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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如意门闯六零年代(258)

作者: 蝶飞絮舞 阅读记录

于是,文岚沿着湖边括出一个大致范围:“这一片风景宜人,气候适宜,我们可以把这一片圈下来,先建一个带公园性质的大园林,供我们自己人聚居。以后,再根据情况,沿着园林一直往外扩建。”

文岚在街道两侧画了几条交错的实线:“这两边可以安排给那些愿意过来的华人居住,他们可以开设一些小吃店或者小作坊什么的。我们沿着这条游玩的大街,就可以达到我们的庄园。园林内部要分成几个分,靠内侧的这一部分只允许内部人员走动,到时候我们就住在这里。两者之间,用园林或者湖水隔开。这一部分,建成您刚刚说的明代和清代家具的展示室,也许还可以顺便做点售卖生意。靠近马路这一块,我们可以建一个酒楼,专门做中式菜品。”

一听说要开设一个中式酒楼,金老爷子便连连点头称是。

“这个酒楼是必须的!吃惯了我们的菜,真的非常不喜欢他们这的口味,怪得很。就连唐人街那些菜式,我都吃惯。都是酸甜口,吃多了,都是一个味。”

金老爷子五官皱成一团,脸上的表情已经如实表达出了他对本地食物的厌弃。

文岚想起后世那些美味小吃,也忍不住狂咽口水:“我舅舅说八大菜式各有所长,煎炸煸炒焖炖煨煲,各有各滋味。这边我们吃了几家所谓的中餐馆,可惜大多都是挂羊头卖狗肉。巧姐姐想吃一口正宗的点心,找遍了整个市区,都找不到。”

这话一出,被金老爷子召进来开会的人,便开启了吐槽模式。

有点吃货倾向的小崔叔叔第一个开枪:“对,就是,我以为是卖中餐,结果进入一看,居然都卖春卷,还不是我们那边的春卷,而是越南春卷。而且,那些外国人大部分人都觉得中餐就等于是煎炸食物,是春卷、饺子和各种裹着面团的炸虾之类的。诶呀,我的妈呀,清一色的重油重盐重糖,腻死了。”

内管家出身的成婶离开接上:“我进了隔壁街那一家,更离谱,写着中餐,卖得居然是寿司。什么时候我们堂堂中华儿女居然变成寿司之家了?”

吉爷爷捋了一下白胡子:“这边材料少,想要他们做出我们那的味道,这也太难为人家了。在家百日好,出门一日难。好吃就多吃一口,不好吃就少吃一口嘛,没什么大不了的事。”

成婶可不服气:“越南菜是越南菜,菊刀国的东西是菊刀国,就算你卖阿三家的咖喱,也没有人说什么。但是,招牌还是要标清楚呀。”

“别的不说,我也是到这才知道居然还有一道名菜叫做李鸿章杂碎,关键是那些外国人都认为在中餐精髓菜。很多店家的店面就直接写着杂碎馆三哥大字,我初初还以为谁那么想不开,居然写着骂人的话当招牌呢。虽然那道李鸿章杂碎,味道真的不错。但是,杂碎怎么就成了我们的国菜了呢?别说在我们老北京,就算是香港,这杂碎也不是上桌的菜式呀。”崔爷爷对那些所谓的中餐厅也是不太感冒。

杂碎馆,按梁启超在1903年访美后写的《新大陆游记》中的描写,应该是1896年李鸿章访美之后渐渐兴起的。

1888年,最早的华裔记者往清福在《纽约的中国人》一文中说:“中国人最常吃的一道菜是炒杂碎,是用鸡肝、鸡肫、蘑菇、竹笋、猪肚、豆芽等混在一起,用香料炖成的菜。”

据说,李鸿章当年访美的时候,其自带的厨师每天在船上为其准备七顿饭。抵美后,李鸿章也基本只吃自备的食物,即便是参加国务卿的招待晚宴,也只饮用了少量香槟,吃了一丁点冰淇淋,根本没碰其他食物。

一大批记者对李鸿章的食物非常好奇,从轮船上就开始报道李鸿章的食谱。连下榻的酒店为了中式餐饮提供场所,配置了锅碗瓢盆,也被无孔不入的记者大肆报道。

远道而来的厨师“烹制的菜式,比这位赫赫有名的中堂本人引起更多的好奇和注意。”正是这种好奇和注意”,使得“杂碎成为了传奇。远道而来的李鸿章,习惯了锦衣玉食,当然屑一尝杂碎的滋味。但受报道的蛊惑,成千上万的人涌入唐人街,一尝传说里中堂大人试过的杂碎美味。到了这份上,实际上李鸿章有没有尝过,已经没有人去研究,华人们开始编造各种传奇故事,听的人也就信以为真。

当年,曾有一知名画报曾这样写道:“尝过杂碎魔幻味道的美国人,会立刻忘掉华人的是非;忽然之间,一种不可抗拒的诱惑猛然高升,摧垮他的意志,磁铁搬将他的步伐吸引Mott Street(纽约唐人街中的一条街道)。”

后来,杂碎逐渐米国话,变成米国军队的日常菜式。1942年版的《美国军队烹饪食谱》里,就明确写明所用调料是番茄酱和伍斯特郡辣酱油。据说,好这一口的正是艾森豪威尔将军,即便后来他入住白宫后,也依然不是为家人预订他的最爱——鸡肉杂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