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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一次失败的重逢及其后续(67)+番外

作者: 汶汶乡/镜台 阅读记录

“不是为了统治世界。”赫莫斯摆摆手,“那个巫师向我展示了……一个活着的你……其实那是你的尸体……我和艾尔都没找到的你的尸体……他告诉我他可以复活你,相应的,我需要提供一点……我的力量……”他冷血动物一样的黄眼睛直勾勾盯着约翰,瞳孔慢慢拉长,“你知道吗,那时候早就过去几百年了,我爱过很多其他人,被很多其他人爱过,我以为我忘了你。”椅子的扶手被他捏碎了,他漫不经心的向下一瞥,那些碎屑恢复原状,完好如初,“可是你当时站在我面前,穿着可笑的黑袍,只穿着那件黑袍,对我说,‘想我吗?好久不见。’我问你这是怎么回事,你说,‘帮我杀了那些入侵者,我就告诉你。不然我就只好亲自操劳了。’”

“这不是我。”约翰说。

“我知道,”赫莫斯回答他,“这不是你,这是你的尸体,那个巫师正在操纵你的尸体,对我说话。所以我让他的魔法从你的尸体里滚出去。”

“你为什么不直接撕碎它呢?”约翰问,“那是我的尸体,不是我。”

赫莫斯牵了牵嘴角:“我也不知道。可能是你什么都没给我留下,我当时大概是想把你的尸体带回去,封在我的冰里当纪念品。”

约翰挑眉,没有说话。

“现在想想,”赫莫斯低声说,“要是我一上来就让你变成渣滓倒好了。你,不,那个巫师,对我说,‘你想让我真的活过来吗?我的主人可以做到的——只要你付得起足够的代价,复活一个凡人绝非易事,却也不是毫无可能。你是龙,可论魔法的奥秘,你却未必比他更渊博。’”

“你相信?”

赫莫斯朝他微笑。

“我只是觉得我实在没什么可损失的。所以我当时想,试试看也无妨。”

“于是你就把那些跟随你闯入巫师堡垒的勇者们杀了?”

“对。”赫莫斯说。他意识到什么,又问:“你为他们不平吗?”

“不,”约翰回答,“我觉得你蠢炸了。”他说着合上书,站起来,走到书架边,把书放回缺口。接着他站在那儿,扫视了一遍书架,抽出一本眼熟的。他走回来,把书塞到赫莫斯怀里,坐回自己的椅子上。

“新字母我读起来太慢了,”他对龙说,“你读给我听吧。从他参军那章开始。”

赫莫斯看了一眼封面上的《帕雷萨·丹马克传》,又看了看他面前的帕雷萨——后者笑眯眯地,期待地看着他。

第22章 幸运

托了赫莫斯的福,约翰终于把那本丹马克的传记看完了。说实话他有点理解为什么那个精灵瓦露缇娜会把他当成这个人,又发现他不是。

他们真的不是只有脸像。听赫莫斯念这个人的生平的时候,约翰真的很遗憾他没复活在丹马克那个时代。他应该会和这个人成为很好的朋友,加入他的队伍。因为丹马克做的一切正是他当初想做的。而且从那些旁人的描述的生活细节上看,他们也像极了——但是小法师说的是错的!他们不是爱嘲讽人,只是不能忍受在谎言里浑浑噩噩,一定要把真实的东西指出来。

但他确实不是这个人。这位帕雷萨比他善良,他不会那么心慈手软。

“你没有见过这位丹马克将军吗?”听到赫莫斯读到最后一页,约翰颇有兴趣地问赫莫斯。

“没有,”赫莫斯回答,“那时候我还在黑渊养伤,根本没听说过这号人。”

“那真是太可惜啦。”

“我对赝品不感兴趣。”

“除了你自己做的赝品?”

赫莫斯愣了一下。

“那个魔像不是我做的……”他小声说,“是我在养伤时……他们自作主张……你不讨厌它吗?我可以把它毁掉。”

约翰笑了起来,不知真假地说:“我不讨厌它,我可怜它。”他不给赫莫斯说点什么的机会,换了一种轻快的语气,提议道:“我看到报纸上说今天晚上开始这里有巫师集会。吃完饭去逛逛吧!”

他的提议,龙向来什么都不会拒绝。

巫师集会,在古代的时候是异教徒为了交易和交流,随机在各地举办的集会。后来迫害异教徒的神圣王庭垮台了,曾经的巫师光明正大第行走在阳光之下,巫师也从一个贬义词变成了一个中性词。巫师集会渐渐不再像从前那么隐秘,越来越多的普通人加入到这些集会里,而那些巫师法师们也乐得从那些对魔法一窍不通的人手里捞一笔。后来法师协会建立了,逐渐接管了这些学术方面的事务,那些自发进行的巫师集会就完全退化成了商业狂欢节,每年老时间老地方,贩卖些不会在日用百货商店里见到的奇妙玩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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