真的有这回事,这才不情不愿地跟着他走,一手还牵着那个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