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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宝莲灯同人)做灯是没有前途的(7)

想想看,等有一天,你满头白发满脸皱纹,而身为另一半的他/她仍旧是青春洋溢的样子,时间不会在他/她的身上留下一丁点的痕迹,是个人就会觉得心里不平衡,寿命的差距实在是太大,这才是人仙相恋最大的阻碍。

看着杨婵和刘彦昌在这个简陋的桃花林里成亲,大红色的喜袍加身,一人一仙私定终身,这时候,一直避开刘彦昌询问她家人的杨婵才叹息着说:“其实我还有个兄长,我的二哥,他是那天庭上的司法天神,掌管天条,但是天条上写着,人仙不得相恋,我才不愿意告诉你。”

“他不是你的哥哥吗?”刘彦昌轻抚着三圣母的脸颊,“他一定会原谅你的,作为家人,一定会明白你的选择。”

叹息一声,三圣母望了望天空,“抱歉了,二哥,就让婵儿,再任性一次。”

作为旁观者的宝莲灯懵逼的看着这对新人,虽然不懂,但是总觉得杨婵在做什么大事的样子。

作者有话要说:咳咳,作为同人文是不能过多的走剧情的,大家都知道的吧,从灯火上一篇文过来的也一定知道灯火私设多到爆炸的尿性。

小修,更新可能会有点晚

第4章 失忆的宝莲灯4

司法天神,这是王母娘娘亲自为杨戬加封的职位,他掌管着天条,而这天条,才是无数仙人惧怕的存在:规则。而这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条就是,仙人不能与其他种族相爱通婚。

古往今来,已经不知道有多少的仙人前仆后继陷进了情爱之中忘却这个天条,上到玉帝的妹妹瑶姬,女儿七公主,下到卑微的小花仙,她们受尽了天条的折磨,好的只是从此天人两隔,坏的就是看到自己的爱人死在自己面前而崩溃。

杨戬掌管着天条却无法修改天条,只能尽量的靠着自己的力量来控制这些天条,以防在此危害到一些无辜的人,他从来没有想到,自己疼爱的妹妹会重蹈他们母亲的覆辙,和凡人相爱并没有隐瞒住天庭。

这就像是一个轮回,一个让他差点眼前一黑的轮回。

王母娘娘漫不经心的看着手里的书卷,看都没有看到来的杨戬一眼,只是随意的把手里的书本一放,“杨戬,我是让你掌管天条的,不是让你修改天条的。”

“天条是死的,人是活的。”杨戬沉默的看着王母娘娘,只是一句话就表明了自己的立场。

“是吗?”王母娘娘轻笑一声,“你要好好想想我的好侄儿,想想你北郡的十万百姓,你真的不去吗?”

杨戬愣了一下,片刻后转身离开了,无视王母娘娘的笑声回到属于司法天神的宫中,杨戬脱下属于司法天神的盔甲,换上普通的衣装,“哮天犬,我们去看看婵儿吧。”

哮天犬化为一个黑衣的男人从地上爬了起来,“主人,我们回家吧,昆仑山也好,灌江口也罢,咱们离开这天庭不好吗?”

“回家?为什么要回家?”杨戬笑了一下,“我是这天庭的司法天神,掌管着天条的司法天神,有些事情,必须去做。”

或许是感受到了杨戬话语的斩钉截铁,哮天犬沉默了,他不再说话,只是一直跟在他的身边,寸步不离,不管以后会发生什么,他哮天犬,虽然弱小,但还是能够为主人挡上一挡的。

……

杨婵和刘彦昌做了三年的夫妻了,他们彼此恩赐,杨婵很快怀孕并且生下了一个小男孩,杨婵为他取名为‘沉香’,身为神仙和凡人的孩子,沉香长的相当好看,但是这并不是他能够随随便便偷玩宝莲灯的理由。

宝莲灯难耐的把自己的本体在被啃上一口之前从小娃娃的嘴里拖出来,小娃娃左右看看,最后看着飘在空中的宝莲灯哈哈大笑,像是看到了什么好玩的玩具一样兴奋的伸手去拿,就在宝莲灯气急不知道该不该揍这个小家伙一顿的时候,杨婵回来了,她笑着把飘在空中的宝莲灯抓在手里,然后抱起还不会说话的小家伙,笑着说:“沉香,这个东西你可不能随便拿着玩。”

小家伙乖巧的看着母亲,啊啊直叫,眉眼弯弯,是一个可爱之极的笑容,杨婵笑着轻轻的戳了戳他的额头,宝莲灯哼唧一声,看到了吧,被骂了吧,小屁孩,本大爷是不能随便碰的。

紧接着,宝莲灯觉得头上一湿,有软软的东西触碰到他的肩膀,抬起头来看了看,瞬间炸毛,小屁孩没有管杨戬的话,执著地啃上了宝莲灯。宝莲灯倒吸一口凉气,瞬间金色的光爆发出来,杨婵看着不对劲的宝莲灯,又看了看宝莲灯上小家伙留下的涎水,叹了口气后把小家伙放回到床上,端进来一盆干净的水,用手帕浸湿了给它轻轻地擦拭。